有关今(24)日报载中国医师朱志军违法来台揽客换肝,并对于病患作术前评估乙事,已涉及违反大陆人民来台交流相关规定,且有触犯我国医事法规问题,本会已协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卫生署启动大陆人士来台违规调查程序,查明邀请单位与该大陆医师有无违法在台从事医疗行为,或从事招揽国人赴陆接受医疗等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如经查证属实,相关机关将依法进行裁处。
政府基于促进两岸良性互动的政策考量,开放大陆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同时对于来台大陆人士的安全管理也极为重视,期能兼顾开放所带来的效益与社会的安全安定。对于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将依法严惩,以维护两岸交流秩序,达成「有效管理」之目标。
中国大陆近年来在国际各界的挞伐之下,于今年5月1日终于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立法明令禁止器官买卖,如有违者,相关当事人将遭受巨额行政罚锾,另外亦规定如为捐赠,捐赠者必须要有书面同意,并须于三级甲等医院(等于我国医学中心)实施;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或摘取未满18岁公民的活体器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国人如欲赴陆从事器官移植,应注意到其已立法明定规范,并有相关行政罚及刑事责任。
国人尤应注意,中国虽定有相关法规,但人体器官移植买卖情况仍甚为猖獗,器官来源均属不明,甚至根据国际媒体报导,其器官来源常有强摘死刑犯或法轮功学员器官供应病患之情况,这种行为更牵涉道德、人权争议。本会呼吁国人如有进行器官移植之必要,仍应洽国内专业医疗院所意见,循合法管道,再进行相关规划,方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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