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间人士发起“割阑尾(烂委)计划”,希望透过罢免行动来淘汰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
国民党立委蔡正元罢免案即将进入投票倒数阶段,可望成为台湾史上第一个投票成功的罢免案。
台湾实践民主制度过程中,“选贤与能”是耳熟能详的口号,鼓励大家投票选出贤达人士,为社会大众服务。但是,选上的人所做所为,万一不符合选民期待,除了下次投票不再选此君之外,选民还有什么选择?
去年3月台湾太阳花学运期间,代议制度失灵成为批判焦点之一,台湾民间人士于是发起“割阑尾(烂委)计划”,希望透过罢免行动来淘汰不适任的立法委员,并把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视为首要目标。
行动代号“阑尾”是人体退化无用的器官,发炎时还会危及性命,“割阑尾(烂委)计划”团队取其谐音,号召民众“割掉烂立委”,在体制内造成改变,冀望能缔造台湾另一种型态的社会运动。
“割阑尾(烂委)计划”列举罢免蔡正元的9大理由,其中包括出席率偏低、问政质量低落、任意谩骂和轻蔑他人,其能力及人格上不足以完成人民托付的职责等等。
罢免推动者指出,人民选出蔡正元担任立委,但在蔡正元的价值判断中,“只有党意,没有民意”,愧对于其民意代表之职务。
罢免门坎高
但是,台湾罢免门坎颇高,迄今没有民选首长、民意代表被成功罢免的案例,以致罢免蔡正元能否成功,一路受到关注。
根 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罢免立委第一阶段应由选区内2%选民同意“提议罢免”,第二阶段须在30日内募集到选区内13%选民联署,且不得与上述 2%提议人重复。第三阶段罢免投票,投票人数须达选举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且同意票也要超过有效票二分之一以上,罢免案才能成立。
面对重重难关,“割阑尾(烂委)计划”在蔡正元所属的台北内湖和南港选区经过大半年的努力,如今已通过第一和第二阶段考验。其中,第二阶段尤具意义:台湾自1994年提高法定罢免门坎后,蔡正元成为被联署突破13%法定选举人罢免联署门坎,进入罢免案最后阶段的第一人。
罢免投票
台湾迄今没有民选首长、民意代表被成功罢免的案例,罢免蔡正元能否成功,一路受到关注。
罢免行动即将进入第三阶段“实质罢免投票”。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预计本月19日通过罢免案宣告及罢免流程,预定在农历春节前的2月14日举行罢免投票。
根据中选会的资料,过去对立委的罢免案共发生过9件,其中第一阶段提案 2件,第二阶段联署有7件,成案5件,但罢免投票结果,人数都不足,未成立任何罢免案。
若这次投票结果罢免成功,蔡正元将是台湾史上第一位被罢免的立法委员。
公民参政权
根据《宪法》,人民的参政权包含“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但现行制度下,除了选举权外,另外三权门坎较高,较难落实。
其中,罢免权1947年入宪,罢免制度实际入法1975年才完成,1994年立法院修法提高罢免门坎,从“三分之一以上投票,同意票多于反对票”,改成现行的“二分之一以上投票,同意票超过二分之一”。
这也就是说,蔡正元所在的台北内湖和南港选区就算有49%人投票并投下赞成罢免票,也无法罢免蔡正元。学者依上次选举人数推估所需要的同意罢免票数为14万9764票,远远高于蔡正元当选票数11万1260票。
除了罢免高门坎之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也规定罢免禁止宣传,违者可处100万元新台币罚款。不过,“割阑尾(烂委)计划”仍然成立了“罢免总部”,大肆宣传,写下台湾史上第一例。
好消息是立法院已初审通过,删除罢免案不得宣传及罚则的规定,但仍来不及适用蔡正元罢免案。
(责编: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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