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
不久前你来到我们身边并在澳大利亚国会受到最高规格的款待,在那里,你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再次作出了将稳步推进中国政治改革和民主建设的庄严承诺。你的开明姿态让我们这些海外学人感到欣慰骄傲的同时,也看到了中国的希望和光明。
然而,就在你返国后不久,我们看到了国内政治环境的恶化,看到你的官员警察以言论罪拘捕了杜导斌、翟羽佳等人,并将残疾作家罗永忠判处了三年徒刑。
我们非常遗憾你不能在澳大利亚多呆一些时间,亲眼看看澳洲政府和人民如何处处善待残疾人;看看澳洲纳税人如何可以当面指责那些有负他们的授权的不称责官员;看看部长、省长们和总理本人如何经常接受公共媒体的质询;看看网络、报纸上几乎天天出现的公民批评指谪政府的文字……
中国国情当然与澳大利亚有所不同,但中国人民与澳大利亚人民肯定同样渴望自由民主、祥和富裕。
言论自由是现代政治文明最显著的特征,它几乎与国情无关,是任何民主国家的公民共同的也是最基本的权利。
我们非常理解中国需要稳定,深知今天有利于中国向民主社会转型的物质基础和文化条件来之不易。正因为这种认识,我们极其担心国家权力的无边界扩张,国家官员对公民权利的任意侵犯会点燃埋伏在繁荣背后的危机,从而导致社会动荡,使目前一些难得的有利因素毁于一旦。
一年前,当中国警察将在网络上写文章的北京师范大学女生刘荻投入监狱时,我们只是默默祈求政府能因查无实据而改正错误,让那个无辜的女孩重获自由。一年过去,刘荻依然身陷牢狱,中国警方非但无意收敛,反而更大范围的搜捕依据宪法赋予的公民权议政的人士。任何有良心和正义感人士都无法对此继续保持沉默。
为此,我们向你和全球华人发出呼吁。我们认为,作为国家主席你有责任立即采取措施阻止你的官员对国家公民权利的粗暴侵犯。中国警方应无条件立即恢复公民杜导斌、翟羽佳、罗永忠和刘荻等人的人身自由。
你的下属可能会搬出党和国家领导人无权干预刑事案件的循词,但须知大兴文字狱、以言论治罪是中国一种古老的政治迫害,根本不是一个刑事司法问题。按照现代政治文明的准则,应该治罪的是肆意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法盲警察。
我们更期望你拿出现代政治家的胆略气魄,尽快进行旨在建立国家权力内部制衡机制、限定国家权力外部边界的新的制度安排。只有这样才能在源头上杜绝政府官员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随意侵犯,从而保证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 此致
2003-11-6
澳大利亚华裔学者15名联署(以下签名均为真实姓名,以姓氏字母为序) 曹平(博士) 陈杰(博士) 程静平(学者) 陈积民(作家) 冯崇义(博士) 郭建(画家) 李刚(博士侯选人) 冷眉(电影演员) 丘岳首(博士侯选人) 沈嘉蔚(画家) 王一燕(博士) 王郁(画家) 许亚各(学者) 朱宁子(博士) 钟锦江(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