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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见者颜均将被以[颠覆罪]宣判
日期:12/5/2003 来源:中央社 作者:王曼娜

(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五日电)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今天表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本月八日,以「颠覆罪」宣判网络异见人士颜均。

信息中心指出,三十二岁的颜均原是西安某中学教师,他因在网络发表五篇文章,呼吁平反「六四事件」,恢复赵紫阳自由,开放新闻与言论自由,允许结社及让工人成立独立工会。结果他于今年四月被捕,在十月二十四日被以「煽动颠覆罪」审判,到昨天律师接获通知,法院将于本月八日对其宣判,颜均的家人准备去西安旁听。

信息中心又说,十一月二十八日,北京释放了刘荻、吴一然及李毅斌三名网络异见人士;但在西安、四川及湖北,本月有颜均、欧阳懿、李志及杜异斌四名网络异见人士可能被判刑,这显示大陆人权状况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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