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托马斯·潘恩的《常识》
金刚
我曾经有一个想法,弄成了帖子发在BBS上,大略是说:“知识”不如“学识”;“学识”不如“才识”;“才识”不如“器识”;“器识”不如“胆识”;“胆识”不如“常识”。
常识,在人类的所有的识见中,至为珍贵。
“知识”,狭义的说,就是人们的认识、经验或二者的总和。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弱智,人人皆可获致所谓“知识”。“学识”,就是学术上的知识,也即学术上的修养。它的一个同义词就是学养。“才识”,指的是人的才能和见识,也应包括才情在内。“器识”,与一个人的气魄、度量、见识、器度、资质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器识就是一种大智慧。“胆识”,是胆量与识见的综合。一个没有胆量的读书人,是有愧于读书人的。胆识是不惮于孤独而后可有的品质。富有胆识的知识分子,是读书人恒久的骄傲。胆识,是在大多数人不敢说的怯懦时刻说出真相;“常识”,则是在大多数人不明白的困惑时刻,说出真相。
人类在许多时刻,囿于种种偏见,已经将认识对象意识形态化了。欺骗性质的言说,教科书给定的认知模式,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从来如此”,成为人们判断是非真伪的潜在依据,而且成为难于逾越的智障。“常识”,并说出“常识”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告诉世人:皇帝并没有穿着衣服。
潘恩的《常识》之所以成为影响美国人的优秀读本,就是因为他所言说的常识令人蓦然惊醒:啊,原来是这样的啊。
潘恩就是《皇帝的新衣》中的那个小孩子。
18世纪后叶的北美,是人类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时期。北美殖民地人民为了自己的独立,完成了一次“现实主义革命”(而不是“乌托邦革命”或者“理想主义革命”)。这次革命与英国历史上的“光荣革命”在性质上有相近处。美国革命是一次争取公正与自由的革命(不自由毋宁死),“在美国革命家们眼中,政治追求与价值的实现需要靠制度而非靠多数人的‘公意’。所以,他们把民选政府置于共和的、宪政的、自由法治的制度框架之中,而非靠单纯的‘多数决定’来治国。……美国革命则既是一场自由的革命,因为它为当地民众争取到实实在在的自由,也是一场保守主义的革命,因为这场革命没有触及革命前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宗教文化和道德风尚,没有试图将社会与(从英国继承来的)传统彻底打碎后再进行全盘性的改造。”(刘军宁《保守主义》98页)但是当时的保守派(而不是保守主义),却在强调“民主与和平”的命题下,反对这场革命。当着“要和平还是要自由”这两个政治价值摆在北美人民面前的时候,历史也便面临了选择。托马斯·潘恩的《常识》便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适时出现。
《常识》以一种类似先知的洞察力和政治远见,告诉北美人民:长期以来,我们受到历史久远偏见的迷惑,为迷信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自由,比所谓的“民主与和平”更重要;政府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政府的意图和目的应该致力于公民的自由与安全;北美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制度,不适用“荒唐透顶和毫无用处”的君主管理;对于社会,同时在上帝的眼中,一个普通的诚实的人也要比从古到今所有加冕的坏蛋有价值得多;说英国是北美的母国,但它的所作所为却格外丢脸——豺狼尚不食其子,野蛮人也不同亲属作战;北美面临着武力主宰的争执——但这是英王自选的,我们不过是在接受挑战;问题从争论转到使用武力,一个政治的新纪元随之开始了,一种新的思想方法也已经诞生了;如果美国的独立不能伴随一场对政府的原则和实践的革命,而单从它完成脱离英国而独立这一点来看,真是太渺小了;“让我们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
《常识》这类朴素而又真实的言说,成为一种巨大的启蒙力量,在人们心中引起了“一种极大的变化”(华盛顿语),深刻地鼓舞了殖民地人民的斗志。《常识》,在当时不足200万人的北美,几乎每一个成年男子都人手一册;华盛顿率领的士兵口袋中,也差不多都有一本——尽管已被翻看的模糊不清。因为《常识》的出版,整个北美人民都知道应该怎样行动了。说一部《常识》推动了美国的建国进程,或不为过。就连“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名称,以及《独立宣言》的若干内容,也是出自潘恩之手。独立战争期间,在整个英国,以及北美,《常识》是仅次于《圣经》的影响力最大、传播范围最广的一本书。事实上,它已经影响了整个世界。
潘恩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也是一个“现实主义革命”的斗士。有意味的是,他将这种斗士精神转化为“世界公民”姿态,开始在欧州传播他的革命理念。他直接参与了后来的法国革命,并参与起草了《人权宣言》。
但是法国革命是一场破坏传统与社会结构的“乌托邦革命”。雅各宾派素来是以不宽容著称的,他们的口号是:“要么是我的兄弟,要么就去死。”这样的革命在英国的老辉格党人柏克那里遭遇了抨击。柏克撰文《法国革命感言录》,从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立场出发,对法国大革命的激进主义、理想主义及其危害性,作了深入的分析。所以当潘恩离开法国到英国,在与柏克的会面中,很快就被柏克的言论所激怒,他认为柏克在诋毁法国大革命。于是撰写了《人权论》来回应柏克的《法国革命感言录》。他认为美法革命血缘一体,其先进性处处胜过英国的“光荣革命”。如前所述,美法革命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政治事件,事实上,美国革命与英国革命才是血缘一体的。
潘恩的激进主义色彩在这个时刻开始显露。他开始周游世界。随后不久,他的命运发生了奇异的变化。
在英国,他被指控犯有煽动叛乱罪,连夜流亡法国。在法国,他与“外省人”居多的雅各宾派发生矛盾,他虽然赞扬法国革命,但却因为反对处死国王,被投入监狱。在美国,连华盛顿也开始反对他。当他回到美国以后,受到了更多人的诅咒,没有人肯于接纳他。最后,他在所有人的敌意中孤独而悲愤地死去。事实是:英国、法国、美国同时抛弃了他。
潘恩的命运常常遭遇学人的迷惑,但是如果了解英国人(以及欧美)的经验主义和保守主义传统,了解“消极自由”传统的根深蒂固,便不难理解,在强大的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的传统面前,激进的思想与行动或者可能迎来一时的辉煌,但却不可能成为社会主流思潮或主流政治运动。潘恩的自由主义思想,其实是一种“积极自由”理念,带有明显的激进主义色彩。潘恩若生在缺乏自由主义传统,特别是缺乏保守主义传统的东亚、中东、拉丁美洲,他可能就是被人崇拜供奉的“伟大的革命家”,或“民族英雄”什么的,但在欧美,他将不可避免地遭致冷遇。就这个意义说,柏克是比潘恩更具有先知气质,对欧美(以及世界)文化纵深影响更巨的“理念人”(刘易斯·科塞语,也即“知识分子”)。
在中国当下,阅读潘恩是必要的,但是决不应该忘记柏克。令人感到忧虑的是,潘恩或者比较容易为国人所理解,但是理解柏克,恐怕还要假以时日。
我想说的是,潘恩的语境对中国而言,最重要的是说出常识,直面真相,不被“从来如此”(鲁迅最有力的言说就是:“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负面文化所桎梏,把怀疑主义精神引进读书人的视野。
“从来如此”的,不一定对。清人梁绍壬在他的《两般秋雨庵随笔》中揭橥一个事实:在整个儒学经典《十三经》中,没有一个“真”字。对“真”,“真相”的追索,于我们并不是一个强有力的传统。
认识常识,就是在怀疑的摸索中,寻找真相。
在人类的文化图腾中,摸索真相,不仅需要勇气,智慧,而且需要一点儿精神——一点儿像潘恩那样追求真理或说出真相的精神。这东西,在东方,在许多时刻,犹如柏克所坚持的保守主义一样,甚至也是一种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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