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铭狱中绝食抗议对他的诬陷判刑,目前生命垂危
中国人权新闻稿 2004年4月13日
“六四”后被通缉的21名学生领袖之一、天安门广场纠察总指挥张铭狱中绝食,抗议对他的诬陷判刑,目前生命垂危。
中国人权得到国内知情人士报告,1989年学生运动中担任天安门广场纠察总指挥的张铭,因为抗议对他的诬陷判刑、司法程序不公,于2003年11月18日开始在上海狱中绝食至今,现在体重下降50多斤,骨瘦如柴生命垂危。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人权,张铭这次被捕的时间是2002年9月9日,抓捕他的国家安全局声称张铭“涉嫌计划爆炸大楼”,因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刑事拘留。张铭被捕之前是上海安格公司总裁,是他第一次因“六四”判刑出狱后,没有工作而辛苦勤奋经营起来的民营企业,已经拥有许多子公司而具有了相当规模。张铭没日没夜地一心扑在公司的工作发展上,根本不可能涉及“爆炸大楼”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于是上海公安局在10月16日改以“职务侵占罪”将张铭逮捕。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人权,其实根本原因是张铭这样有政治判刑“前科”、而又坚持自己理念拒不认罪的人,中国政府决不允许他们在经济上发展壮大起来,以经济力量支持政治反对力量挑战当局权威,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对此曾经有明文指示,而张铭不幸恰恰触犯了中国当局的这一大忌和心病。因此张铭被抓之后无论如何都会被判刑,以便阻止、剥夺他进一步的经济发展和挑战当局的潜在危险。果然在2003年9月26日,上海市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张铭判处有期徒刑7年,此前已经查抄了安格公司及其所属的大部分子公司,对这些公司及私有财产造成巨大的实际经济损失和无形损失。
知情人士说张铭被控罪名完全是无中生有的,审理过程中充斥著瑕玷和公然违背程序公正。张铭本人根本否认控方的所谓事实,控方的一名重要证人也向张铭的律师承认自己的证词不实。但是法官在开庭前的下午威胁这名证人,说他如果说自己的证词不实就是犯了伪证罪,将被判处3年至5年的徒刑,这名证人因而拒绝出庭作证讲出真实情况。同时法官还向张铭的律师的事务所指控张铭的律师,说张铭的律师指导该名证人推翻证词,这指控对中国的律师来说可以构成判刑的罪名。张铭的律师在法庭上还要求辩方证人作证,但是法官毫无理由地驳回律师请这名就在法庭的证人作证的要求。再如张铭案子卷宗的很大一部分被封了起来,张铭的辩护律师也不允许看这些材料,因为这是通顶(上海领导人)督办的案子。
据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人权,张铭在被抓关押期间,还遭到过警察毒打。由于张铭抗议审判不公并绝食,他曾经被用绳子捆绑在床上113小时,期间不能自己洗脸、刷牙、小便和大便,人格尊严备受侮辱伤害。
1965年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的张铭,1984年考入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1989年的学生市民的民主运动中,张铭是“北高联”常委,并具体担任天安门广场纠察总指挥。中国政府“六四”屠杀学生市民之后,张铭组织领导了一系列的拦堵军队和抗议活动,是中国政府最早公布通缉的21名学生领袖之一。张铭被捕之后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3年,与秦城铁血汉刘刚一起关押在辽宁省的凌源监狱,遭受过电刑、毒打和一丝不挂在雪地挨冻等肉体摧残。
张铭和他的亲属都指斥这次审判是对张铭二度政治迫害。张铭现在仍在以生命为代价进行绝食抗争的要求,他的亲属向中国政府和最高法院所提的强烈要求,都是得到司法公正和审判程序公正,即要求中国最高法院对此立案、开庭,要求不能由政府当局干涉指导审判,要求一个经济案件不能将大部分卷宗对律师都保密封存,要求法庭必须依法保证所有的证人作证,保证张铭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中国人权对张铭一案十分关注,因为中国政府出于政治原因,而对异议人士加以经济打击、经济迫害,已经屡屡发生。中国人权谴责对政治、信仰、思想不同的人士,施加经济剥夺甚至经济为由的迫害。中国人权坚决要求中国最高法院接受张铭立案、开庭审理的要求,中国法院应该确实保证张铭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刘青(Liu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它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Hom(执行主任)。
http://gb.hrichina.org/gate/gb/big5.hrichina.org/big5/news_item.adp?news_id=1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