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即时新闻
中国人权新闻稿
日期:6/6/2004 来源:中国人权 作者:中国人权

“六四”被镇压的“暴徒”今何在?

中国人权新闻稿
2004年6月3日


“六四”十五周年之际,部分所谓“暴徒”的情况。

“六四”屠杀即将十五周年的时候,中国人权从国内获得一份北京地区所谓“暴徒”的资料,记录著一部分被判处重刑的“暴徒”的大致情况。其中包括,原被判处14年重刑的任宏泽,关押在北京市第二监狱,1999年10月因突发脑血栓病而死于监舍;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在第二监狱服刑的9人,包括朱更生、董盛坤、张茂胜、李玉君、朱文义、苗德顺、王连禧、郗浩梁、孙宏;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在延庆监狱服刑的1人姜亚群;原判无期徒刑现在第二监狱服刑的11人,包括赵锁然、张国栋、常景强、武春启、常永杰、孙传?琚B高鸿卫、王连会、孙彦财、石学之和李志欣;原判无期徒刑现在茶淀监狱服刑的1人冯立生;原判20年徒刑现在第二监狱服刑的1人李红旗;原判20年徒刑现在北京监狱服刑的1人刘建文。

另外,中国人权还得知2003年北京部分被释放“暴徒”名单,包括原判无期徒刑、关押于北京市第二监狱的张群、张燕生、张保群和高亮,以及原判18年徒刑关押于第二监狱的赵庆。2002年北京部分被释放“暴徒”名单,包括原判无期徒刑、关押于北京市第二监狱的王演(演为同音字),原判17年徒刑关押于第二监狱的杜建文,原判15年徒刑关押于第二监狱的马连禧、卢金生、彭兴国、杨玉甫、邓万玉、李福全,以及原判14年徒刑关押于第二监狱的孙振刚、李洪敏。

上述这些被判处很长刑期直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所谓“暴徒”,都是北京1989年参与民主运动的市民,其中大多数还是青年。而他们的所谓罪行,有的仅仅是别人借用火柴时,掏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火柴,或者是看见戒严部队开枪杀人时气愤不过而投掷了石块等等。在“六四”屠杀之后的血腥恐怖之中,他们成了中国政府渲染“暴徒暴行”的牺牲品,是中国政府辩护自己杀人有理的宣传根据,所以遭受了极为严酷的不公正审判,有许多人就在这种转移罪责的意识下和不公正审判后被枪杀。由于北京这些市民都是个人形式参与当年的民主运动,所以他们的实际情况外界很少清楚了解,因而关注他们遭受的不公和非法迫害远远不够,使他们大多成了关注和舆论的遗忘角落,因而也大多默默地在漫漫刑期中煎熬。

中国人权强烈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这些仍关押在监狱的所谓“暴徒”。当年对他们的审判严重缺乏公正,在中国政府近年已经不能为“六四”屠杀的合理合法辩护之时,更不应该坚持当年将罪责转嫁他们的错误。即使退一万步,不去讨论其中的是非罪责,单从人道主义出发,中国政府也该立即释放他们了。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它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 Hom(执行主任)。

 


相关新闻
十五年了 还要苟且多久
美议员提谴责六四镇压议案
陈政德:晚年赵紫阳
十五年后美学者看六四
六四事件学运领袖追踪
丁子霖发表告同胞书
香港纪念64游行人数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