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万平危急,明天将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公开开庭审理
北川
今天(11月2日)中午12点左右,许万平的妻子陈贤英突然接到律师通知,说是明天(11月3日)上午9点或9点半,位于重庆市南纪门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不公开开庭审理许万平案,且称由于“此案涉及国家机密”,因此以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而且陈贤英不能参加旁听、其他公民也不能参加旁听。陈贤英已就此通过电话向法院得到证实。
该律师姓刘,是重庆市丰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由于陈贤英从无请过他当许万平的律师,因此,陈贤英估计他是当局指定的律师,即他实际上是代表了当局观点的律师,尽管他自称是得到了许万平的“认可”。而使陈贤英极其气愤的是,此前,陈贤英已经聘请了北京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先生及他的助手作为辩护律师,结果却被有关当局非法拒绝。原因只能是因为以往事实证明,高律师能够坚持法律正义,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依法维护被告合法权益,而重庆有关当局在此案中,估计有远非国家机密、但是无法公开的隐秘,且该隐秘一旦公开,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便完全无法成立。
明天不公开进行的庭审中,重庆市监察院将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许万平提起公诉,陈贤英已经从监察院和法院对此得到了证实。含有该罪名指控的起诉书,监察院是在今年10月8日,提交给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监察院和法院至今仍然拒绝提供该起诉书副本给陈贤英,且监察院、法院和刘律师始终拒绝陈贤英要求阅读该起诉书副本的依法请求。因此,该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据,以及该所谓“此案涉及国家机密”的依据,现在均不得而知。且由于是非公开开庭审理,因此,除非当局改弦易辙、对此依法纠正,否则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善良的人们,可能仍然无法得知幕后真相。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纸是包不住火的,根据陈贤英以及许万平的亲友们提供的信息,根据许万平的历来思想、为人、经历,以及根据这次许被捕后重庆警方四处向许万平的众多朋友调查了解之所涉及到的所有信息汇总情况来看,许万平案事实上并无任何“涉及国家机密”之处,许万平案事实上也与“颠覆国家政权罪”风马牛不相及。
事实上,许万平是一个富有理想的、一贯奉行和平、理性、非暴力、守法原则,身体力行帮助、促进祖国繁荣进步,帮助、促进国家和平民主转型的著名民主志士。即许万平历来是国家和平民主进步的促进者和推动者,从来不是国家政权的破坏者、更不是颠覆者。因此,该强加的罪名,是完全违反事实的、完全违反法律规定的。知情的人们,必将对此给出铁一般的证据证实。而将许万平的和平、理性、非暴力、守法的从而受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依法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言行,指控为是“颠覆国家政权”、认定为是“涉及国家机密”,显然是十分荒唐的违法行政、违法司法行为。
1989年与1998年,为和平理性非暴力依法帮助和促进国家的民主、法治、人权进步,许万平已经两次蒙冤,共计11年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熟悉了解许万平的人们都知道,他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的想法或言行。因此,人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同去年6月初,重庆警方为一举将许万平置于死地,而不惜执法犯法、悍然以光天化日之下大街栽赃陷害的方式、所精心策划炮制的震惊朝野的无中生有的“许万平毒品案”丑闻一样,这次的所谓许万平“颠覆国家政权”案,显然是又一个精心构陷的大冤案、大假案、大错案。
在人们强烈抗议、愤怒谴责重庆有关当局的这一违法行政、违法司法行为的正义呼声下,事实必将真相大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重庆法院必须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判决立即无罪释放受害人许万平,才能弥补减轻此前该案践踏法律践踏人权、蒙羞共和国的罪过。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必须责令有关方面立即纠正这一冤假错案,才能些许佐证其主张的“依宪治国”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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