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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案件即将进入起诉程序
日期:5/14/2007 来源:网络 作者:胡佳

因参与组织协调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维权人士郭飞雄于2006年9月14日被广州警方刑事拘留,两周以后被正式逮捕。政法系统罗织的罪名为“非法经营”。据郭飞雄向律师反映,广州市公安局在拘留和预审阶段,多次对郭飞雄动用刑讯手段和人格侮辱。经过广州市检查机关两度把案件退给广州市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期间还于2007年1月19日将郭飞雄押解到辽宁省看守所达两个月时间。到今天2007年5月15日,所有起诉阶段前的程序时间都已经用满。郭飞雄案件将于今日确定是否进入检察院起诉程序。家属和律师都在等待结果,并做好了应对的一切准备。郭飞雄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和胡啸会从法律层面为其尽全力。

此前广东和辽宁的政法部门曾经给郭飞雄的家属张青提到郭飞雄案件的三种结局,第一是无罪释放,第二判处有期徒刑之类的实刑,第三是判处缓刑之类的虚刑让郭飞雄回家。郭飞雄面对警方的态度始终强硬,绝无任何妥协和认罪的可能性。警方找到郭飞雄的妻子张青,企图让张青去看守所或者写信劝说郭飞雄低头。张青不认同任何“潜规则”,拒绝了政法部门的提议。警方向张青言明,郭飞雄不可能被无罪释放,因为这样政法部门就会颜面尽失。政法部门执行构陷郭飞雄的整个过程,并经过8个月对郭飞雄长期调查,最清楚郭飞雄是无辜的。但中国的惯例是既然政府第一步走错了,就要按照潜规则错到底,无非是为了保持政府的权威和某些贪官酷吏的面子。

警方在过去8个月的交锋中曾经向高智晟律师承认,郭飞雄的所有的麻烦皆因参与营救高律师而起。高律师4月6日至12日以不惜主动入狱的决心和行动换来了一点自己家庭的生存空间。期间高律师也向警方反复交涉,郭飞雄案件必须有一个解决。郭飞雄案件是2006年下半年以来在打击维权群体对高律师营救行动中,唯一身陷囹圄的维权人士。官方的目的是要“杀一儆百”。

警方对郭飞雄的陷害是中共政法部门中惯用的方法。这和盲人陈光诚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荒谬的罪名类似,都是警方诬陷强加的。这些冤案的总导演是中共政法委。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都是演员而已。这类案件审理的过程越多,曝光的人权问题越明确,海内外的关注度越高,谴责之声越大。究竟那种方式才会让政府政法部门颜面尽失,不言而喻。事关奥运会,终止这类冤案程序,才是最富有建设性的。从民间到国际社会都会给于认同。


胡佳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还有451天

录音:
http://bjzc.org/tmp/200705155.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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