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他多次参与维权运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并走在维权运动的前沿。郭飞雄三次被警方非法暴力殴打,三次拘捕,三次拘捕期间都绝食绝水抗议。在 2005年9月 13日,因参与番禺"太石村罢免事件" ,被广东番禺警方拘捕后,连续绝食绝水59天抗议。太石村事件后,他被广东警方拘押近4个月后,释放,当当局并没有就此放过他,广州警方登门每个围攻跟踪郭飞雄,并三次非法暴力殴打郭飞雄。在高智晟律师被当局拘捕后,郭飞雄积极营救他,一个月后,于 2006年9月 14日,在家中拘捕。他早在拘捕前的五年就停止了一切经营活动,这次对早已处理的案件再次提出指控,完全出于政治打击的需要。
刑法的经济性或节俭性的角度,办案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取,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政府所做的是,区区经营数额 20万,利润仅4万元的小案件,他们竟然花掉 150万元的巨资,动用100多警力,175 次讯问,不过,175次讯问中有90%的讯问内容是关于 "太石村罢免"等维权事件。仅仅从这些数字上就可以看到这是一典型的政治迫害案件,要不是有这种目的,谁会傻到要做这样赔本赔到如此地步的事情。
以上是郭飞雄案的真相。他自2006年9 月14日入狱之后的遭遇,和政府如何替他构陷罪名的过程,在这里,参与他的案件的公检法部门的所做所为,把他们所代表的政府形象展示在人们眼前。对这个案件中所出现的刑讯逼供的事实,郭飞雄本人,他的律师,还有我,都为此向有关部门、向中国的最高领导人 -胡锦涛先生您写了申诉控告信,说句大实话,我是对这些申诉抱有信心的,我不相信这么简单透彻明显的冤案,在中国政府中没有一个人愿意开启耳目,看一看,听一听人民的声音,没有一个人在意政府的形象,去理智的、公平合理地对待这个案子,去纠正一个错误,现在让冤案进行下去,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中国政府动用酷刑、法庭上作伪证陷害、法院作出不公正的判决,面对这样的判决,作为郭飞雄的妻子,作为一个崇尚公平正义人权法治的人,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政府在把郭飞雄冤案进行到底的同时,也就是把我推向了永不停歇的为我的丈夫讨回公道的漫漫长路。这是命运抛给我的使命,我接过它,面对这一使命。人争一口气,树活一张皮。我要拿出精卫填海的执着、愚公移山的斗志,为中国政府强加给他的罪名抗议不止、鸣冤不止!!!中国走向人权、法治、自由民主的道路上遍布坎坷,但愿我们这个家庭所付出的牺牲,所承受的不公,能多少唤起当局的反思和良知。
祝平安!
张青 2007年 11月14日起草 2007年11月28日第三个周三绝食抗议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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