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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涛案件代理散记
日期:12/13/2007 来源:观察 作者:刘路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
—— 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刘路
师涛案件是我2005年9月恢复律师执业以后,正式接手承办的第一个异议人士的案子。其时,师涛已经被终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投入洞庭湖里的一个监狱服刑。他年迈的母亲高琴声老师为了探监方便,搬到湖南长沙居住。也正在这个时候,他结婚不久的妻子王媛不堪压力提出了离婚。高妈妈需要一个律师为师涛代理,我通过在湖南长沙的网友联系到高妈妈,免费做师涛的律师。
泄密案背后的“秘密”
师涛案发的时候,我正被停业,没有办法为他提供律师辩护。上海的郭国汀律师接手这个案件不久,也被停业,他的助手在法庭上给师涛做了轻罪辩护,这很难说不是一大遗憾。一审判决师涛10年重刑,舆论大哗,我找来判决书,发现问题多多。主要是1、关于师涛的职业,判决书居然写成“无业”,一个“无业人员”如何接触并泄露绝密级国家机密?这岂不荒唐?2、本案涉及的国家机密是中共中央文件的内容摘要还是文件文本本身判决书没有给出明晰的回答。如果说是前者,将这个内容传达到作为非党群众的新闻记者,本身就是解密,而且文件内容不过是社情民意,与保密法规定的国家机密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是后者,则这个文本师涛没有见过,甚至本案的承办人员和法官都没有见过,又如何泄露呢?3、本案存在着非法抓捕、非法搜查、事后鉴定作为证据等程序违法行为,而程序违法可以导致当事人无罪。我把我的意见写成一篇文章公开发表,后又和独立笔会狱委会的协调人张裕博士合写了一份上诉状传给师涛家属,可惜的是,师涛家人提前递交了师涛在狱中自己写的上诉状,我们的上诉状没有派上用场。听高妈妈说,后来她把这份上诉状给了师涛的二审辩护人莫少平律师,莫律师对这个文本评价颇高。
2005年10月24日我从青岛飞到长沙,第一次见到了师涛的母亲高琴声女士。高妈妈是位退休女教师,今年60岁了,气质高贵,风度娴雅,是一位典型的知识女性。她早年丧夫,一个人养育了三个儿子,师涛是她的长子,也是她心目中最优秀的儿子。高妈妈为了儿子,卖掉了在陕西的房子,带着小儿子师伟来到长沙租房居住,已经11个月了。我问她这是为什么要这样?她说,“每个月可以有两次探监的机会,我住在这里,看儿子方便啊。”
高老师身患冠心病,已是风烛残年。师涛虽然已经二审终审,但是她仍然打算在长沙住下去,儿子坐十年牢,她也要在这里陪住十年。
关于师涛泄密案,高妈妈还说出了另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天大秘密。原来,早在案发以前,师涛就受到了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的关注,但是因为诗人写的东西,要罗织罪名构陷入狱不太容易,人家才迟迟没有动手。师涛参加的那次导致他入狱的绝密会议,其实他根本没有理由参加,因为他在前一天就提出了辞呈,离开这家报社了。但是报社的领导还是在他已经辞职以后通知他参加会议,并且宣读了那条要命的绝密文件摘要。
高老师问我:你是律师,你觉得这会不会是不是一个圈套?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判决书上师涛的职业会是“无业”而不是“记者”!国安警察、检察官、法官对师涛一天之差的身份变化是多么清楚!原来人家早就知道师涛的价值取向,知道他会“泄密”,就是看到师涛辞职才急不可待地决定让他“泄密”的啊。根据刑事心理学,如此周密的设计,师涛几乎没有可能跳出这个圈套。这一圈就圈走了师涛十年自由,这是个多么可怕的警察圈套啊。
究竟是不是圈套,目前我们当然只是推测,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那个神秘机关的卷宗曝光的时候,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会见师涛
赤山监狱是湖南最有名的监狱。坐落在洞庭湖里的一个岛子上。这里关押的都是十年以上的重刑犯。着名的八九天安门毁损毛泽东像案的“主犯”喻东岳也关在这里。
我在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经过许多繁多的手续见到了师涛,因为师涛案的特殊情况,监狱方面安排了两名警察陪同会见。下面是谈话笔录(节录)
李:师涛先生,你好。我是你母亲委托的李建强律师,代理你与妻子的离婚案件,你是否同意?
师涛:同意。我听母亲说过了,我还以为是李建平呢,我还想呢,李建平怎么改行当律师了?
警察:原来你们不认识?
李:对,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这时警察有事暂时离开,我悄悄说,李建平也进去了。你们是上海的同学?
师涛:是啊,他怎么了?
李:写文章,被控诽谤罪。
师涛:判了没有?
李:还没有。
这时警察要求我暂时离开,等候另一个警察到后再继续会见。半个小时后,另一警察到后,我们继续谈话。
师涛:我不同意离婚有三个理由,1、我的案子是冤案,我现在正在向最高法院申诉,我坚信能够改判无罪。妻子要离婚是受到了单位的压力,不是真的感情破裂。(2、3略)。
李:刘晓波先生和笔会的朋友们都很关心你,希望你能保持开朗的心情,你正在被笔会推荐在国际上获奖,晓波也发表了给雅虎总裁的公开信。对它的起诉正在预备中,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师涛:感谢晓波,感谢朋友们。我现在情绪已经完全稳定了。我妈妈经常来看我。生活环境、劳动条件也不错,身体也很好。请朋友们不要挂念。其实监狱并不像外界认为的那么可怕,我也可以读书,可以通信,可以打电话。朋友们可以给我寄书和杂志,张耀杰寄的两本书我都收到了,只要不是敏感的和色情的书籍我都能收到。
李:是吗?
两个警察都微笑,表示同意。
师涛:这里的案犯都是重刑犯,很多都是无期甚至死缓,我是最轻的。在这里没有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李:你的校友小乔也就是李剑虹让我问候你,她来看过你母亲,以后会照顾她老人家的。
师涛(眼里含泪,很激动):感谢她。
师涛对他的妻子还是一往情深,他说,不愿意过多连累她,为了她的名声,愿意在适当的时间主动提出离婚。他还特别嘱咐我,你不要像代理一般案件那样对待,不要让她感到伤害。已经婚变,还在情中,这就是诗人情怀啊。
由于警察严密监视,除了离婚的问题,其他我们不可能谈的太多,这是大概的内容。
事后有个警察跟我说,师涛跟别的犯人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表现好,也可以减刑,早日出去。
我问:那么喻东岳被判15年,怎么到如今还在这里?警察很警觉地反问:你怎么知道喻东岳在这里?
我说,全中国都知道。那是16年前的大案啊。
警察解释说,喻东岳进来后精神出了问题,一直没有劳动改造,所以也不好减刑。
无奈的婚变
根据我与师涛的约定,我到太原去见师涛的妻子王媛。经过法官的联络,她在单位领导陪同下跟我约见了。
王媛毕业于山西大学,在太原某报社做记者。她刚刚与师涛结婚不久,丈夫就被抓走,这对她来说无异于一场人生灾难。
王媛是个单纯、坦诚的女孩,她一见我就哭,整个谈话过程眼泪就没有停下来。
她说:“师涛刚被抓的时候,我们家的周围经常有莫名其妙的人守候,不分昼夜。我们家的电话也被监听,我出门就被跟踪。我的精神都要崩溃了,没有办法只好搬到一个好友家去住,不久,好朋友的家也被监听、监视,她也跟我一样被跟踪,没有一点个人隐私。她吓得不敢再收留我了,我气坏了,跑到安全局去说,你们再这样,我就死在你们这里啦!
安全局的人稍稍收敛了一些,单位又逼了上来。单位领导说,我们报纸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你是记者,而师涛是我们的敌人,你必须跟他划清界限,最好离婚,否则你就下岗离开这里。我不愿意跟师涛离婚啊,我说师涛是冤案,法院判决还没有下来,我已经给他请了律师了,如果官司打赢了,他就不是敌人了。
单位领导说,那好,就等判决书下来吧。
后来判决下来了,师涛被判10年重刑。单位领导天天到我办公室问,什么时候离婚?
李律师,我只是个普通的女人,我没有跟师涛一样的社会理想和政治抱负,也只想过普普通的平安的日子,我爱师涛,我也不愿意跟他离婚,但是我首先得活下去啊。”
王媛哭得说不下去了,我问那个陪同她来的单位领导:“你们怎么能这么干?”
这位年纪稍大的中层领导无奈地说,“李律师,我们是新闻单位,我们对自己的记者有特殊的要求,现在报社内部竞争激烈,像王媛的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尽快解决,恐怕不能再跑采访了。”
山西的这家报社确实敌情观念鲜明,几天后我们在赤山监狱相见时,法官告诉我,他们居然要求派人到湖南来监督王媛开庭的态度,这个无理且过分的要求被法官拒绝了。
对于王媛女士的离婚要求,我经过和师涛先生商定,表示同意,毕竟师涛先生身背十年冤狱,一对小夫妻刚刚结婚一年多就要高墙永隔,大难临头,劳燕分飞,本在情理之中。为此,我们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提出异议。虽然,我们也清楚的知道,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是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希望。而本案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情事。师涛先生愿意把这个悲剧看作一种外来强力对个人幸福的摧毁,看作自己追求自由理想所付出的代价。王媛女士的选择有外来压力的因素在起作用,一个年轻柔弱的女孩的肩头承受不了这种巨大压力的时候,她做出任何选择都是应该得到理解的。我的态度得到了王媛的认可,我们商定本月24日在赤山监狱再跟师涛进一步落实这个共识。
10月24日下午,两位女法官、王媛和她的律师我和高老师一起汇聚赤山监狱,因为办手续耽搁了一段时间,我们进入第六监区临时法庭时,王媛已经和师涛在进行很久的私人谈话了,法官说,他们谈得不错,可能不需要正式开庭了。果然,他们很快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我们双方的律师几乎没有参加什么意见。
原来原告在诉状中称没有共同财产,王媛解释说是为了少缴诉讼费,并不是真要独霸全部财产。这样,最后商定的结果是,房产价值22万(合同价)归王媛,债务15万元也归王媛。师涛的个人财产3000册书籍,资料和手稿,100张碟片和衣物等归师涛,王媛另付师涛30000元现金。法官说,这个结果要通过判决体现,双方不服还可以上诉。
调解结束,两人紧紧拥抱、难舍难分,法官、警察和我们律师远远站在一边,让他们说了半个多小时的情话。
我对法官说,这哪里是离婚?这是正在上演的一出梁祝悲剧啊。
控告雅虎
师涛的判决书上有这样一段话:
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用户资料的证明材料,证实IP地址:218.76.8.201,时间:2004年4月20日23时32分17秒的对应用户资料如下:用户电话:0731-4376362,湖南《当代商报》社。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建湘新村88栋2楼。
这是大陆国安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调查得到的师涛资料。跟据这个资料,师涛被国安锁定,并最终被判10年重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境外企业,没有向国安局提供用户资料的法律义务,它这样做,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不惜出卖自己的客户资料与国安局做交易。对于一个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来说,这是骇人听闻的恶行。
师涛的判决书披露之后,国际舆论群情激昂,纷纷发表谴责声明,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决定控告雅虎,为师涛讨还公道。
2005年11月份,笔会秘书长张裕博士约我在香港见面,共同商量起诉雅虎事宜。师涛的母亲高妈妈因为没有港澳通行证,无法赴港,我和她在深圳见了一面。高妈妈希望张裕他们能过境来见上一面,无奈手续繁多,时间紧张,张裕无法过来,高妈妈只好怅然而归。
我到港后在《开放》杂志社见到蔡咏梅大姐、金钟主编和伍宜三先生,蔡大姐对刘路和李建强是什么关系不甚了了,见了面才知道是一个人,晚上跟着蔡大姐去赴何俊仁律师的一个宴会,见到了张裕、余杰和自由亚洲的一个女记者,大家一见如故,他们对刘路最深刻的印象是:这个家伙怒批袁红兵,居然一骂成名!
谈到师涛的案子,何律师认为在香港打官司有行政的和司法的两条途径。行政途径的就是向香港私隐公署举报雅虎,但是立案繁琐,行政强制力有限,即使私隐公署立案调查,最好的结果也仅仅是要求雅虎今后不得再行此类举措,否则才将面临检控。这对替师涛讨还公道的诉求显然太远了。司法的途径就是在香港法院起诉雅虎,但是,面临着高额的诉讼费用。因为师涛不是香港公民,无法申请减免,雅虎完全可能要求原告呈交500万港币给法庭质押,以便败诉后赔偿己方的律师费。
我跟张裕都认为,在香港走司法程序显然不现实,我们同意何律师安排一个记者会,通过舆论给雅虎施加压力。同时,向香港私隐公署提起了雅虎侵权的控诉。
我们首先在香港记者协会的支持下召开了一个记者会,师涛本人就是记者,天下记者是一家,师涛又是因为给海外民运人士“泄密”让他们避免闯关被捕而入狱的,因此,他在海外获得了广泛的敬仰与同情,包括美国、日本等国在内的四十多家媒体纷纷赶来采访,何律师、张裕先生和我都在记者会上做了案情介绍,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会结束以后,我被日本的两位记者拦着做专题采访,后来又是法轮功的媒体采访,我是第一次到香港面对如此众多的记者围追堵截,对境外记者的敬业精神深有感触。
下午我在香港立法会门外等何律师的时候,有一位《苹果日报》的女记者打来了采访电话,我没有经验,把我们要去私隐公署会见专员先生的消息告诉了她,这位记者立即赶来,寸步不离地跟着我们,她说:“师涛律师会见私隐公署专员将是本港的重点新闻,我已经申请报社主笔预留了头版版面,我们要做独家报道。”
这位记者也是何律师的老熟人,何律师说《苹果日报》是香港具有很大影响的大报,她要报道是好事。
我们去见专员的时候,这位记者就等在外面的咖啡厅,会见结束,立即进行采访,第二天,我和张裕博士的照片就上了《苹果日报》的头版。文章的大标题居然是:私隐公署,公安头上动土!
这个报道有些失实,私隐公署其实只是针对雅虎公司出卖客户私隐资料进行调查,并没有针对大陆公安。而且,给师涛罗织罪名的也不是大陆公安,而是国安——长沙市国家安全局。
但是,《苹果日报》的影响毕竟巨大,我一入境,人还在深圳,立即被某机关约谈,他们详细追问我在香港的一切活动,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还将要有什么举动,事无巨细,问了一遍又一遍,令人不胜其烦。后来深圳的一位老朋友赵达功先生找不到我,急得团团转,碍于特殊原因,我却不能告诉他我突然“失踪”的真实原因。
香港私隐公署的调查没有任何效果,何律师安排助手打了几次电话,雅虎态度傲慢,根本不予理睬。何律师说,我们只能考虑在美国起诉雅虎了。
在美国起诉的法律障碍主要是管辖权问题,因为这个案件的受害人居住中国大陆,加害者却是香港公司,两造都不在美国的司法管辖之内,如何能启动美国法院受理此案呢?我出主意说除非我们在美国再找到一个被告,比如雅虎美国总部,但是,师涛案件是香港雅虎的法人行为,与雅虎美国总部的关联性如何证明呢?张裕博士说,美国司法有一种扩张性本能,只要它觉得它愿意管,就可以受理,法轮功诉江泽民等中共高官,不都受理了么?
我的英文很差,而且美国也不接受中国律师进入司法程序进行执业活动,这个差事就由何律师和英文极好、法律知识也非常丰富的张裕博士到美国操作了。
后来,听说这个案子受到了许多海外民运人士的大力支持,他们运作了美国国会对师涛案进行听证,余杰王怡会见布什总统的时候,提起师涛案件,布什总统表示,美国政府也知道师涛案件并对此表示关注。
师涛被雅虎出卖而被判重刑的消息在国际社会引起极大震动,师涛不断在美洲、欧洲、非洲和澳洲等地被授奖,师涛的母亲也被邀请赴世界各地领奖,后来她在吴弘达先生的帮助下开始在美国对雅虎提起诉讼,雅虎被迫向师涛母亲道歉,并承诺赔偿经济损失。师涛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荣辱之间
师涛案件是我在2003年毛遂自荐给罗永忠、杜导斌免费辩护被停业2年之后,不思悔改再次毛遂自荐免费做的异议人士案子,我之所以要特意强调这点,是因为这一次我收获的不仅是公权力的打压,还有来自某些民运人士的羞辱与误解。
师涛案件是我在网络上通过长沙的一个网友跟高妈妈联系上的,我当时说这个案子我免费代理,虽然高妈妈在电话里一再表示要付费,但是我还是坚持免费。在这里我犯了一个要命的错误,那就是律师界的行规是免费等于免除律师代理费,不包括差旅费,因为差旅费是要实际开支的,如果连差旅费也免除,实际上等于律师还要自掏腰包垫付一大笔费用(异地办案,律师除了收取代理费还要收取实际发生的旅差费)。师涛案我需要在长沙、太原、青岛三地往返数次,费用浩大,我又是刚刚恢复执业,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支付这笔费用。我的大意在于我没有把这件事讲清楚。虽然高妈妈没有误会,她及时支付了我垫付的旅差费,(这笔费用后来由笔会报销了,我从香港回来连同余杰托我捐给师涛的1000元人民币一起支付给了高妈妈),但是,案子办完以后,那个长沙的网友以及海外的某些人却一口咬定我沽名钓誉,贪污了人家高妈妈400元人民币,某人还到笔会秘书处查账以证明我有贪污行为。后来就此事有朋友在网上质问我,我反问:我为师涛免费跑了几个月,为此案自己预先垫付了6000多元(张裕博士自己也垫付了6000多机票费,并且没有报销),就为了最后贪污笔会的捐款400元么?
记得我为此事向张裕先生抱怨,张裕说:要做事就得忍辱负重,我和迈平当年帮某民运人士千辛万苦申请移民,申请成功还被他告上法庭呢。
好在高妈妈通情达理,替我辩白甚多。通过这件事我汲取了教训,就是在此后做维权的案子,要么别做,要么一分钱都不能从当事人手里拿,否则跳进黄河也别想清白。我后来做的所有的民运人士的案子,都没有从当事人手中收过一分钱,即使有的案子笔会的费用不到位,我也先垫付,有的时候甚至挪用一些其他案子的钱,再通过其他人权组织(例如香港维权律师关注组)寻求救助。
我的经验屡屡呈现出价值来,师涛案件之后,又有好几个维权案件因为收费问题闹出风波,甚至有人为此声名狼藉、身败名裂。2007年11月份,重庆的李国宏先生邀请我参加他的油田维权活动,我建议他一定不要收取维权职工的一分钱费用,做到绝对无偿。但是李先生没有绝对做到这一点,他收取了职工每人一元钱的复印费,最后这份收费清单成了他被劳教的证据材料。
师涛案件的风波并不仅限于此,本来师涛是笔会的会员,笔会为他开展救助是一种本分,并不想为此捞取什么荣誉或者资本。笔会张裕秘书长和其他众多成员在师涛案件的初期,在大陆、香港、美国三地做了许多繁琐的具体事务,从来也没有张扬过。但是这种低调做事的风格却被某些人讥笑为没有抓住历史机会,只能做细务,不堪为大事!
笔者认为,我和笔会为师涛做事,不是为了某种荣誉或者轰轰烈烈的业绩,师涛为自由做出了牺牲,为他寻求公道是一种道义,一种情愿,即使为此受到误解和讥笑,也无怨无悔,这是那些高调革命家们永远也不可能理解的。
师涛还在牢中。他的名字已经飞出了国界,他的案件材料进入世界许多国家政要的文件包里,成了这些国家跟中国进行人权谈判的议题。师涛用他的10年的青春做为牺牲,保护了自由,拓展了我们言说的权利空间。正如成百上千的为自由而作出牺牲的人们一样,想起他我们会难过,在通往自由的漫长道路上,他是我们奋进的力量。
2007年12月12日于青岛
──《观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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