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妻子绝食抗议 致中共高层公开信
--年关--纪念212--呼吁中国政府彻底废除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反人类酷刑。 --郭飞雄已绝食抗议60天,处境险恶,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其安危。 --郭飞雄绝食呼吁--
第一:要求中国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受迫害者的读书、学习的权利, 改善他们在监狱中的条件。 第二:要求中国政府在奥运前,释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吁中国政府允许历年来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陆与亲人团聚,看奥运。 第四: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启动有序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选举、出版自由。 第五:呼吁中国政府通过上述形式初步实现中国人民的尊严及权利。以文明和谐的面貌迎接奥运--这个 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大联欢的历史时刻。 第六:呼吁中国政府废止强迫劳动改造制度。
胡锦涛先生、温家宝先生、习近平先生、李克强先生:新年好!
2007年2月12日。
中国东北。沈阳。辽宁省看守所。
肃杀苍茫之夜。无边黑暗和严寒笼罩下的沈阳城。北风一阵紧似一阵地摧残着这个城市冷清的街道上的树木。气温摄氏零下20多度。
在寒冷和黑暗中,愈发疲惫而黯淡的黄灯光,显得异样的苍淡无力,在冷风的吹动中,光线更加分散、稀薄,比起平日,它更显虚弱。
弱光照耀下的辽宁省看守所。三个中年警官,(身着便衣)打开了看守所的门。一阵哗啦啦的铁门铁镣铁链的声音之后,走出来郭飞雄。他身穿看守所的深灰色服装,橙色马甲,他看上去身体消瘦,单薄,面色苍白。看见来人,他抿紧唇,脸上一副刚毅的表情,他看他们一眼,只看了半眼的时候,他被来人不由分说,蒙上了黑头套,被塞到一辆车中。可能是面包车。他不知道。提审单上显示来人是沈阳1207专案组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等。
郭飞雄被以假枪毙的形式被沈阳警方办案人陶忠革、杨乃新,在月黑风高之夜带到秘密关押地点使用酷刑。
这是2月12日晚上。在这天,郭飞雄在凶悍的沈阳警方手中所遭受到的法西斯似的酷刑如下:
(一)用高压电棒电击生殖器。 (二)反吊双手,长时间悬吊在空中,靠肩关节承受全身的重量。 (三)打耳光几十下,脸被打肿。 (四)坐老虎凳4小时。
郭飞雄于2006年9月14日入狱,被拘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控涉嫌非法经营,指控他出版了一本揭露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该案于9月30日批捕。在两个月的侦查期满后,11月底,广州公安局预审一大队,要求延期侦查一个月。一个月延期侦查期满后,在12月26日,案件送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
2007年1月11日,律师会见,郭飞雄对律师说,他遭受到刑讯逼供。 (一)13个日夜被强迫不准睡觉,长期持续疲劳审讯; (二)42天被手脚穿插、全身弯曲地固定铐在木板床上。 (三)戴脚镣100多天。 (四)被恶警拔头发,挠痒20多日。
在这天郭飞雄对律师说,为抗议酷刑,他绝食绝水两次共40天。他说:他的案子还是零口供。
2007年1月19日,广州天河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1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把郭飞雄移送转押至沈阳辽宁省看守所。
以法律的手段防止受到无根据的或非法的追究,或者不人道的对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办案单位应该拿出确实有效的证据来办案,办案单位应该有义务自己拿出证据,而不是要嫌疑人,来拿出证据,去掩盖强权在握的警方缺乏至关重要的、启动法律程序所必须的前提--有效证据。在郭飞雄案件中,最邪恶之处是,政府没有证据,就启动法律程序,在案情进行不下去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在一般暴力无效的情况下,使用“核武级暴力”--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在郭飞雄的冤案里,人们看到,政府使用各种淫威,逼迫他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有罪--以这样的方式制造政治迫害冤案,政府只需要有了想诬陷谁、想要政治迫害谁的想法就足够了! 行文至此,我已经不想说我们生活在一个何等悖谬的时代了!从郭飞雄的案件中,我们近距离地仔细的端详了中国政府的做法--不存在所谓的无根据的或非法追究的问题--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党永远正 确!!!
人们永远也不能说政府是非法追究。虽然它是在没有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实施非法抄家,非法拘捕,非法的用酷刑摧残身体,非法地实施种种迫害。但,政府的接下来就是千方百计,百计千方的用流氓无耻手段,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也要逼迫你自己拿出证据,自己证明自己有罪。然后政府用这样的卑劣手法得来的口供定罪判刑,从而达到即定了你的罪,又成功的遮掩了其无根据的非法追究--在没有证据时就启动法律程序的事实真相。 我们看到,苦难深重的中国,离真正的法制,真正的人权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我的丈夫郭飞雄在沈阳警方手中,遭受到的非人对待,在今天尤其强 烈、尤其清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我听着窗外不断传来的过年的炮竹声,这些不断涌动的声音里,带有着世人强加给它们的所谓的欢乐和喜气 洋洋。在这样的夜晚,听着这些声音,我感到的不是欢乐和喜气洋洋
一个政府怎样对待看守所里的嫌疑人,就必然会怎样对待其他的国民。
212 是一个关节点,因为有了212,因为有了212所使用的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这一超级恶的酷刑,才使得因没有确实有效的证据而进行不下去的郭飞雄非法经营案,起死回生,进入到检察院、法院。这一典型的用高压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制造出的政治迫害案件,才在天河区法院,仅仅以口供作为确实有效的唯一证据,进行法庭审判。并在11月14日,天河法院判处有期郭飞雄徒刑5年,罚4万元。
由此,212成为一个特殊的值得纪念的日子。
2008 年2月12日,在这个寒冷的冬夜,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今夜,在那时刻,我的丈夫郭飞雄在沈阳警方手中,遭受到的非人对待,在今天尤其强烈、尤其清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我听着窗外不断传来的过年的炮竹声,这些不断涌动的声音里,带有着世人强加给它们的所谓的欢乐和喜气洋洋。在这样的夜晚,听着这些声音,我感到的不是欢乐和喜气洋洋。
人们说过年是喜气洋洋的欢乐时刻,在我看来,过年基本上不是喜气的日子,更谈不上洋洋。它们和众多的日子一样,都流淌着生存的辛酸和 无奈,在春节前后的日子里,这份辛酸和无奈甚至更有甚于平常普通的日子,说是过年关,倒是比较的符合现实情况。
首先,从气候上说,春节前后的天气大多是不同寻常的坏。阴沉的天气,莽莽苍苍的铅灰色的光线,那就是老天爷一张温怒的脸,隆冬时节,数九严寒,这样的日子,有一种寒冷、寂静到极处的无措感。今年,阴雨连绵的冬日,天气比往年坏,气温也低。中南城市,冰雪之灾,引发席卷全国的交通危机。今年的年关更难。
千年传承下来的年关时节的家人团聚,基本的作用是:以一家人的热气和温暖驱散肃杀的寒冷和不怀好意的阴郁的寂静。并且需要借助炮竹的声响火光,打破肃杀氛围。以酒精祛除心里的阴郁,从而使人们看得见喜乐和满足。年关时刻,尤其需要这些外在的东西,来抗衡一年里最肃杀的寒冷和寂静。如果没有家人的团聚,没有这些外化的形式,那么在严冬的最深沉处,灵魂能够感知到达极处的肃杀的寂静。过年关,对那些家人不能团聚的人们来说,有着别样鲜明的感受,在今年,在去年,这份感受对我、对郭飞雄来说,是这么的的豁亮,这么的 寒光闪闪。
去年212,他在沈阳警方手中,遭受非人酷刑,处在生死边缘。
今年212,他在广东梅州监狱,正坚持绝食100天抗议他在梅州监狱所遭受到的新一轮的摧残和虐待,已绝食61天。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梅州对郭飞雄实施严管三个月,施行三停--停止家人会见、停止通信、停止送物。我不知道他的实际情况,深深地为他的人身安全担忧。这样的过年,是真正的年关!
我们和谐社会的和谐政府,使用着这种为人类所不齿的丑行制造政治迫害冤案。所以在这一特殊时代,宣传尤其重要。特别是在这么能够争面 子的中国奥运年,宣传就变得超级重要。要加大力度宣传光鲜的一面,要尽可能地遮掩,覆盖见不得人、见不得光的丑事、恶行。
您做得对,胡锦涛主席,为了国家的形象,为了营造和谐盛世,为了奥运年里的全球聚焦,您是该这么做--要求各级政府重视有利的宣权:展示光明,隐藏黑暗。
可是,胡锦涛主席,我们这些正在受苦受难的人群该怎么办呢?!--正在梅州监狱绝食抗议的郭飞雄,他在17个月的酷刑和虐待中,身体上留有五六处伤残,家人要求为他做伤残鉴定,各级政府无人搭理。难道我们眼睁睁看着他在监狱中,被折磨被殴打致残致死?维权人士胡佳遭非法拘捕,他的女儿妻子--初生婴儿和产妇,被软禁在家。这些失学在家的儿童、晒不到太阳的婴儿该怎么办呢?还有盲人律师陈光诚。还有众多因坚守信仰在牢房中受苦受难的人群,又该怎么办呢?沉默吗?! 不,我们要呼天唤地作见证!
我们要呼唤法治和人权,呼唤道义和良知,降临到中国这块土地上。
重申郭飞雄的绝食呼吁--第一:要求中国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受迫害者的读书、学习的权利, 改善他们在监狱中的条件。 第二:要求中国政府在奥运前,释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吁中国政府允许历年来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陆与亲人团聚,看奥运。 第四: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启动有序的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选举、出版自由。 第五:呼吁中国政府通过上述形式初步实现中国人民的尊严及权利。以文明和谐的面貌迎接奥运--这个 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大联欢的历史时刻。 第六:呼吁中国政府废止强迫劳动改造制度。
祝平安!
张青
2008年2月12日起草
2008年2月13日,第14个绝食抗议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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