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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耿松在监狱被强迫剃光头
日期:7/11/2008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高山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报导)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吕耿松在浙江监狱服刑期间,因为拒绝认罪,被剃光头。他对此提出申诉,要求狱方尊重政治犯的人格。

浙江自由作家吕耿松在监狱因拒绝认罪,被列为态度最顽固犯人,被严格管制,并被强迫剃光头。吕耿松写了一份申请书要求不剃光头,但是当局不予理睬。吕耿松的妻子汪女士星期三去杭州市西郊监狱探望丈夫,吕耿松把他写给监狱当局的一封信让妻子和女儿带出来,这封信要求监狱改善对政治犯的待遇,尊重他们的人格,不要给他们剃光头,汪女士说:

汪女士:“我昨天拿着东西进去,他们检查很严格。剃光头的事儿,我女儿记下来了,结果他们拿着不给我们,说拿去会在网上发表。为此李耿松跟他争起来,他说‘这是写给你们的报告,你们没有答覆,这是我的权利’。”

吕耿松在信中说,他是一名政治犯,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虽然中国政府并不承认中国存在政治犯,但事实上,中国羁押了很多政治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中国当局对无辜公民强加的政治罪名。

吕耿松指出,作为对人权的尊重,政治犯可以不剃光头。但他被捕入狱后,几次被强行剃了光头。剃光头这种行为是一种人格侮辱。吕耿松的妻子说,监狱管理人员星期三曾阻止吕耿松将这封信交给前去探视的家人:

汪女士:“他们犯人有四个等级,李耿松是最差的等级。我问民警他在里面不好吗?他说很好,我说好的话为什么给他这么差的,他说会换牌子。李耿松是黑牌子,第三种是黄的,第二种是绿的,第一种是蓝的,是根据不同等级管理的。”

吕耿松于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汪女士说,他丈夫因为在网上发表政论文章而遭到迫害,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治罪的案件,而吕耿松在监狱中又拒不认罪,遭到监狱警察的不公正对待:

汪女士:“在里面他们叫犯人不要跟他讲话,也不许跟他下象棋。人家都可以,就是他不行。”

吕耿松是网络作家和人权捍卫者。他1983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现为浙江大学历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后因从事民主运动于1993年被开除公职。他着有《中共贪官污吏》一书。最近几年,吕耿松先生撰写了大量的时政和制度分析文章。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说,中国监狱对被监禁的政治犯有两种态度:

刘青:“能够跟警察合作的政治犯不但不会被当作政治犯对待,反而会较好地对待,甚至超过了监狱不允许的范畴,有些人甚至吃到跟其他犯人不一样的伙食。”

刘青说,如果政治犯拒绝认罪,他们在监狱的处境就非常困难:

刘青:“如果不认罪、坚持上诉,他们就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思想改造,不仅得不到一般犯人般的对待,而且往往会采取各种措施加以精神和肉体方面的摧残和迫害。我想李耿松大概就是自己不认罪,所以就遭到了各种迫害。”

刘青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关注吕耿松案件,敦促中国浙江第二监狱立即停止对吕耿松的各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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