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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成员王荣清被判刑六年
日期:1/7/200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浙江异议人士,中国民主党成员王荣清案今天上午(1月7日)在杭州市中院开庭宣判,王荣清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被重判六年。

据民生观察了解,今天的宣判是上午九点半开始的,地点在杭州市中院第四号庭。浙江异议人士邹巍到庭参加了旁听,官方为王荣清指派的律师刘勇也到庭参加了今天的宣判。上午整个宣判只进行了大约十五分钟,主要就是宣读判决书。王荣清到庭后,邹巍对其喊到"老王顶住",王荣清的家人因故今天未到庭。

据邹巍介绍,今天的起诉书主要指控王荣清奥运会前夕与它人筹组中国民主党一大;在中国民主党2002年被公安部定性为敌对组织后,王荣清继续积极参加、组织、发展中国民主党;起诉书还指控王荣清编辑《在野党》刊物,并在网络上发表多篇有关民主党的文章,后又担任浙江民主党的召集人。

宣判结束后,王荣清立即被押出法庭,未谈及上诉与否事宜。

现年67岁的王荣清2008年6月26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的,7月31日被逮捕。2008年12月9日,王荣清案在杭州法院首次开庭。控方当时指控王荣清"三大罪状",第一条,王荣清参与中国民主党的组织和策划,参与了中国民主党发表文章;第二条指王荣清担任民主党浙江委员会的召集人;最主要的是第三条,指王荣清参与、策划中国民主党全国一大的召开。

王荣清是一名有民主意识、敢于追求自己政治理念的中国公民。王荣清长期以来积极投身民主活动,1978年参加民主墙运动,编辑出版"四五月刊"和"华东民刊"等刊物,1989年投身学生民主运动,1998年与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参与建立中国民主党。

由于长期从事民运活动,使得王荣清多次受到打压。2004年11月,他因起草政党法草案被捕,05年因与王东海、王富华等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为狱中同志及家属募捐被抓,并被当局监视居住6个月。06年8月24日,还被公安以煽动罪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而撤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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