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舵今日提交纪念六四《游行示威申请书》
北京市公安局: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关于游行审批的管辖规定,特向你局提出以下游行示威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周舵; 性别:男 ;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47.3.6 ;
联系方式:电话81769663。
游行示威目的:
(一)要求中国政府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查并公布发生在1989年6月3日—6月4日的北京“政治风波”之全部真相。例如,6月4日清晨7时前后,大学生们已经和平撤离天安门广场,行进到六部口路口,却遭到一辆坦克冲撞碾压,导致多人死伤(对此,本人掌握充分证据)——究竟是谁下的命令,坦克手是谁,如此行事的理由何在?等等。
(二)要求中国政府切实保障本人的表达权——公开以真名在国内媒体发表文章,举办讲座,讲演,讲学等等公民自由权利。
游行路线/示威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公园(或政府指定之任何公共场所)静坐绝食一天。
标语/口号:公布“六.四”真相,实现社会和解!
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一人;不使用车辆和音响设备。
起止时间:2009年6月4日10时至22时。
负责人:周舵,自由职业,家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院34单元7号。
请你局尊重宪法精神和国际文明准则,依法保障公民的表达自由。并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九条规定的期限,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本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请你局派出足够警力,维持秩序,保障公民游行示威权利的顺利行使。
以上申请,请批准。
申请人 周舵
2009年 5月 25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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