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立
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只知道「王法」,不知「宪法」。自从1908年满清政府不得不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让中华民族初次接触到「宪法」两个字,至今一百年过去了,中国人名义上有过几次「国家宪法」,可是,还从未真正享受过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国民政府时代的宪制,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因为战争不断,未能真正落实过;政府迁台后在和平环境下,最终还是实现了中国人有史以来第一个民主宪政,这是我们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唯一值得庆幸的地方。反观大陆,中共也有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来全世界都视宪法为根本大法,制定和修改宪法都是极其严肃国家大事,一经颁布,如无必要,绝少改动。可是毛共的所谓「宪法」,极具「中国特色」,连创两项世界纪录:其一是修改次数频密,中共篡政六十年,共颁布过四部宪法,另外作了六次修改,平均每六年就要颁布新宪法或修改宪法一次,视同儿戏;其二是居然将国家宪法变成政党章程,党国不分,把什么「接班人」、什么「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等政治口号写入宪法,贻笑方家。
中国人过着没有宪法保障公民权益的日子太久了,大家都盼望着有一部人民的宪法来保障每个人的自由人权和民主权利,一百年后的2008年,中国人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呼声,那就是《零八宪章》!他是我们共同的愿望,是未来民主宪法的蓝本。他的横空出世,一呼百应地得到海内外各界人士的签名响应;中共既不敢让他公开发表,让人民群众自由讨论,甚至不敢像毛泽东那样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大批判大围剿,只敢偷偷摸摸抓走了刘晓波,「传唤」、「约谈」签署人,说明他的恐惧和心虚。与此同时,关于中国民主化道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深入探讨,这说明了中国民主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深入民心,实现百多年来几代中国人的梦想已经到了「提上日程」的时刻,民主自由离我们已不再是遥不可及了。
关于中国民主化道路的问题,不但是知识阶层积极探讨的问题,全体中国人关心的问题,我们将要如何行动的问题,而且更是关乎我们国家民族和每一个中国人命运的问题,大家就此展开讨论很必要,有各种不同的意见也很正常。不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见,就是同一个人思想观念也会不断地跟随客观形势发生变化,笔者觉得这也是正常的,我愿意在这里与大家分享自己的体会。问题是,在当前最需要全体中国人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最广泛地团结起来,向着民主宪政这一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的时候,切忌互相猜疑、互相攻击,必须求同存异,团结一致,才能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达到我们的目标。
关于中国民主化道路,笔者在《民主中国》的「中国民主转型现状与前瞻征文」发表过若干文章,笔者说过,就个人的感性选择而言,革命与改良,笔者宁愿选择改良。因为它显然代价最小、最安全、最稳当。如果改良行不通,一定要革命,则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笔者宁愿选择颜色革命。因为暴力革命的过程中千百万人头落地,本身就和革命的目标背道而驰。笔者曾经举例说当年抗战胜利后,毛共口口声声「民主自由」,说要建立一个「人民政府」而发动内战,结果数百万同胞人头落地,还未见到「民主自由」,还未见到「人民政府」,最宝贵的生命已经被剥夺了!目标再崇高、再伟大,也早已沾满了鲜血,真是「未见其利,先见其害」。而且,以暴易暴的结果很可能是新暴政取代旧暴政,陷入专制独裁的恶性循环。所以,笔者赞同颜色革命,反对暴力革命。
这些都是笔者仅仅在半年一年前的看法,当时还认为自己很有道理,但随着讨论中国民主化道路的逐步深入,也随着国内外客观形势的变化,令我逐渐觉得寻找中国民主化道路不能光是比较谁最好最理想?还得看这条道路走不走得通?如果走不通,再好再理想也没有用。客观情势的变化,并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尽管我们有良好的愿望,可是当权者冥顽不化,正如《观察》杂志主编杨莉藜先生的文章所说「如果和平演变的道路被堵死了怎么办?」经过不断的思考,笔者逐渐认识到:数千年来,中国之所以不断发生革命,不能全部怪罪于「暴民」,还应该看到传统独裁专制势力强大,从来不愿意主动放弃权力,还政于民。从来没有一个统治者有西方人那样的理智和风度,将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一家一族一党一派利益之上;也没有西方人善于谈判和妥协的风格和精神,永远都是「汉贼不两立」,动不动就兵戎相见。所以我们中国数千年来一直逃不脱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一直处于专制统治之下,与我们民族的劣根性有关。当年共产党向国民党要民主的时候,毛泽东说过:「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就像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只不过今天轮到了共产党当「灰尘」了,其第二号人物吴邦国在「两会」上公然向全世界宣称:「决不搞两院制、决不搞三权分立、决不搞多党制、决不搞西方那一套」,公开关死了民主改革的大门。
因此,客观现实是改良在中国很难行得通,相反,爆发革命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而且,最有可能的是爆发颜色革命,结束中共六十年的专制统治。至于说革命之后是否一定会形成新的暴政和专制?笔者认为是可以避免的。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以后,有人劝说华盛顿当皇帝,有人劝说他当终身总统,他都拒绝了,以身作则地为美国开创了民主宪政的先河。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人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出现毛泽东那样独夫民贼的机会少了;经过一百多年世界民主宪政的发展和启蒙,中国人的民主意识普遍提高,即使再出现毛泽东那样的骗子,相信也没有多少人会受骗上当了;况且,颜色革命并不像暴力革命国内战争那样出现一家独大的政治力量,要再搞独裁专制就不那么容易了。所以笔者认为不应该再千篇一律地认为革命必然导致暴政和专制,不应该一概地反对一切形式的革命。
因此,笔者改变了对改良和革命的看法,估计将来中国政治局面的演变,不会是单一可能,而是多种可能性并存:或者像前苏联,共产党领导层核心内出戈巴卓夫和叶利钦,宣布解散共产党;或者像台湾,国民党领袖蒋经国开放党禁言禁,李登辉开放普选,国民党以平等身分参加竞选;或者像罗马里亚,军队倒戈,独裁头子死于枪下;或者像前东欧和苏联加盟共和国,发生大规模持久的群众抗议运动,迫使共产党垮台;或者像辛亥革命,武昌首义,各省响应;甚至或者中共朱成虎之流疯子狗急跳墙,发动战争,被人灭了,像日本一样,麦克阿瑟移植美国民主……。而所有这些,都属于颜色革命,亦即社会制度和平理智不流血的迅速改变。至于暴力革命,笔者认为时代不同了,今天无论客观的环境和主观的条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年国民党北伐军从南打到北,共产党解放军从北打到南那种席卷全国的大规模内战已不可能重演,即使有人想当蒋介石毛泽东,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当炮灰,屠杀自己的同胞了。但是,如果将来中国爆发革命,出现局部的「暴力」,类似辛亥革命的武昌首义、各省呼应;或者罗马尼亚式群众运动引发军事政变可能性很大,他们与其说是暴力革命,不如说是颜色革命,若能发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荣幸,我们不但不应该反对,而且应该积极参加鼎力支持。
既然中国政局的发展有多种可能,中国民主化有多条道路,我们就不应该独尊其一,反对其余。《零八宪章》只提出民主化的目标,而不涉及民主化的手段是明智的,唯其如此,它才得到如此广泛的支持。某些以发起人或解释人自居的人说「零八宪章是改良主义……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择。」笔者不敢苟同。须知《零八宪章》是仿照捷克《七七宪章》的一份政治纲领,是一份未来宪法要点的大纲,它是各党各派不同政见都可以接受的最低纲领,而不是一份行动纲领,不可能也不必要规定行动的方针是革命还是改良,是暴力革命还是颜色革命。《零八宪章》没有提出暴力革命,不等于说「零八宪章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择。」只需具有普通逻辑的常识,都知道没有提到的不等于反对。老实说,如果《零八宪章》宣称只可自上而下的改良,不可以自下而上的革命,或者宣称只可颜色革命,不可暴力革命,规定人民大众只可这样,不许那样,笔者不会签名。因为我觉得我们抱着良好的期望,希望能通过自上而下的改良达到民主化目标,但如果统治者冥顽不化,人民忍无可忍爆发革命甚至暴力革命,我们都不应该站在对立面去反对、去排斥,否则就等于和独裁专制站在一起反对民主共和。况且,历史表明首先使用暴力的,往往是武装到牙齿的统治者,而不是手无寸铁的人民大众,五四运动、四五天安门、六四惨案……..哪一桩不是统治者首先使用暴力?面对血腥屠杀,我们怎能忍心在法理上道义上剥夺人民群众自卫的权利?人民保留使用各种方法争取民主的权力,有利无弊,只会增加对统治者的压力,让他们不可小觑人民的力量,不敢再轻易举起屠刀。
有人说,《零八宪章》没有新意,甚至有个别发起人说「零八宪章所提出的若干呼吁和建议,都是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笔者也不敢苟同。表面看,中共宪法确实也罗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都是纸上谈兵。他们更加没有注意到,中共的旧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怎么可以规定他必须在某一个政党的领导下呢?中共做贼心虚,2004年3月最近一次修宪时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删去了。字面上是删去了,实际上「党」仍然是领导一切的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构。而《零八宪章》则明确指出:「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明确提出:「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从根本上否定了一党专制,这就是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同时,国家内各阶级、各民族应该一律平等,怎么可以规定某一个阶级为「领导阶级」,某两个阶级的「联盟」「为基础」?将一部分公民置于另一部分公民之上?而国家实行什么制度?应由全体公民选择,任何一个政府没有权力自行规定。再者,军队属于国家,保持政治中立,这已是民主文明国家的标志,怎么能规定由全国人民供养的军队要服从某一个党的指挥?而所有这些都被《零八宪章》否定了,因为《零八宪章》里面提到了:天赋人权、人人平等、个人自由、民主宪政、多党议会、全民普选、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这就够了,只要能真正做到这些,中国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民主国家。而所有这些,在在都和目前中共宪法所规定的:「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格格不入相克相反的,怎么能说「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呢?如果零八宪章真的「承认现行(党主)宪法」,笔者也不会签名。
又有人说,《零八宪章》没有提出暴力革命,没有提出推翻共产党,是「保守主义」。这些人可能没有注意到《零八宪章》说:「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至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在法理上道义上打倒了共产党,在人民的心目中打倒了共产党,已经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这些人没有认识到我们追求民主,是追求在政治权利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共产党在内,而不是要推翻或消灭某一个党。如果共产党像台湾的国民党那样开放选举,还政于民,他完全可以像国民党一样以平等的身分参加选举,如果得到多数选民的支持,他完全可以继续执政,下了台也可以重新选上台,只有那样它的执政才具有合法性。我们中国唯有到了「只有朋友,没有敌人」、各党各派一律平等,人人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力的那一天,才是真正的民主化。
在讨论中国民主化道路的时候,笔者发觉有些人分不清实现民主宪政时间表、路线图和「假民主」方案之间的区别。中国民主化是一项很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需要全民族长时间的启蒙和努力,这是大家的共识。但不等于说我们为此就要提出一些保留共产党、某些小圈子或个人政治特权的所谓「民主方案」,去换取共产党有限的让步,甘于继续生活在这种「假民主、真专制」的社会制度下。笔者不怕得罪人,在贵刋「中国民主转型现状与前瞻征文」发表过若干文章讨论过批评过,在此不赘。笔者奉劝这些「好心人」:一,民主是天赋人权之一,是人类不可剥夺的政治权利,本来就应该属于人民,不应该向统治者哀求恩赐,而是应该团结起来,迫使统治者不得不还给我们。二,所有的专制统治者都是贪婪的,他们往往视国家社稷为私产,好任意地尽情地搜刮,因此他们绝不愿意与别人分享权力,因此你们提出的各种「赎买民主」方案都是不现实的。所以还是像当年毛泽东所说的「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吧!所幸,《零八宪章》所提出的民主化目标是彻底的真正的民主宪政,坚持人人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而没有保留任何党派、团体和个人的政治特权,所以笔者才毫不犹豫地签名支持。相信这也是他得到包括海内外广泛的支持的根本原因。
十三亿中国人,各行各业各阶层各团体,各党各派包括中共改革派,都有不同的想法,很难说谁的看法就绝对正确,别人的都错了。事实上,革命和改良、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都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因此,笔者希望全体中国人放下一切分歧,不要在如何实现民主化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要像香港民主之父司徒华先生所说的,每个人自己能够为民主化做些什么?就去做什么!共同向着《零八宪章》所指引的目标努力奋斗,我们的民主愿望就一定能够实现。
(写于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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