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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盟:未来难料但将继续运作
日期:7/18/2009 来源:VOA 作者:叶兵

公盟法定代表人许志永

北京一个协助公民维权的非政府组织公盟在其下属研究机构被当局以偷漏税为由取缔后表示,难以预料今后会面临什么压力,但目前该组织仍在继续运作。

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星期五突然到公盟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地点,宣布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予以取缔。随后,这家一向为一些民众和弱势团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遭到查抄,包括数百本公民维权手册、中国信访报告、中国新闻自由度观察报告等书面资料和储存在电脑里的法律案件资料连同8台电脑等办公用品被没收。

*当局宣布取缔*

北京市民政局星期五宣布的取缔决定书指出,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有关规定。北京市民政局的取缔决定书表示,依照相关法律“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公盟网站在公盟开设的法律研究中心遭到查封的当天发表公告说,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的内部公益机构,公司的内部机构不存在进行登记的问题。公告说,民政局的取缔行为是非法的。

*许志永:继续工作*

公盟法定代表人许志永星期六在接受美国之音电话采访时表示,他正在忙于他的工作。他说,他们在当局查封这个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研究中心之后,难以预料事态将如何发展。不过,他表示他们的公司依然存在,仍将继续从事他所说的“良心和正义的事业”。

他说:“我们继续做我们的工作。我们有一些法律援助,有一些案件什么的,该做的事情继续做。”

据报导,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被指未申报所得而面临142万元的税务处罚。香港苹果日报的报导说,许志永说,所谓漏报款项是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资助的研究资金,由于有关研究尚未完成,所以不能视为漏税。不过,这位民间组织的法人代表星期五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也承认,他们的组织确实存在会计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但他同时强调,公盟是非营利的公益组织,没有所得,当局以漏税为由罚以巨款是荒谬的。

公盟自2003年成立以来,曾经参与了一系列在中国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件诉讼,其中包括孙志刚案、陈光诚案、南方都市报案、毒牛奶案、邓玉娇案以及最近对“绿坝”软件提出法律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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