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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罪名 无耻的审判
日期:11/24/2009 来源:维权网 作者:刘逸明

刘逸明


“六四天网”创办人、四川维权人士黄琦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据中国民间人士创办的“维权网”报道,11月23日上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虽然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但这种判决结果却足以让人觉得愤怒和荒唐可笑。

黄琦也许是中国最早的维权网站开办者,黄琦在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1999年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寻人网站“天网寻人”,该站也被称为“六四天网”、“天网呐喊网站”。黄琦在开办网站之初,只是做一些公益性的寻人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中共官方的权威媒体也曾对其进行过多次报道。即使如此,黄琦仍在2000年6月3日被成都警方以“为‘六四’鸣冤、为民运呐喊、为法轮功叫屈”为由逮捕。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

维权这条路注定是曲折而艰辛的,很多看似温和的维权行动都有着巨大的风险,黄琦的网站开始虽然是以寻人为主,但很多人的失踪却是因为被警方非法拘押所致,因此,黄琦的举动必然触动当局的敏感神经。当局在2003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黄琦判刑显然是一种赤裸裸的打击报复行为。

黄琦于2005年刑满获释,在遭遇了五年牢狱之苦后,四川当局大概以为黄琦会改弦更张,不再从事维权活动,不料,黄琦在出狱之后不仅重开“六四天网”,而且报道范围更为宽广,不再仅仅局限于寻人,而是大量报道拆迁、征地等种维权事件,而很多事件恰恰就发生在四川甚至成都当地。黄琦在那次入狱时始终未曾低头认罪,他的坚强导致他在当时曾遭到警察的殴打,头上至今还留有伤疤。

笔者与黄琦在网上有过多次联系,虽然在有些问题上彼此的观点不一致,但在我看来,黄琦却是维权群体中少有的硬汉子。黄琦不仅仅不畏权势,而且敬业精神相当好,每天24小时,大概有一大半的时间你都会看到他在线工作。他曾告诉笔者,做这种工作都是超负荷的,容易造成过劳死,但因为在看到很多人遭遇不幸时,他无法坐视不管,所以,即使再累也要撑下去。

黄琦重出江湖从事维权工作,必然会让四川当局坐卧不安,尤其是他对四川成都当地敏感事件的报道更是让当地官员恨之入骨。自黄琦重开“六四天网”的那一天起,他实际上就已经陷入了十分危险的境地。他的网站在平时的访问量非常大,可以想到的是,除了那些关心中国底层民众命运的人在热心造访之外,还有四川的官员和警察,他们也许每天都会去“六四天网”上搜集黄琦的“罪证”。

2008年5月12日,四川发生了举世震惊的大地震,并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在死亡的人当中,因为所居住的房屋质量低劣而导致死亡的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很明显,“5.12”大地震既是天灾,更是人祸,如果不是因为豆腐渣工程在作怪,死亡人数绝对可以大幅度降低。面对这种人为的罪恶,黄琦自然也是义愤填膺,他在大地震后通过自己的网站发布了大量揭露豆腐渣工程致人死亡的报道,这令四川当局大为光火,于是在不久以后便将黄琦抓进了看守所。

大地震后,不管是官方和民间的救援行动,其实都有太多感人的场景。官方在当时的表现值得肯定,但明显做得不够的地方便是不敢认真面对豆腐渣工程造成更多人伤亡的这种惨痛现实。黄琦、谭卓人以及艺术家艾未未等人对这种情况的高度关注,本意并非与官员对抗,而是希望能得到官员的重视,在今后最大程度地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然而,不知好歹的四川成都警方偏偏要将黄琦和谭卓人视为另类,公然利用公权力对他们进行非法抓捕。艺术家艾未未幸亏不是住在成都,如果是,相信他此时此刻也很可能只能在看守所里对着窟窿看外面的风景。

一般情况下,维权人士被判刑多半也会被冠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譬如浙江杭州的维权人士吕耿松、维权人士胡佳和高智晟,他们被判刑表面上看是因为写文章,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所做的维权工作。维权人士如果只是专心维权,而不写批评中共当局的政论文章,要被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不容易,即使这样的人最终被抓捕,涉嫌罪名往往会五花八门。譬如郭飞雄就是被定的“非法经营罪”,而帮助严晓玲的母亲申冤的几位福建网民则是涉嫌“诬告陷害罪”,因为即使把他们的文章拿来刻意曲解也很难找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

黄琦此次因言获罪的罪名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也不是“诬告陷害”或“非法经营”,而是很多人闻所未闻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黄琦不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具备持有国家机密的条件。据黄琦的辩护律师莫少平透露,黄琦被控罪的理由是他在所创办的维权网站上发表了几份有关信访政策的国家规定,而这几份规定事实上并非“六四天网”首发,在其它的政府网站上之前就已经公布过。成都当局对黄琦的判刑明显就是以言治罪,不仅仅与显存法律相悖,而且让人感觉到荒唐透顶。这正印了中国的一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看来,只要当局想打击报复维权人士,是不会找不到口实的。

最近几年,因为自由写作和维权被捕的人士除了浙江较多之外,可能要算四川了,四川自古以来多行侠仗义者,我们可以看到的图景就是,四川的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十分活跃,也十分勇敢,这大概也是导致黄琦、谭卓人等人被捕的原因之一。四川当局逆历史潮流而动,频繁抓捕良心犯,原本就已经恶名远扬,此次对黄琦的荒唐判决更是让人感受到了当地司法机关的执法犯法“勇气”和无耻面孔。

不管黄琦被定什么罪名,在有良知的人心目中,黄琦的人格形象远比那些迫害他的公职人员要高大得多。在民众的权利和法治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让黄琦、谭卓人这样的获罪只会制造更深的官民矛盾和增添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当良心犯被污名的时候,正是那些道貌岸然者身败名裂的开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琦站出来。黄琦先生,失去自由的你并不孤单!

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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