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明
罗孚老先生的事情,我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从香港杂志上知道了。罗孚公子罗海星先生的名字,我是在九十年代初才首次获知。
1989年12月26日,罗海星和我的名字同时出现在《人民日报》上。官方选择在这一天公布了我和王军涛、罗海星等人被捕的消息,同一天的《人民日报》上还刊登了齐奥塞斯库被枪毙的消息。秦城监狱停发了这一天的《人民日报》,也掐了我的监舍的广播,所以我迟至1991年2月二审期间,才从家人带入的报纸上看到这条消息。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给公安部负责人写了一封《抗议信》,「对于以我的名义诱捕香港有关人士的做法极为愤慨并表示强烈抗议」。此后,我委托妻子王之虹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陈述事实如下:
(1)陈子明根本就没有离开内地出境的意图,更没有向任何人表示过此类意图;陈子明与上述报导中所说岑建勋、罗海星、黎沛成、李龙庆等人素不相识,从未有过联系;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接应……外逃」、「接运」的情节。 (2)陈子明系在1989年10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被湛江市公安局收审,因此,根本无法在10月13日「将陈子明等人带离湛江」,更不可能在「实施偷渡外逃」时被捕。
《人民日报》、公安部的以上报导歪曲了事实真相,特别是由于《人民日报》和公安部的性质和地位使以上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消息和报导广为传播,给陈子明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特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陈子明的正当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起诉书和随后的上诉书,北京市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了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1992]中民受字第1918号,[1992]高民受字第13号)。
1994年5月我第一次「保外就医」,北京市公安局的官员带着我在河北省平山县「打游击」二十多天(为了躲避在我家门口等待采访的众多外国记者),我曾问陪同的人,是否可以告知我被捕获的详情,对方说:这是我们的「战略机密」,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后来我得知的情况大略是这样的——
在中国公安与安全部门掌握「黄雀行动」的秘密后,没有马上收网,而是继续保持了该管道的畅通,目的是要引诱李鹏「最想抓到的人」上钩。当时的设计是在我和王军涛与境外人士接头之际或者即将离开国境之际,将我们一举捕获。但是他们没有料到,当1989年10月10日「北京来人」与我见面的时候,我拒绝了「逃亡境外」的安排。我当时问来人:现在有很多人已经逃到海外了,说明逃亡并不是难事,但你有没有想过出去后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拒绝逃亡的决定令「张网者」很失望,在我和「北京来人」分手后几个小时,他们就在我的临时寓所逮捕了我和我的妻子。
虽然我并不打算离境,罗海星也没能帮上我,但是我仍然对他心存感激,十分钦佩他舍己救人的侠肝义胆。我感到自己与他是心心相印的。在「六四」之前,罗海星是一位成功的生意人,我当时也在经营着一个颇有前途的民办企事业集团,但是,在历史的大是大非关头,作为有正义感的中国知识份子,我们不能无动于衷,不能「闷声发大财」。罗海星为了营救大陆民运人士,甘冒风险,不惜牺牲自己的事业和安全,他既是支持大陆民主运动的众多香港同胞中的普通一员,又是他们的一位杰出代表和英雄。
2007年4月,我和之虹首次获准去香港访问。我们从香港记者处得知罗海星的联系方式后,打通了他太太周蜜蜜的电话,在她的陪同下,探望了正在住院的海星兄。他曾在广东怀集服刑,当地矿污染严重,看守所的一些犯人乃至看守都得了白血病。他也在2004年患上白血病,后来由弟弟捐出骨髓,做了骨髓移植手术。我们去医院看望他的时候,他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都还不错。我们表达了彼此相见恨晚之意,也相约要为中国民主化继续奋斗。
万万没有想到,由于白血病后免疫系统虚弱,海星兄竟然成为此次H1N1甲型流感的受害者。2010年1月14日,海星兄英年早逝,终年61岁。我和之虹闻知此讯,不禁悲痛万分。吾辈之中又少一人。但是我们毫不怀疑,海星兄的愿望,也是我们大家的愿望,把中国改造与建设成自由民主的宪政国家,是一定能够实现的。海星兄,请你安息吧。
20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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