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首页 > 人权与民运

 

古川:我的公民经历
日期:4/26/2010 来源:议报 作者:古川


下午一点的时候,一个自称是市局的人来找我,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带我的人和那个调摄像机的人分别坐在我的侧边,只有一个穿着警服的人坐在我的对面。他们首先向我出示传唤证,上面没有提及任何的罪名。我要看他们的警察证件,带我进去的那人说:根据法律,有穿警服人员在场时,不用出示警察证件。实际上,他们是害怕知道他们的名字,将其公布出去。其实,他们做国保的,基本上都是使用假名。无论是上面提到的王峰、王娜、焦帅帅、李硕,可能都不是他们的真名。

他们首先问我与维权网的关系,认为我是维权网的工作人员。他们说,维权网的问题是国与国的关系问题,维权网背后是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和中央情报局,它们的背后又是美国国会,所以维权网的问题是中国与美国的关系问题。并且还说,为维权网工作,用历史上的话来说叫“汉奸”,用现在的话来说叫“走狗”。实际上,如果说“汉奸”、“走狗”的话,共产党本身就是,它曾经用了苏联的卢布,并且还曾组织大学生游行,高喊“保护苏联”。对此,我予以否认,我说我与维权网没有任何关系,无论是“汉奸”、“走狗”的说法都与我无关。

他们又问我认不认识张祖桦,我说认识,我们是朋友。我说,张老师的来头很大。我的意思是说,张老师曾经与李克强、刘延东等人都是团中央的常委,而且他还是中央国家机关团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委员。罗干曾是他的领导,同为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委员。“六四”屠杀后,中共当局一度要他去担任营口市市长,避避“六四”审查风头,可是他断然拒绝,不再与中共当局同流合污。

他们对我说,张祖桦被抄家时搜走的160多万块钱,是维权网给了我们之后剩下的钱。我当即表示,我不是维权网的工作人员,而且那些钱也不是维权网的,是张老师父母和岳父岳母的。他们就问我听谁说的,我说张老师告诉我的。他们就说,你已经成为张老师的一条狗,被他利用。我说,我不是任何人的狗,也没被任何人利用,这是我的独立判断。

他们随后问到第二天会议的事情,说这是维权网主办的,要我不去参加。对此,我说是不是维权网主办的我不知道,而我去不去参加需要考虑一下,我还需要与主办人员沟通。后来我一想,他们这么兴师动众,会议肯定开不成了。这是一个环保方面的会议,题目叫“守望生态中国——生态灾难与政府公民责任研讨会”。本来这个会议不是很敏感的,但只是因为他们认定是维权网主办的,所以调动北京全市国保,阻止这次会议召开。他们对张祖桦、李智英、王德邦、王京龙、王俊秀、陈永苗、姚遥、梁晓燕等人进行“喝茶”。张祖桦、王德邦、王俊秀、李智英甚至被国保守门监视,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撤离。而王俊秀在会议原本举行的当天,还被所在的西三旗警察从早上九点拉到大兴,在大兴吃了一顿饭后,于下午六点才回到家里。据维权网报道说,有二三十人因为这次会儿而被“喝茶”。当然,遭遇最严重的还是我,不仅被“传唤”还被“抄家”。

王娜带的八九个国保抄完我家之后,去了东小口派出所。她给我做思想工作,要我为父母、为孩子着想。她给我说时,我说你不要给我说这些,我不想听。她说你不想听,我也要说,要尽到我的责任,将你从悬崖边拉回来。她又说,你做了这么多事,为什么就不能说出来的?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难道就为不自己着想。

她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说法,实际上是撒旦的逻辑。而马克思本身就是撒旦教的教徒。所以,她的说法正好适合共产党的逻辑。当时我想,既然你们说要为了自己,那么你给我说这些,不也就是为了你们自己吗?为了你们自己吃着人血馒头而升官发财,何必打着为我好的旗帜呢?

传唤于下午四点半正式结束。从十点半开始,我已经在派出所滞留了整整六个小时,从正式传唤开始,也已经滞留了三个半小时。这些时间都是被他们的废话所浪费。传唤结束时,要我签字,我拒绝。我说,在刘晓波案,你们随意把对别人传唤的材料掐头去尾来作为起诉刘晓波的证据,因此我拒绝签字。他们就说,那你写上本人拒绝签字,签上你的名字。

在传唤的时候,他们问我对刘晓波案的看法,我说,这是因言获罪,你们公检法是一伙的。本来没什么事,你们却无限放大,现在让刘晓波有可能还会获得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他们就说,你的意思是刘晓波被判刑入狱,你觉得是好事。他们又接着说,从魏京生、徐文立开始,凡是与国家作对的,没有好下场。对此,我说,要看什么叫好下场?当1949年共产党没有夺得政权之前,国民党肯定说共产党没有好下场,但是历史是在不断变化的,你看南非的曼德拉、韩国的金大中,他们是不是有好下场呢?他们就说,你的意思是将来有一天你要来审判我们。我说,这可是你说的,我并没有这么说。当然,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在期待着审判他们时间的到来。

2010年4月23日,写于被“传唤”并被“抄家”之后第十四天。

附:

要想“爱国”必先成为“公民”

文/古川
按:本文是为2006年4月《中国青年》杂志的约稿,但后来据说太激烈《中国青年》杂志未刊发。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但是思想是不变的,当时在讨论“武汉大学的樱花是不是耻辱?”,而现在讨论的“9.18事件”,都是与日本有关,都涉及到爱国,因此我把此文找出刊发。


时下,由于樱花,在武汉大学引起了一场“是不是耻辱”的争论。据说武汉大学的樱花是日本侵华时为了安慰日本军人的思乡而栽种的,因此被认为是一种耻辱。这件事让我想起了柏杨先生的话:“中国人可以说是天下最爱国的动物,连拉屎都要扛出爱国的招牌……”也许,我们确实需要反思一下,今天,我们该如何“爱国”?

对“爱国”而言,首先最应该追问的是,究竟什么是“国家”?

在《现代汉语词典》把“国家”解释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实际上,这样的解释明显带有意识形态的色彩,也是不符合人类的历史与我们自身的感受。把国家解释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就意味着国家与普通的公民没有任何关系,它变成了奴役公民的工具而已。更确切的解释应该是“国家是一种社会之公器,是为了维护公民的自由与财产安全而设置机构”。因此,“国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与自由。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三种不同性质之国家,一是“家国”,即国家被一家一姓窃据,被当作是“一家一姓之私产”,从夏朝到清朝,都属于“家国”的范畴;二是“党国”,即国家被一党一派窃据,被当作是“一党一派之私产”,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就属于“党国”的范畴;三是“民国”,即国家被公民所掌控,被当作是“社会之公器”。只有“民国”才真正回归了国家“社会公器”之本质。

对所谓“家国”与“党国”而言,是不能“爱”的,相反,要与之不合作。只有当且仅当是“民国”时,才能爱之。

由是观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国家是社会之公器,公民是国家之主体。

作为一个公民,拥有不可剥夺、不可被侵犯、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如财产权、生命权、思想言论自由权、政治参与权等等,权利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尊严。当自己的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起来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公民之所以被称为“公”,还在于每一个公民都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是相对应的。

世界各国的现代化与发展历程已充分表明,一个具有自由精神的民族,一定会建立一个自由公正的政府;而一个充满奴性的民族,则会屈服于强权的统治。也就如俗语曰:“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因此,社会的进步离不开公民素质的提高,合理的现代化的制度框架,更是需要有相应素质的公民支撑不可。要成为一个合格与健全的公民,就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获得公民常识方面教育。公民常识的教育是让人成为人的一些现代文明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基本知识与基本行为准则。公民常识的教育是以尊重人的权利、唤醒人的尊严、珍惜人的价值为开端来重铸灵魂,使我们告别奴性与臣民意识。因此公民常识的教育是国家根本,这也就是已故的李慎之先生“想做一个公民教员”之原因所在。

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要想爱国,就必须成为一个健全的公民,一个在人格与精神上健全的公民。也就如胡适先生所言的:“争取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争取自己的人格就是争取国家的人格。一个真正的开明进步的国家,不是由一群奴才造成的,而是由有独立个性、有自由思考的人造成的。”

总之,对当下的中国而言,爱国就是先做一个“公民”,然后让更多人做“公民”。

2006年4月17日


《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hinaeweekly.com

此新闻共有2页  第1页  第2页  


相关新闻
欧阳小戎:何处是吾乡
谭作人案将二审 律师要李鹏出庭
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突然被抄家
上千人法院外高呼口号 声援福建三网民
曾金燕促监狱提供胡佳医疗报告
高智晟的手机再次停机
胡佳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