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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异见人士何德普的妻子贾建英,日前多次到北京法院上访,要求就丈夫监视居住期间应列为刑期计算的请求尽快答覆。贾建英指法院一直拖延答覆。
贾建英向本台记者表示,近日她再次到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时,信访站的站长本来友善地对她说,她所反映的情况可以获得折抵刑期,并答应帮她解决。但当得知她丈夫是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入狱时,对方突然当场翻脸,表示案件需要当事人亲自前来反映,还找来警察驱逐她们。
贾建英说:他说你们这个是什麽案子啊,我们説是颠覆国家政权。他说,这个案子,找他们当事人来説吧,你们代表不了,这个不能代表,我说我是他妻子,我替他来反映。(站长说) 你不能代替,你都不能上这个信访来反映这个问题,我们这里不应该接待你,你走,你出去你出去,就这样翻脸了。他就叫了很多警察,把我轰出去了。”
贾建英表示,自己过去的上访也遇到过被驱逐的情况。虽然有几次在被驱逐的过程中,自己受到了暴力的对待,并且留下了影像证据,但她不想继续追究。她不断上访,只是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就能否折抵刑期给出一个答覆。
她说:我就跟法院的说,你们按照法律应该折抵,你们就给我答覆;不应该折抵,不应该折抵,你们按照法律告诉我不应该折抵的理由。你给我一个答覆,我只要一个答覆。我并不是说你立马就给他折抵,就放了他,我不是。因爲你们法律有明文规定,只要是限制人身自由,就应该折抵刑期。这是你们的法律依据,但是你们现在不按法律依据办事,然后不给我答覆,这叫什麽办案子呀。
贾建英又表示,去年12月,她刚提出咨询时,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就对她表示她所反映的情况,可以将监视居住期折抵刑期,并表示乐意帮她把情况转达至当时审判何德普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接受了案件后也表示可以折抵,但需要羁押何德普的北京市国保警察方面出具的证据,证明何德普在监视居住期内人身自由确实受到了限制。但是此后的数月间,法院就一直以未得到国保方面的证据爲由拖延答覆,还让她自己到公安局去找证据。而公安又以公不对私爲由,让她去法院反映。她认爲法院并不是找不到证据,而是不想解决。
贾建英说:“我就想,你要是总是不给我解决,就是不想解决,不是解决不了的问题。监视居住期没有在家的证据不用我说谁都知道,他们法院很容易就能调查出来。但是他就以这个藉口,假装地说不承认,不知道是在哪,说没有证据,他不给答覆。”
何德普2002年11月5日被监视居住,2003年1月27日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在被监视居住的85天里,何德普不仅被限制自由,更被要求保持一个姿势不许活动。若获得折抵刑期,将在今年11月4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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