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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致遂宁市公安局长的公开信
日期:8/2/2010 来源:维权网 作者:刘巍

遂宁市公安局并局长王明华:

本人刘巍,关注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关注中国遂宁好市民刘贤斌的安危,关注遂宁公安局执法的水平,关注王明华局长是如何领导您的团队树立依法为人民服务的形象。

从市局的网站上,看到您身兼遂宁市副市长职务,关心民众的疾苦,走访贫困村民,努力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但公民生活质量是否提高,不能仅仅看GDP,政治文化生活水平不能提高,您的所管辖区域内的公民就是一群吃饱饭的动物王国,离文明社会的标准没有半点进步。

从网络中了解到,遂宁好市民刘贤斌先生是中国民主党最早的党员之一,他因为参加1998年的民主党组党活动,被判处十三年重刑,2008年11月贤斌获释。获释后其积极从事维权活动,在网上发表批评当局的言论,今年6月29日,遂宁市国保支队派人将正在喝茶的刘贤斌再次非法绑架,并在关押七天后,即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宣布对其逮捕,更为恶劣的是,遂宁市国保支队在抓捕贤斌之后,还派人到学校骚扰、威胁其年仅十三岁的女儿,并且一度非法羁押刘贤斌的妻子。我注意到:除其因个人信仰民主自由获罪判刑外,刘贤斌无其他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此罪名涉及的是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概念和公民的政治自由的范围。

因该罪名涉及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国家的政权和社会制度,因此唯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衡量刘贤斌的政治行为是否超过了我国《宪法》所赋予的权力范围,以及遂宁公安是否依据《宪法》的规定,对刘贤斌的政治自由权利的行使给予保障和以及是否履行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宪法》向人民宣告“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国家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十五条[基本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公民的监督及其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政权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是国家政权的表现形式。

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其表现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刘贤斌家一贫如洗,不可否认其从未脱离无产阶级,他深知无产阶级生活的悲苦,唯有政治民主了,社会法治化,才能约束权贵阶层的横行霸道,才能将贫苦大众解脱出苦海。刘贤斌所做的政治行为,是发表了一些有关社会民主和法治的言论,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产阶级公民中的一员,发表推动中国社会民主和法治建议的言论,正是其“当家作主”的表现形式,亦是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其所做的没有离开社会主义制度所允许的范围,亦无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宪法权利相冲突。从刘贤斌的文字中,无任何的有关推翻我国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的言论,他所述的恰恰是如何维护贫苦的平民利益,推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刘贤斌的针砭时弊文章,若被政府看成是恶意的,现如今某地法院新创了一个“诽谤政府罪”名,这倒可以扣到贤斌的头上,毕竟这个罪名比颠覆国家政权罪更靠谱一点。若是善意的批评,政府就应当屈尊纳贤。在一个以堕落成为主流的社会,有关心实事说真话的人是凤毛麟角,请为社会的未来善待有责任感人士,亦恳请遂宁公安局,请不要将中国社会向人间地狱更近一步推动。更恳请遂宁市公安局带头遵守《宪法》,带头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否则,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被公权力破坏殆尽,社会秩序必将大乱,国家才会真的被破坏法律实施的公权力自己颠覆。

刘贤斌,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写几篇针砭时弊的文章就能颠覆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强大的人民共和国,确实足以颠覆每一位公民的正常思维。

如今贵局将一个依法行使政治自由的好公民抓捕,意味着,你局在四川省政府的领导下,公然破坏宪法的实施,阻碍公民行使正当的政治权力,将有责任感的公民送进监狱,剩下的是同政府同流合污的民众,给子孙后代留下遗产是,枯竭的社会资源,冷漠的人际关系,权钱交易的社会现实。

中国神州大地,天天发生粗野堕落的事情,警察黑社会化,法院不讲法律,政府是带着伪善面具的法西斯。访民的数量不断增加,群体性事件不断升级,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相信遂宁公安局的成员,大多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难道你们就没有为你们的后代想过吗,你们愿意让你们的孩子生活在一个没有章法、尔虞我诈的环境中吗。

请贵局慎重对待贤斌,这关系贤斌及其家庭成员的幸福,也关系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幸福,关系到中国的未来。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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