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我们,一批深切关注中国现代化发展前景的公民,一批《零八宪章》的联署人,就现在与未来的中国民生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要求。这既是我们的公民权利,也是我们的公民责任和公民义务。为此,我们首先申明以下三点:
1、我们是以公民的身份来谈民生问题和关于民生的主张,因为民生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允许公民真正地、全面地参与讨论和决策。没有通过公民直接选举的执政党、政府、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并不能真正代表广大的民意,他们也从来没有重视与解决好民生问题。我们决心要发出公民的声音,评价现实的民生状态,提出建设性的民生主张。
2、我们发出的声音,不是要向即将召开的中共中央全会建言,而是向全体中国公民和全社会表达我们的民生诉求。我们认为中共及其中央全会已经无权如过去六十多年来那样,一党专制地指导和处理中国的政治、经济事务。人们清楚地看到,正是该党的历代主宰,通过这个党的各级机构和少数党的领导人将偏颇的以至完全错误的政策强加给全体公民及社会,这才造成前三十年的极端和普遍的贫困,也才造成了近三十年来的经济总量虽有增长,但却出现了极其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畸形经济结构和环境生态破坏。我们能放心这样一个党的中央全会来决定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向和民生政策吗?当然不能!
3、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发出自己的民生追求的呼声,我们向全国所有公民表达这种诉求及其理由,批评专制的政治、经济体制带给民生发展的危害,期望全国公民共同监督执政党及其政府官员侵吞与危害公民利益的行为,争取公民待遇及公民权利的更多实现,进而全面实行宪政民主,缔造真正的公民社会,从而彻底公正地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
(二)民生现状
我们提出有关民生的看法与要求是基于以下的民生现状和具体的、普遍的基本事实。这种现状和事实的存在是不容否定的。
中国民生的基本状况正如《零八宪章》已经深刻指出的那样:“执政集团继续坚持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灾害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零八宪章》所指出的状况近两年来不仅没有好转,相反更加变本加厉,呈现出日趋恶化之势。
造成中国民生数十年痛苦的主要因素是制度性的。以下五点关乎了绝大多数中国公民的生存和生活,而它们背后的制度根源是一目了然的。
1、权贵集团对农民的劳动力和土地的双重掠夺
现代中国一个基本的不平等就是城乡二元化。中共长期以来以户籍制刻意地将公民分成基本两大类: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他们在各方面的待遇是截然不同的。我们且不说改革开放之前三十年农民的千辛万苦,其创造的劳动财富几乎全部被极权制度所公然掠夺,即使在近三十年来,农民虽然逐步有了出门打工的自由,但他们的劳动条件是最差的,工资是最低的。中国近三十年的财富积累,农民工做出了最大的奉献。据估算,30年来农民工的血汗有50万亿被无偿掠夺而积淀在社会总财富中。而问题是,这些财富都到了谁的手里?
对于农村另一严重的剥夺是对农民土地的强取豪夺。农民世代以土地为生,但公社化以后任何一个农民都没有土地所有权,征用农村土地成为成本低、高盈利,成为各地政府的最重要财源。而在农民连使用土地的权利也被剥夺的时候,他们甚至得不到最起码的合理赔付。这些被剥夺的土地财富转移到各地政府、开发商以及最终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手里。这也正是近年来各地政府强行圈地拆迁,开发商大规模囤地,各机关单位、企业纷纷扩大用地要求的奥秘之所在!
2、权贵集团对工人群体的低工资掠夺
中国GDP总量已经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这当然不是件坏事。但是,在中国人均GDP,2009年排名世界第99位(另一说法为105位)的同时,最低工资排名却为第158位,甚至有32个非洲国家最低工资标准高于中国,这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很不相称。
再进行一些具体的比较:世界多数国家工资占企业成本的50%左右,中国则还不到10%.国内80%以上从业人员工资过低,并且不能及时随GDP的增长做相应调整。世界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人均GDP的58%,目前中国最低工资只是人均GDP的25%左右,不及世界标准的一半。中国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公民收入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大部分工农劳动者工资过低,又成为国内消费不足的主要原因。
另外,中国在普遍低工资情况下,行业间工资差别悬殊,同一行业、同一单位中高层管理与基层员工收入之间的悬殊,这些都是十分惊人的。中国行业间的工资差最大的竟超过百倍。企业高管与最低工资差别有高达98倍的。一般国外企业高管与最低工资差别仅5倍左右。我们的单位平均工资水平,很难反映出低工资层实际受压迫的状况。总体来说,中国大多数工薪阶层的工资偏低50%以上,也就是说,80%的中低收入者阶层每年有50%的奉献没有得到报酬。
更为严重的是除了低工资之外,相当一部分产业工人还在改制之中成了“下岗工人”,这大概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新阶层。我们这个据说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出现了许多宗当了大半辈子工人最后下岗,生活陷入困境,被逼自杀的悲惨事件。这种现象,几乎在每个产业工人集中的区域和大型企业都发生过,不知国家统计局是否应作详尽周密的统计安排。
富士康工厂的N连跳,震惊了全国的第二代农民工。事情发生后,在世界的压力下,该厂迅速调升工资,改善待遇,据说可能增加到2200元/月,这本身也说明以前工资太低。工人们为了生活压力不得不加班到每天12个小时,他们觉得生命受到摧残,失去意义,以致轻生竟成为一些年轻农民工的选择。
在中共领导层沾沾自喜于经济发展的成果时,有没有认真考虑一下老百姓为这种发展付出了如此沉重的血汗与生命的代价。应该如何解决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在剥削量和剥削手段上远远残酷于自身一直在批判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样一个严重的问题?
3、权贵集团运用各种权力手段,对全体公民的财富的掠夺
权贵集团剥夺公民财富的手段和方式是多样化的:
圈占国有资源,以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改制名义,实质为少数高级管理阶层集中财富。如许多地方曾以国有企业基金、股份制改造等名义在民间筹集资金,允以高利,结果使大多民众血本无归;各地以开发区名义大规模圈占土地,以高价发售,官员从中也借机牟利,许多地方都是靠土地发财。
证监部门、上市公司、金融单位的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掌控股票的价位起落,赚取高额回报。每一次股票整体性价位长期下挫调整,都使大部分个体散户遭遇重大损失,许多人辛辛苦苦多年的积攒化为乌有。这实质上是一种欺骗性很强的财富转移。
权力部门甚至与黑社会勾结以多种方式掠夺财富。揭露出来的黑社会之所以能成气候,大都是有官方背景或者权势人物自身即身为黑帮老大。只是在权力斗争中失势才被暴露或打击。这样的事件几乎在每个城市都发生过和正在发生中。
有政府背景的各种学会、协会、事业单位、相关企业以各种名义敛财,收取各种高额证件费、手续费、咨询费,借以自肥;机关、学校、医院名目繁多,高额收费,既是公示免费的义务教育学校对贫困小学仍然每学期以资料费、阅卷费等名义收费。
很多服务性行业被管理部门抬高入户门槛,加以高额管理费,如各城市的出租车、城市的停车场转包即是此类实例。最后高收费都转嫁在基层民众身上。
许多公用事业收费项目未经论证其合理性,即施之以民众;国家垄断行业更是经常以“与国际接轨”等名目提高价位。中石油、中石化的油价居高不下,广受非议。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中心目标:敛财!
4、权贵集团为掠夺财富,而对法治环境的肆意践踏
权贵集团为了实现对财富的快速掠夺,他们不惜丧心病狂地肆意破坏和践踏中国的法治环境。
权贵集团为了掠夺财富,在相当大的范围之内用国家强制力剥夺公民权利,以致造成惨案,公民的正常意见没有正常渠道加以反映。比如,大规模的强制拆迁,明显政府及相关单位都有自己的极大地利益诉求在内,他们动员各种力量,甚至不惜动用黑社会使老百姓无法维权,只得拼死相争。各地此类事件日益增多,其中大多数是政府的不当行为引起的。
政府自身长期没有能有效地界定自身权力的有限性,任意妄为,激起民愤,不知反省,反而动用公检法部门,暴力拆迁,并多方阻止群众上访反映意见,各地对待上京访民的态度都是十分恶劣的。各地为此类暴行辩护的理由几乎如出一辙:维稳!其实这种不稳状态之所以反复多次出现,始作俑者正是政府自身。
公民的冤屈投诉无门,得不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正处理。公民在各方势力的胁迫之下,冤屈多多,投告困难,得到公正处置的几率低下,似乎应了一句老话叫天下乌鸦一般黑。各地所发生的群体事件及个人不得不以暴力相向的事例,大都与此相关,此类事件近年更呈增长趋势。邓玉娇案、杨佳袭警案、刘骜衡爆炸税务局案是其典型。
而在权贵集团主导专制体制下,执政党及其政府部门并未真正吸取教训,改变公务部门欺压掠夺百姓的作风。瞬间强力拆迁民居,威胁绑架上访群众,私刑拷打致死未定疑犯,屈意歪曲真相包庇错失官员,一错再错,甚至更严重地整体控制舆论,要求与官方宣传口径一致,灭杀正义的呼声。
5、权贵集团为掠夺财富,而对自然环境的肆意破坏
权贵集团为掠夺财富,对大自然从不心存敬畏,而是肆意掠夺和破坏。中国近年来灾害频仍,如地震、泥石流等所谓天灾,似乎与自然界变化关系更大。而背后的原因却是人祸。
例如,舟曲近年已经多次爆发过不同程度的泥石流,地质人员多次强调过这里是泥石流的多发区,而森林砍伐、水土流失、开山炸石、修建电站、乱挖矿藏、强修道路一刻也没停止,应该采取的防护工程、采流工程却都没有如期进行。事故出现后是否有关部门能多做点反省与检讨?能否更科学规划一下今后的舟曲重建?
又如,上次汶川地震,映秀镇损失惨重,规划重建,这次又蒙水灾及泥石流,人们就应反思一下映秀镇的重建方式和选址是否是一个失误?谁来为此负责?这样的教训已经太多了。
黄河的三门峡、长江的葛洲坝,还有举世无双的长江三峡,我们花了倾国的财力、人力,究竟总体上带来的是灾还是福?人无远虑,必有近祸。
各地在急于轰轰烈烈,大拆大盖的时候,充分考虑民生了吗?充分考虑投资效益了吗?我们把投资更多放在防灾减灾、教育、医疗、卫生、环保方面,切实为民生造福不更可取吗?
(三)民生主张
大多数中国公民,包括权力层、财富层中有良知、有较好人性的人们,也不会愿意这种两极分化、财富和资源高度集中的状况疯狂地发展下去,更不愿意因此破坏国内已经日益危机的环境与生态。为此,针对当前的重大民生问题,我们提出以下12项民生主张,供全体公民、执政党、政府思考和研讨。
1、实施民主宪政改革:立即实施走向民主宪政的政治体制改革,正面回应《零八宪章》所提出的19条建议,为公民的自由幸福、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进步奠定制度化的基础与保障。
2、政府必须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受法律保护,行政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公民的房屋财产。
3、实现公民平等待遇,废除特权:政府必须以实际行动有效解决压在绝大多数中国公民头上的四座大山: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所有公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所提供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废除执政党、政府官员在此方面的所有特权,将各级党政机关每年花费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消费的上万亿财政支出全部用于全民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公共服务方面。
4、实现全民医疗保障:对于全体公民的所有大病医疗实行免费治疗,由国家各级财政负担;对于公民的各类小病医疗保障,实现全体公民一律平等的保障原则。
5、实现真正的12年义务教育:各级政府必须真正加大教育投入,对于18岁之前的中国未成年人,公立教育机构,包括公立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律免除学生的所有的学杂费、书本费及其它各种费用;坚决取缔公立教育机构收取择校费和借读费;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6、实现全民养老保障:对于所有60岁以上的公民一律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养老金,确保所有老人老有所养。
7、实行以公民住房保障为根本目标的房地产政策:坚决打击强制拆迁和强行圈地的违法行径,切实保护中国公民的生命权、财产权不受侵害,遏制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遏制房地产业无序的疯狂发展。各地政府必须将每年的土地供应总量的40%用于各城市廉租房的建设,以解决贫困家庭和年轻人的住房困难;将30%用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以平抑当前高企不下的房价;对非居住的房地产投资实行严厉的金融和税收政策,使当前已经对国家安全、国民经济造成深度危害的房地产业得到有效的治理。
8、提高全民工资水平,缩小工资差距:政府必须按GDP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将GDP增长的50%用来提高最低工资的增长水平。而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大致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不高于或低于10%为限。对于国家各类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也应该予以严格控制。
9、扶持民有和民营企业:大幅度降低各项税收,废除名目繁多的各种地方行政收费、基金收费,打破各种形式的国家垄断和政府管制,切实保护民有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为中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奠定最广泛、最根本的基础。
10、废止全国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所有收费:中国道路收费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破坏了中国的民生建设,是各大权贵集团向人民强行收取买路钱的强盗行径,必须予以坚决废止。
11、确立以环境生态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对于一切破坏环境生态的经济建设项目都必须停止,绝不以牺牲生存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暂的GDP增长,努力发展保护环境生态的产业来优化和强大我们的国民经济,使中国的自然环境得到最大的保护。努力完成大中小城市、城镇污水、垃圾的及时、绿色、全面的处理,使中国公民的人居环境得到根本的改善。
12、废止所有公共休闲和公共旅游场所的收费:对于所有城市公共休闲区、国家森林公园、各大风景景区予以全部免费,大幅减低文物古迹的国民参观收费标准,让每一个国民都能享受到作为文明古国公民的特有权利。
(四)结束语
可以预计,实现以上保护民生,实现公民权益保障的主张,将肯定会遭到来自于权贵集团的疯狂反对。权贵集团以及一批无良的御用文人,他们已经运用各种手段掌握了几乎全部的国家政治、经济资源,为他们进一步非法掠取财富打下了强大的基础。他们结成了虽然人数不多,但权势极大的既得利益权贵集团,并且假借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人民利益、改革发展、“三个代表”等毫无实质意义的谎言来加深和扩展他们对中国公民的掠取。
我们认为,处在争取现代化前景的中国公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精神价值、思想道路、生活方式和话语表达;有权利要求享受公民待遇,实现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各种基本社会保障。任何政党即使是执政党,不经公民真正同意也不能将自己所提出的政治、经济主张作为国家意志加以推行。执政党的行为必须要受到公民意志的监督与制约,而不是相反。
我们决心以和平的非暴力方式来争取真正的公民权利的实现,决不以暴抗暴,但却要努力维护自己不受恶法的侵犯,不受暴力侵扰的基本权利。为此我们将坚定前行,用各种和平方式包括意见、建议、质询、舆论、请愿、怠工、罢工、示威、建立各类维权组织,来协调公民行动,争取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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