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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是否有资格获颁诺贝尔和平奖?
日期:9/29/2010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高山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星期二表示,如果把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刘晓波,会违背该奖创办人的原则,但中国国内的维权人士不同意政府的这一观点。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法新社报道说,2010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奖名单将于10月8日在奥斯陆宣布。包括捷克前总统哈维尔和百余名中国学者、律师在内的人,呼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向被监禁的中国著名异见人士刘晓波颁奖。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星期二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刘晓波坐牢是因为违反了中国的法律,如果他获奖,会发出错误信息。姜瑜说,刘晓波的行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截然相反,诺贝尔奖是奖励那些推动人类和平、推动国际友好关系和为裁军作贡献的人。贵州贵阳的维权人士曾宁对此表示,刘晓波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中国政府的新闻发言人指称刘晓波触犯了中国的法律,我想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刘晓波他不外乎就是写了很多文章,发表了许多见解。从根本上来说,刘晓波先生他是行使了一个人的言论自由的一种权力。他表达了自己的思想,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曾宁表示,中国国务院星期一刚刚公布所谓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声称中国网民在网上有自由表达自己政治观点和思想的权利,但刘晓波就是因为发表自己的政治主张的文章而被判刑:

“如果说一个人他表达了自己的见解、表达了自己的思想就构成犯罪的话,这样所谓犯罪的法律肯定是恶法,肯定是没有任何可以站得住脚的依据的恶法。”

广州的维权律师唐荆陵说,刘晓波被政府判刑,主要是因为他在2008年发起了《零八宪章》运动,而《零八宪章》运动只是希望通过和平的方式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

“因为我们知道在诺贝尔和平奖当中有好多被他以前的政府判为那个的,像其中有曼德拉先生,有很多是曾经被他们以前的政府或者是一些当局判处刑法的。我们知道这样的情况往往有关当局是专制政府、极权政府、殖民政府、或者说吹嘘种族隔离的政府。这样的政府它所判决这些和平奖获得者的刑法都是属于专制的刑法。它并不是属于一般意义上对刑事犯罪的刑法。”

法新社报道说,挪威的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秘书伦德斯塔日前告诉挪威通讯社说,中国就刘晓波可能获诺贝尔和平奖问题向该委员会施压。伦德斯塔说,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傅莹曾警告他,要是把诺贝尔和平奖给刘晓波,将被北京视为“不友好的举动”,为中挪关系带来“不和谐因素”。唐荆陵表示,他希望挪威的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不要屈服于中国政府的压力:

 “因为我们知道在中国当今的现实里面,就是姜瑜女士所宣称的所谓的刑法,她讲的是判刘晓波的这个刑法,这个正是一个专制的刑法。它正是因为刘晓波先生从事了一个什么样的犯罪行为而被惩罚了。他是因为反对专制,为了争取自由而被惩罚的。我们知道一个使用和平和非暴力的思想来作为号召,来争取自由的人以及和他一起为这样的自由而奋斗的人,他们所做的工作能够为世界和平或者为他们所在祖国和平带来贡献。因此可能得到诺贝尔和平奖。这个是完全正当的,也是完全正义的。”

今年54岁的刘晓波是倡导中国政治改革的《零八宪章》的起草者之一,去年底被北京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目前在辽宁监狱服刑。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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