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首页 > 人权与民运

 

王荔蕻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当事人表示上诉
日期:9/9/2011 来源:维权网 作者:齐迹

(维权网信息员齐迹报道)人权活动家王荔蕻“寻衅滋事”案于9月9日上午在温榆河法庭开庭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当事人表示无罪上诉。

据刘晓原律师介绍,整个开庭宣判过程10分钟左右,于8点40分左右结束。

王荔蕻于3月21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先是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又被以“扰乱交通秩序罪”起诉,最后罪名变更回“寻衅滋事”,她的被审判牵动着国内外所有的良心。公民捍卫人权被定罪,被公认为是一场不义的审判。


相关新闻
权活动家王荔蕻案庭审,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
王荔蕻审判在即 各界声援呼声不止
北京民间反腐人士面临警方异地抓捕
张裕:正式访问中国引起很多麻烦
陈光诚女儿上学悬而未决 同情者关爱行动
选举专家姚立法历险记
北京图博会异见作者被软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