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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财公示4君子案”起诉审理
日期:12/26/2013 来源:VOA 作者:叶兵



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和广西壮族上访者韦亚妮呼吁围观“西单四君子案”审理。(权利运动网图片)

“官财公示4君子案”起诉审理 公民吁围观声援

华盛顿 — 今年3月31日在北京西单因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而被捕的4名活动人士,除马新立被捕后没消息外,袁冬、张宝成和侯欣都已经分别被正式起诉到法院,目前官方尚未透露是否开庭或者何时开庭的讯息。但是,一些北京维权人士正在发起围观和检验相关司法审理是否公开公正的活动,并把他们所说的践行公民权利、呼吁从制度上反腐的“西单四君子”称为英雄。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对公盟领导人许志永提起公诉前后,与许志永案密切相关的西单公民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四名北京公民中的三人据悉都已经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袁冬等人在北京西单文化广场拉出的要求公开财产横幅直接对准了中共高层的七常委,呼吁他们带头公布财产。
 
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师陈兆志日前在博讯新闻网发文说,被刑拘的侯欣、袁冬和张宝成已接到法院起诉书,即将被检察院公诉,马新立被羁押到现在没消息,侯欣患心脏病保外就医。陈兆志认为,应开始在网络发起: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人被“公诉”会判什么罪的讨论,并讨论政府官员财产不公示的危害。

今年5月,陈兆志因在网络上声援最早走上街头“要求公示官财”的四位北京公民、以及要求平反“6.4”而被刑事拘留33天, 6月6日因“健康原因”获取保候审。他披露,警察近日曾找他谈话,要求“不要在网上宣传开庭的事和到法院旁听,以免人群聚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位敢言的知识分子认为,警察的话似乎反映官方可能要淡化处理此事的态度,证明人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没有罪。
 
与此同时,一些在北京的维权人士呼吁民众鼓起勇气,围观因为率先上街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而坐牢的那些公民。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因申请示威而被劳教的两位老人的子女们以及其他维权人士制作了一幅发起围观活动的海报,上面印有侯欣、袁冬等四名被刑拘公民和许志永、王功权、郭飞雄、李化平、刘萍、刘远东等25位被认为因言获罪的活动人士。
 
这次呼吁围观活动的策划者之一、奥运劳教老人吴殿元的儿子李学惠对美国之音表示,这场公民围观活动以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作为形象代言人,3月31日在西单被捕的四名公民和其他因为要求公开官员财产而入狱的人士不仅无罪,而且光荣。
 
他说:“这四个人,当然后面还陆续有, 也要陆续开庭,王功权、许志永都拿到了起诉状。什么时候开庭还不知道。但是,这些人为了我们民族,为了我们国家,为了社会,为了社会的进步,为了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去坐牢,这是一种荣誉。”
 
李学惠曾因拆迁纠纷而上访,后被多次拘留和劳教。他披露,今年夏季前中共高官薄熙来出庭受审前,王秀英老人在他提议策划下发出了到济南围观薄案开庭审理的呼吁。这位北京市民指出,围观司法审理的案件是公民权利,希望民众不要在这些已经引起关注的案件上表现冷漠、怯懦和自私。
 
他说:“我们总是要有些血性,总是要站出来围观的。我们做不到像他们那样,但我们总应该称颂他们,钦佩他们,赞美他们,歌颂他们,让我们为他们而骄傲。所以呢,我们以这个老太太的形式发起一个围观审理西单四君子的活动。我们让更多的人到北京来,去围观他们,表明一种态度。围观就是力量,围观就是我们自己的态度。我们更多人去分享我们历史和人民给予这些人的荣誉。”
 
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的女儿王凤仙对美国之音表示,她母亲虽然年过八旬,但仍然把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作为己任,积极参与声援因在街头表达民意诉求而被捕人士的围观活动。
 
王凤仙说:“公民有这个权利,有这个义务去让他们(官员)做到这点,他们也应该给老百姓一个(财产公示)。但是,在中国这个体制下,是做不到的。”

北京市公安机关指控称,许志永伙同丁家喜、赵常青、李蔚、王永红、孙含会等人多次聚会密谋,商议开展“财产公示”活动,期间上述人员为不断扩大活动影响,达成要上街散发传单、张打横幅的共同决议,又经商议后统一出资制作了传单、横幅等物品,并分发给相关涉案人,使该活动从“在互联网上征集签名”遂步升级到“上街张打横幅”等非法活动。
 
北京当局罗列的许志永等人一系列罪行中包括侯欣、张宝成、袁冬和马新立等人在西单文化广场,拉起“由许志永等人先期制作并发放的横幅,并在现场持扩音器演讲、散发传单、拍照录像,引发百余人围观,拒不服从民警、保安员劝阻,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上述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人士的律师们认为,当局分别起诉这个显然是同一案件的涉案人,显然是为了分拆案件,以减少其类似台湾“美丽岛”案件大审式的冲击力。
 
律师们指出,公开举牌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行为,完全是在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根本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行为。律师们在一份法律意见书中表示,北京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提出的上述指控,完全是一场“政治迫害”。
 
中国刑法第291条规定,对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处罚为: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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