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公民运动创始人许志永 香港 — 中国有关当局2014年1月26日上午,对新公民运动发起人之一的法律维权人士许志永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天上午以官方微博发布了此判决。
此前,今年40岁的许志永以及辩护律师在1月22日的庭审中保持沉默,以抗议法庭不公。
许志永的辩护律师表示,法院从周三开审到周日宣判,显示当局对此案早有定论,就是要将许志永定罪。
许志永参与创立的新公民运动,支持民主和法治,并把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作为目标。目前共有7位新公民运动成员上周和本周受审。与许志永案密切相关的民主人士赵常青等人1月23日出庭受审。 1月27日,北京民主维权人士丁家喜、李蔚、袁冬、张宝成等新公民运动人士将同样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受审。
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上周四发表声明,对中国审判和起诉许志永以及其他和平呼吁政府良知的维权人士深表关注。即将离任的骆家辉代表美国政府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许志永和其他政治犯,停止对他们的行动自由施加的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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