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丁家喜等四名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星期五(4月18日)被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处2年至3年6个月有期徒刑。
丁家喜、李蔚、赵常青和张宝成四人均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根据法庭裁决,丁家喜被判刑3年6个月、李蔚被判刑2年、赵常青被判刑2年6个月、张宝成被判刑2年。
丁家喜以及赵常青和许志永一样,都是是北京新公民运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协调人。
新公民运动的诉求主要包括教育平权以及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等。
丁家喜的律师隋牧青星期五被拒绝进入法庭听取判决。
隋牧青称,他在星期四接到法庭通知,称因他在4月9日庭审期间提前退庭的举动被视为拒绝辩护,其辩护人资格被剥夺。
隋牧青表示,他在4月9日退庭是为了抗议法庭不公。
他在微博质问:“海淀法院,我已声明我不拒绝辩护,只是退庭抗议法庭不公。你们对我罚款还不解气,还要剥夺我一审辩护人资格,太无耻了吧!”
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之一许志永对其一审被判四年监禁的上诉上周五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中国从去年开始镇压新公民运动以来,已有数十名该运动参与者被当局关押、起诉以及受审。
国际人权组织以及美国和欧盟均对中国打击新公民运动的做法提出严厉批评。
(bbc撰稿/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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