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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浮肿张思之三提“取保”被拒
日期:7/13/2014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乔龙

图片: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网络资料)

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因参加六四研讨会被刑事拘留,其代理律师张思之日前通报称,浦志强的身体状态不太好,原有较严重的糖尿病,现在又有了以前不知道的前列腺炎,相当严重,律师三度提出“取保候审”都被拒。而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丁家喜委托的两位律师蒋援民和隋牧青遭到北京海淀区法院报复,要求他们所在的深圳及广州司法局立案调查。

据新公民运动网站星期五晚间消息称,北京律师浦志强委托的张思之律师表示,他“见过浦志强四次,高瑜只见过一次。浦志强的情况,从精神状态来看还可以,他对他自己的案件有一个比较清醒的判断,但关键在于浦志强的身体状态不太好。本来他就有比较严重的糖尿病,现在又有了我以前不知道的前列腺炎,相当严重,因此引起了浮肿。原来我们认为他的浮肿是因为提审时间过长,现在看来不是。他的夫人是大夫,她认为是前列腺炎引起浮肿。这个情况就更严重一些,因为如果再发展下去,将造成肾方面的问题,比如肾衰竭。所以情况是严重的,我们曾经三次提出取保候审,但都未被批准”。

记者周六多次致电张思之律师,但无法取得联系。今年6月20日,张思之原本向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提出会见另一位当事人、北京资深媒体人高瑜,但看守所却安排浦志强会晤他。

另外,已经被判刑的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丁家喜的两位律师蒋援民和隋牧青,最近分别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追究在庭审期间涉嫌“违规”内容,要求深圳和广州司法局立案调查,两位律师认为,此举明显是报复行为,整个庭审过程,两地司法局人员均到场观看录像直播。

蒋援民律师星期六告诉本台:“海淀区法院分别向广州司法局和深圳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对我们两人处分,深圳司法局处长告诉我,通知了海淀法庭,叫他寄来(庭审)全程录像以后再立案,因为他们已经在现场旁听过,所以他们要看全程录像,不收到全程录像不立案,这位处长参加了旁听,听完以后曾对我说,我没有任何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

记者:您认为海淀区法院的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蒋援民:他们本身就违法,所以审理案件的材料都是复印件,用复印件审理案件,复印件举证、质证,就是违法。

有二十年庭审经验,曾出任过法官的蒋援民说,根据法律规定,庭审各方必须提供原件:“我们要求举证、质证,必须是原件,这是法律明确规定,因为复印件可以伪造,编造”。

广州律师隋牧青对记者说,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前几天接到广州市司法局的立案通知,要求他在7月17日前,提交代理丁案的相关材料,以接受调查。他说:“就说现在已经立案调查我在丁家喜案当中的违规行为,要求我把此案相关的比如合同、收费发票、委托书、法律文书、提交给司法局”。

隋牧青认为,这是司法局对他参与新公民运动案的报复:“司法局有什么权利看我这些东西,因为这属于我业务范围内的,而且我这些东西基本已经公开发表,我明显认为这是后续有关当局对我参与新公民案的一种报复”。

隋牧青在庭审中曾以离开法庭抗议庭审不公。他说:“我当时退庭抗议的时候,省市律管处的领导过来劝过我。但作为法官应该中立,而现在的法官完全充当公诉人的角色,公诉人所有的无理要求全部接纳,而对于被害人指责、喝斥、我不认为我们有什么过份的地方,但是法官违规是非常明显的,公诉人的违规也非常明显,但是现在调查的是我、是律师,这非常荒唐”。

丁家喜参与联络及组织多个城市公民,发起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活动而被捕。今年4月18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丁家喜、李蔚、赵常青和张宝成四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罪名成立。丁家喜被判刑3年6个月、赵常青被判2年6个月、李蔚和张宝成各被判刑2年。

自由亚洲特约记者:乔龙/责编: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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