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上午九点,著名维权人士郭飞熊、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召开。然而,当代理律师葛文秀、陈光武等人准备进入法院时,却遭到刁难,不准他们将电脑带入,为此,律师抗议,拒绝进入法院,拒绝参与庭前会议。 陈光武律师发出信息说:“【天河法院令人失望】通知今天上午9点召开庭前会,一推再推。到了十点,仍没有开始。刚刚让书记员通知我们,可以开会 了,但律师不能带电脑。由法院提供电脑。我们表示强烈抗议。这不是用不用电脑问题,也不是用法院提供的电脑习惯不习惯的问题,而是把律师当什么看的问题。涉及律师的尊严和人格。[怒]”
葛文秀律师也发出信息说:“郭飞雄,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今天上午庭前会议法庭不准我们带电脑入庭,让他拿法律依据拿不出,我和陈光武律师抗议,这是对律师人格侮辱,遂拒绝出庭。法庭随后发信息给我,威胁我要承担法律责任。这还是法官吗?” 对于天河法院不准辩护律师带电脑的规定,同样是郭飞熊代理律师的张雪忠质问道:“请问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1、你们不准辩护律师带电脑参加庭前会 议,法律依据何在?2、你们在别的案件中,是否也要求辩护律师只能使用法院提供的电脑?3、如果不是,你们对郭飞雄案特殊对待,是不是要自证广州市司法机关对郭飞雄的政治迫害?” 在庭前会议召开之前,张雪忠还在微博上说:今天上午九点,郭飞雄案庭前会议将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召开。此前,郭飞雄先生的女儿为她父亲画了一幅肖像画,并取名"高山仰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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