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上午九时,广州天河区法院将对郭飞熊、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博讯获悉,在开庭前一天,郭飞熊和代理律师分别发表声明。 郭飞熊在《狱中声明》中表示,“在这一不正当、不合法和完全无效的庭审过程中,我将全程保持沉默。”代理律师陈光武和张雪忠联合发表《关于郭飞熊 按审判程序问题的声明》,表示:“在未能复制核心证据的情况下,确实无法进行有效的辩护,因此,辩护律师不会出现2014年9月12日的庭审。” 代理律师的声明透露,依照起诉书的内容,郭飞熊、孙德胜与袁小华、袁兵、刘远东是同案人,依照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他们应当并入同一个案件中进行审理,但当局却将他们分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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