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著名雕塑家陈维明先生起诉台湾总统马英九一案今日在联邦第二巡回法院开庭,控辩双方律师叶宁和代波尔小姐进行约30分钟的陈述,法庭没有作出最后判决,预计二周后法庭会择日宣判。
是由: 2012年1月17日,旅美雕塑艺术家陈维明和金门县政府签订了一个为期3年,面值为150万美元的委约及合作合同,替金门县在距离大陆约5海浬的一个岛屿上,雕塑并完成一个32米高的民主女神雕像以及一个32米高的底座,提升其国际形象,发展旅游产业。 但是,金门县政府不久却变卦,并用电邮通知陈维明,理由是因为“有关单位的关切”。陈维明等相信阻力来自台湾总统府。而对于民主女神像设立在金门的事情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曾对媒体表示 ,不方便回应民主女神像细节问题,但马英九总统一直非常关心中国大陆的人权以及六四事件,每年纪念日都呼吁中国政府平反六四。著名雕塑家陈维明1980年代末移民新西兰,六四天安门事件令他受到巨大震撼,开始“从另外一个角度表现社会”。 在六四20周年时,陈维明曾仿制89年天安门广场上被推倒的民主女神像制作了一尊6.4米高的新民主女神像。2010年,该像运抵香港展出被香港政府扣押,后在香港民众抗议下被归还,现永久存放在香港中文大学。 2012年7月5日,美国执业律师叶宁代表陈维明和民主女神基金会,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将马英九告上法庭,求偿2,200万美元,并且附带要求法庭命令强制执行合同。 2012年12月13日,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书记官RUBY J KRAJICK,书面宣布由于被告人(马英九)缺席,判决陈伟明胜诉。 2013年8月19日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法官NAOMI REICE BUCHWALD书面宣告,撤销2012年12月13日的判决。 2015年1月21日上午,在曼哈顿的联邦第二上诉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陈维明诉马英九一案。 今日庭审的法官是:Pierre N. Leval,Deny Chin 和Dennis G. Jacobs 被告方律师:Mr. Thomas G. Corcoran, Jr.,Ms. Deborah B Koplovitz 和Laina Lopez。 今日庭审控辩双方主要焦点是讨论程序,而并非涉及到案子的实体。 叶宁律师首先陈述,而后是被告方律师Deborah小姐陈述。从记者现场观察到的情形看,显然法官对叶宁提到的实体问题更加重视,而对 Deborah小姐反反复复提到的所谓邮件送达问题,法庭没有给予重视,叶宁为此也有了第二次陈述的机会,而被告方律师则没有这样的机会。 庭审过程大约40分钟,法庭没有作当庭判决,需要等待二周后书面给出判决。 庭审后,记者试图采访被告方律师Mr. Thomas G. Corcoran,他认为庭审双方律师表现都很不错,但是他拒绝回答有关的问题。 叶宁律师在庭审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指出,美国的上诉法院案子极少开庭公开审理,此次庭审显示法庭的重视程度,法庭上双方的辩护谈不上精彩,问题说清了就可以。马英九请的律师看上去很老道,其实也是一群纸糊罗汉,在法庭上翻来覆去谈邮件送达,不敢涉及实体的一个字,显示了这些人心底的何等虚弱,做错事不敢承认,总是绕圈子谈程序,谈邮件送达。其实法官很清楚,如果邮件送达有效,就没有必要开这个庭。为什么法官不让对方作第二轮辩护陈述,本身就说明了,对方的答辩实在是太无聊了。 前纽约时报记者赵岩在庭审后说,南区法院判陈维明败诉,其理由是台湾是主权国家,享受主权豁免。这个案子引出了台湾的主权地位归属问题,是超出了这个事情的是非曲直问题,这个案子本身是民事案子,并没有要想意识形态化,可是到了这个份上,此案就可能会引起两岸三地的人士的极大关注。马英九当局在此案中的表现,也如同他的6年执政一样,对中共暴政的谨小慎微,对争取民主自由的朋友是冷漠和矫情。历史留给马英九的机会不会太多,对待大艺术家陈维明的正义呼声,马英九要抓紧时间予以呼应,免得下台后被人触脊梁骨骂! 有关情形,请观看博讯网的视频报道 博讯记者西诺,纽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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