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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什么叫黑社会
日期:12/24/2003 来源:博讯 作者:博讯

告诉你什么叫黑社会?----我为刘涌说两句

文章提交者:djprotoss

最高人民法院22日上午对刘涌案经再审后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所犯其他各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和刘涌相识在1995年,那时他还不太出名。沈阳的黑社会老大还轮不到他,那时候有沈阳铁西的“PIAJI”拼音,就是东北扑克牌的意思,沈和区的”王二小”,大东区的“志争”这就是沈阳黑社会的全部。他们有枪,有人控制者沈阳的很多商业和娱乐的地方。

我最早在1995年在沈阳的“日月岛”酒店包房就见到过马向东,他那时一晚打麻将就输掉20--30万人民币,我真的怀疑这市长咋会这么有钱的?

说起刘涌不得不说一下沈阳的法院院长刘实,我在1996年和他的侄子认识,他侄子17岁就有几个跑车,我去他家的时候没想到他家有12处房子,每到一个房子他都说“这是我叔的,快卖了,玩几天吧”。

在刘实的侄子介绍下,我认识了刘涌,在我看来,刘涌是一个很有礼貌和有风度的一个人,那天刘涌喝多了,对我说,什么是黑社会?有钱才叫黑社会,你打了人,要花钱吧,别人打了你,要花钱吧?是不是?

后来我问他你怎么选上人大代表的,他说,我在市人大有人,我把我商店的员工都动员起来,每人选我一票,这样慢慢的我就上来了。

刘涌经常和市里的领导一起吃饭,交际,刘涌的脑子活,知道领导们喜欢什么,那时候我们经常在沈阳的音乐学院,辽宁歌舞团开着好车兜风,很多的女孩子就这样认识了,还介绍了几个给市里的领导,有的还买了房子,做了“二奶”,幕绥新有个女朋友也是刘涌介绍的,那个女孩姓翟,人长的很漂亮,第一次见的时候,给了她2万现金,还到沈阳的新世界买了好多衣服,就这样,那天晚上他们开了房,我也去了,是的,一起上的。

开始时,他开了百佳超市,后来在有关领导关照下,又开了一家海鲜餐厅,和桑拿,他的兄弟就多了起来。那时沈阳的有头有脸的人大多都见过,有什么朱锦的儿子啊,幕绥新的女儿等等,他们都有买卖,和刘涌等都有千丝万屡的联系,其实什么是黑社会啊,你们知道吗,有一次刘涌在一个酒店打架,是警察帮他打的啊。

黑社会就是渗透政权以暴力手段垄断市场的经济犯罪组织。

黑不可怕,可怕的是和政权勾结。

要说黑道手段,湖南的那个张君比刘涌是厉害毒辣多了,可是张君只是单纯的黑,没有和政权勾结,所以祸害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所以打掉也相对容易,几个小警察就抓了他.刘涌是黑中带红,那么,这种社会化腐败化的黑---即社会的的拉美化,才是最可怕的----张君被枪毙无人说话,刘涌则惊动我们的大批专家学者---谁更可怕?

刘涌被抓其实就是马向东说的,至少,我这样认为,当时,在沈阳最大的黑社会不是刘涌,而是吴笑男,和吴言风,当时,在沈阳最大的DISCO就是“夜猫”是吴言风开的,而刘涌在逃跑时,就是在吴言风开演唱会时请刘得华演出时消失的,而吴笑男(他资产有9个亿,是省人大代表)在刘涌抓前被人杀了,一共开了2枪,在沈阳的歌仙大酒店门前,这事和刘涌有联系吗?

说起吴笑南那才是真正的有份量,他出殡的那一天,他的员工2000多人,在沈阳的中街列了两道人墙,来为他送行,(他有嘉豪大厦,是沈阳1996年投资最大的商厦),吴笑南最喜欢喝雪碧,在那天整整烧了两卡车的雪碧给他,而且还有省人大给他的花圈,他的恶行难到人们都不知道吗《还是普通老百姓不知道呢)他才是真正的黑社会啊,如果死的是刘涌,那么那时候是不是多了一个杰出的人大代表呢?

继续说吧,我在大学事有个同学,他姓姜,在大学时,大家都骑自行车,没看出人和人的不同,但大学毕业后,就不一样了,他开了家公司,而我们在打工,为什么呢,因为他老爸是沈阳市副市长姜显至,他的公司注册资金有500万美金,如果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可能吗?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喜欢猫眼,我要把我过去的经历告诉大家,我说的是真事,真话。我们最喜欢去DISCO玩,那时候大家流行这个,去了就HIGH,就吃药(摇头丸啊),在DISCO的朋友很多,你们知道吗,那时很多在辽宁很有名的足球运动员如李金羽啊,张玉宁啊,和我们一起HIGH的,而且他们要早上9点训练,HIGH了一晚,能有体力吗?中国足球要有进步可能吗?

说起DISCO我再告诉大家闹得沸沸扬扬的刘涌砸迪吧的事,那时沈阳有个挺火的DISCO叫滚石,老板叫高翔,有一天刘涌在滚石玩,想泡他们的一个吧台小姐,那女孩挺漂亮的,但那个女孩是滚石迪吧一个经理的女朋友,这样他们吵了起来,滚石的保安和经理把刘涌带的4个人打了,但没打刘涌,当时他说的一句,我是刘涌别碰我!

过了1个月的一天,刘涌叫了沈阳铁西的15个人,把滚石砸了,在周6,把客人全都赶走,把保安都打的躺在地上,有个21岁的小伙子脸上被划了3刀,他是受伤最重的,可当时沈阳的报纸报了吗?电台说了吗?几年后才说出来,如果马向东不出事,这事还有人知道吗?

当时报警后,警察1个小时才赶来,他们不知道内幕吗?如果当时抓了刘涌,我想他还不至于犯死罪吧,袒护他的人,是真的帮助他吗?刘涌是为什么才出事被抓的呢?如果只是那些“小事”刘涌的实力还摆不平吗?所有的媒体到现在也没说出他出事的真正原因,让我告诉你吧。

那时候沈阳有个副省长(不说名字了,他还在位),他有个儿子,在1999年的一天,在KTV唱歌时,和刘涌闹了矛盾,这样这个霸道的儿子和天都不怕的刘涌打了起来,结果副省长的儿子被打成了植物人,副省长发誓要搞刘涌,把刘涌的事一直告到中央,这样再加上老马,刘涌谁也保不住了。

让我越真实越好,好,那我就真实点。

吃过饭,唱完歌,楼梯里想起了高跟鞋的声音,一个小美女来到了他的房间,他在洗澡,漂亮的浴缸在客厅里,浴缸前还有一个从地上连到天棚的刚管,小美女先跳钢管舞,然后在浴缸里疯狂的做爱,然后这个男人在爽完后从小美女的私处拔下跟毛,尽管小美女大声的尖叫。

这个男人就是前沈阳法院院长刘实。

我去过那个房间,是和他侄子去的,他的几个美女有的我也上过,但没象他那样又拔毛又拍照,在被抓时给警察留纪念(他的几十跟毛和美女的照片在局子里)。真想把那几个我认识的小美女的照片发上来,给猫眼的兄弟看看,不过都是合影,我不好意思发,有几个是模特和跳舞的。

说起跳舞这里的东西可就多了,在那时的沈阳音乐学院和辽宁歌舞团每个周末都有成排的好车等人,我们也等,等新美女,为什么找他们呢?简单,学校里的小女孩好泡,另外功夫好,什么姿势都会(这可是别人的原话哦,干完后,她还会弹一段钢琴,这是我昨天我搞的极品。找小姐有什么意思,干完能刷牙就是有档次的了)最开始我们喜欢80年的,后来就喜欢83,84的了,越小越刺激,这是真的。

然后就介绍给有用的人。

什么是有用的人呢?比如,刘涌大家都叫他叫二哥,那大哥是谁呢,他就是幕绥新,市长,老大。所以打黑社会,打什么?谁是黑社会?

大家都在说有钱人的第一桶金,刘涌当然也有他的第一桶金,他当过兵,转业后家里给他凑钱买个东风车跑运书(他爸是在法院工作的,但官不大)他的第一桶金可不是跑运输得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一段相声说什么酱油涨价啊,什么涨价的,他就是在那个时候有钱的,他把车卖了,全都买了毛毯,10快上的货卖100多,而且是排队买,1年后他有了100万。

从这看来他的第一桶金是很正当的,他小学毕业,要想更有钱就需要在这个社会环境生存下去,我想他那时开始学会的交际和用自己的力量来解决事情,也许是暴力。(未完待续)

万民瞩目的刘涌案终于在最高法院的直接干预下落下了帷幕,刘涌成为继“四人帮”之后,第一位由最高法院直接提审,直接宣判的刑事犯,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必然涂上重重的一笔。

刘涌何许人?一个有家庭背景的街头混混,其父辈亲属(包括义父)多在司法系统工作,其本人在成气候后的一个情妇就是沈阳中法的一位副院长,据说入狱后,一女狱警竟然也主动投怀送抱、召之即来为其解决监狱中的性饥渴问题。

其人从身无分文,纠集狐朋狗友在某市场欺行霸市起,到和沈阳巨贪马向东,慕随新称兄道弟,沆瀣一气,由于其肆无忌惮无所不为,终于因为招惹了数个他本不应招惹的人,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并且成为慕马大案的一个突破口,从此,辽宁政坛就没有一天安静的日子。

随着慕马一伙人杀的杀,死的死,刘涌的最终处理就成了结案的关键,刘涌案子一结,慕马一页也就翻过去了,官员们一块石头落了地,该干什么好干什么。在此背景下,一审判处刘涌死刑,立即执行,刘涌立即提出上述,辽宁高法复审,判处刘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两个法院对此案的定性是一致的“黑社会团伙”量刑的标准也是一致的“黑社会团伙,伤人致死”。

唯一一点不同的是,省高法认为,在刘涌案侦查过程中,可能有刑讯逼供问题,因此改判死缓。

两个地方法庭,对一起定性一致的案子出了了两个不同判决,当然给舆论,尤其是网民留下巨大的想像和发泄的空间,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呐喊:刘涌不死,法律就死。几个司法界的专业人士的微弱的反对之声也成了靶子,网民是手里没用刀把子,如果有刀把子,不仅刘涌要死,连他的辩护律师,参加研讨会的几个司法界“名人”恐怕要同时陪绑,人头落地。这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从表面上看,刘涌案在辽宁高法的死缓判决依据是个“莫须有”的理由,就是刘涌案子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辽宁高法只要敢提出这样一个让人看着可笑的理由作为宣判的依据,肯定是有一定把握的,没有证据谁敢这样判案?谁脑袋上的乌纱来的容易啊?

其实,只要是中国人都能明白,这个案子由于和慕马大案有牵连,其中有异地侦讯过程,刑讯逼供怎么可能是莫须有?这其实是大家应当心照不宣的事!

所以,一部分自以为法律教材读的明白的“砖家叫兽”开始钻牛角尖了:从最新颁布的证据法上看,法律已经明白的规定了:“违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是非法证据!”,适用于此案就是如果是通过刑讯逼供的手段获得的证据不是证据,法院不应当采信,依据这个原则,刘涌不仅不能死,就连黑社会这样的指控能不能成立都是疑问,显然辽宁高法的判决是完全合适的,再没有完全确认刘涌案中是否有违法取证的情节前,不能杀人!

可是刘涌不死,辽沈政坛怎么能安静?这样全国瞩目的案子,怎样让百姓心服?辽宁高法敢不敢把刘涌案的全部侦讯过程拿出来曝光?法律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网民问:刘涌这样家财万贯主儿?怎么会在侦讯过程中受到刑讯逼供,当地警察拍拍马屁还拍不过来哪,没见还有女警给人家解决性饥渴吗?显然这些问题,辽宁高法是无法回答的。

呵呵,累了,猫头蚯蚓尾,看看有没有时间再续吧!

一个根本因素:黑箱作业。

送交者:猪头书生于December22,200313:27:10:

司法不独立,审判不公开,媒体不自由。

不管是活,是死,都改变不了这样的大环境,也谈不上真正意义的法治社会。

别说“法制”(党铸刑鼎,制定了一套惩戒制度)和“以法治国”(通过法庭判决来杀人而不是什么政治工作小组来定死罪)尚不完善,仅有这二者而无“法治”,永远会有尴尬。

网友评论:纠出幕后黑手才是关键。

这么一个普通的、明显的、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案件,居然花了如此长的时间,如此多的人力,甚至出动了最高人民法院,才终于给13亿中国人一个说法。太可笑了!!!!!!黑社会集团的钱为什么不被没收???刘涌的大哥不是很得意地说:“我们照样在赚钱";一群黑社会的家属开着名车来法院示威,他们为什么这么得意???那是不是表明他们黑色的保护伞还再为他们服务着呢。为什么不认真地查辽宁那些当官的???那些北大的所谓“法学家”拿了多少黑钱???也得查查查。。。要把这个案子彻底搞清楚,恐怕只有胡锦涛出马了!!!!全中国人的悲哀啊!!

悲哀!当每个人为国家杀刘永而欢呼时,才是真正的悲哀!当为了杀一个人而强奸法律时,我看不到中国的明天!我不知道那些刑讯逼供的人还会不会被追究!我不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有最大立功表现"有什么关系!是媒体杀了刘永!!!是民意杀了刘永!!!是人杀了刘永!!!不是法律!!!我只知道:或许杀一个刘永是对的,可我却更加不相信中国的法律!!!

在国家开发东北的历史背景下,刘涌案有着特殊的注脚,也注定他必然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但他的罪恶换取的大量不法财产却仍在合法的存在并通过它们做非法的勾当。相信刘涌的家族还有着不可低估的能量,并且会在适当的时候迸发。如何处置这些不义之财应该提上日程,否则,打黑难以有实质性的威慑和进展。

田文昌等人对刘涌如此严重的罪行睁眼说瞎话,如果是因为拿了好处那就说明他还是法律专家,只是为了钱而说了违背良心的话,如果没拿钱而说瞎话那说明他根本是个草包专家,要怀疑他的法律知识。

必须继续剩余工作:1:查辽宁高院改判内幕。2:彻查保护伞。3:没收所有非法所得。4:受害人赔偿。5:北大等专家们的防碍司法罪。同意以上观点,这是法律的尊严,这是祖国的进步!!!

很奇怪哦,这个案子里面听说有个马仔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了,辽宁省的高院印象中是没有死刑下放批准权的。那么就必须全案上报最高法院啦。为什么最高法院当时批准了,现在又跑来重审?

不是法律的尊严回来了,是人民的口水把刘勇淹死的,为什么这么明显的事审这么多次,还得弄到最高人民法院。

本案既是公开审理,为什么只有被告人的少数近亲属和相关领导才能旁听?为什么只有极少数中央媒体才能采访报道?

民意不可违呀!民意是什麽?在百姓的心中永远有一杆称!这个秤就是“公理”!公理自在人心,天下自有公论!但有时,历史就是这样书写,虽然有时不免有迟来的正义,但历史终将还历史于本来的正义!!

说得好啊,最高人民法院怎么没有提供详细的判决书呢?至少要提供令人信服的,为什么刘涌又从死缓判为死刑呢?而且,正如一些网民所言,还要查一查为什么辽宁高院把他判了死缓,而那些满口人权的“法学专家”(他们能称得上法学专家吗?)是不是也应该检讨一下,不要动不动拿什么西方的、美国的所谓的中国大众不懂的东西来糊弄国人,却拿着国人的钱,做着昧良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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