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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症结在于农民没有权利
日期:12/30/2003 来源:RFA 作者:胡少江

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农民没有权利

胡少江

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再次成为民众所关注的问题。本应作为国家基础产业的农业在中国成了一个最薄弱的产业、最经不起国际竞争的产业。曾经为中国工业化的资本积累作出最大贡献、至今仍占中国人口百分之六十三的中国农民一直是中国社会收入最低的人群。他们的人均收入只占城市人口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中国最大的失业人口群在农村,中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群也都集中在农村。

虽然过去三届中国政府在每年的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三农问题",但是他们并没有作出真正的努力和采取有效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以至于"三农问题"越积越深,解决起来的难度越来越大。仅以农民收入为例,在过去六年间,中国农民的收入每年的名义增长率只是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率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用实际收入计算,他们的收入几无增加。这意味着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仍在不断加大。不可否认,中国的三农问题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和农村问题有带共性的地方。那就是,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收入的提高,农业的增长自然会面临需求约束。这是因为消费者收入提高后,不会同比例地提高对食品和其它农产品的需求,他们会将绝大部分增加的收入投向包括住房、旅游、教育等在内的其它领域。这种趋势使得食品收入的需求弹性相对较低,从而形成对农业生产、农村就业和农民收入增长的制约。但是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看,只要政府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政策,农民的生活还是能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得到相应提高的。

为什么历经数十年,除了八十年代初期的几年外,中国的"三农问题"不仅没有缓解,反而越来越严重呢?这是因为中国的"三农问题"除了具有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共性问题之外,还有着自身的鲜明特性。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是中国农民在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没有相应的权利。这个特点使得国家的许多法律和政策对农民带有明显的歧视。以收入所得税为例。按照中国的所得税法,中国城市人口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九千六百元,而农民收入只要达到两千四百元就得交税。实际上,在绝大部分地区,中国农民就算颗粒无收,按照目前的税收体制他也要交税。如果在中国立法的过程中,占人口百分之六十三的农民如果有相应的代言人,这种极不合理的税收制度是无法成为法律的。

中国农民不仅没有权利通过参与立法,甚至在现有的已经对农民极端具有歧视的法律制度下,当他们那有限得可怜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他们也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层层摊派、九十年代以来近三千万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非法剥夺和对进城打工的农民的工资的长期拖欠这三个严重的问题在中国屡禁不止就是最明显的例证。前不久中国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了政府总理温家宝亲自为一位重庆农民讨要拖欠工钱的故事。我不怀疑这位新总理对农民的同情和帮助他们的诚意。问题在于,中国的农民工有一亿元五千万左右,一个总理有多少精力去为这个受欺压的群体一个人一个人地讨回公道?如果真想解决问题,为何不让这一亿五千万民工或者包括他们在内的八亿农村人口在中国社会合法拥有自己相应的代表去保护他们自己?

中国农民没有权利的状况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极个别的公然把农民排斥在社会福利制度之外的国家之一。中国农民完全没有权利享受各级政府建立的包括卫生、教育、最低收入保障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福利。这些制度的一个相当部分是由中央和各级政府财政支持的,而财政支出的社会福利制度将占人口大多数而又处于最弱势的群体排除在外,这样做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中国农民没有任何权利的确成为中国三农问题长期存在并越来越严重的症结所在。由于农民没有权利,所以他们从事的产业在与其它产业的竞争中失去了公平的地位,所以他们的生活无法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得到相应份额的提高。因此,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应该从归还农民的权利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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