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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的生死岂能不明不白
日期:1/16/2004 来源:网络 作者:默客

据《北京青年报》1月14日报道,葫芦岛市南票区一名拘留所羁押人员莫名失踪,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公安机关对此事作出了“外出劳动逃脱,至今未归”的说法,而在当地却传出了“在拘留所被打死”的说法。据报道,这名在押人员叫肖国林,1997年3月7日晚,因与邻居争吵、打架,次日被送至拘留所。刚过了二天,6名警察来到肖家,说肖国林在拘留所干活期间跑了。从此肖国林的生死就成了一个“谜”。一个长达七年无法解开的谜!

而与肖国林的生死之谜一样,当地公关机关对事的处理,同样让人摸不着头脑。首先,当地公安机关无法“自圆其说”。既然是在拘人员逃脱,公安机关为何不追逃反而对家属作出经济赔偿?对此,当地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无法解释,令人疑惑。其次,肖国林的母亲葛老太在拘留所打听到,她的“儿子被打死了”。这是非常严重的事件。当地公安机关对此是否进行过详细的调查,并将具体情况告知肖国林的家属?第三,在肖国林家人不断上访之后,即于2000年10月,当地市、区两级人大和公安机关,却与肖家签订赔偿协议书,提出给肖家3.1万元的补偿,但要求肖家不得就此事再上访。这“不得再上访”,是为了掩盖真相还是为了平息事态?此外,据肖母葛老太透露,当初其并不同意签这份协议,但“迫于压力”,最后只好签了。若此说属实,那么这“压力”又从何而来?是否可以说,协议的签署是公权力强迫的产物?退一万步说,若肖国林真的逃脱了,在漫长的七年之中,却从未与其家人联系,可能吗?凡此种种情况,都令人疑惑、令人费解。而最令人关注的,就是当地公安机关的“说法”,自相矛盾,种种做法有悖常理,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必须明确的是,肖国林虽被行政拘留(非刑事拘留),但是其作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以及其它基本的公民权利,并没有被剥夺。也就是说,肖国林被拘留期间,其生命权、健康权等公民基本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得到保障。而且,被拘人员在羁押期间,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或死亡,依照法律监管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是在押期间意外逃脱,监管方也有义务对其家人交待清楚。而不能像现在这样,不明不白,不了了之。

如今重要的是,不管肖国林是逃脱了,还是传言所说的“被打死了”,当地公关机关都必须无条件地弄清事实,查明真相,给其家属和公众一个明确的交待。这对公安机关来说,是义务;而对肖国林家属及公众而言,是权利。这一点必须明确。有一句俗话这样说:“死也要死得明白”。这形象地表达了人们对真相的强烈关切。更何况是事关一个公民的生死!?在长达七年之久,肖国林究竟是生还是死,却无人知晓,至今仍是难解之谜,不管怎么说都是不正常的。公众对此有权发出强烈的追问。

一个公民的生死,岂能如此不明不白!我们需要真相!所幸的是,此事已引起辽宁省领导的重视,表示“一定要处理好此事,还百姓一个公道!”且让我们拭目以待吧。(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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