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案”发生之后
2004年3月19日,这又是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一个让人感到沉重的日子。这一天,《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被以贪污罪、行贿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执行总编辑程益中以涉嫌此案被刑事拘留(后又以涉嫌贪污被正式逮捕)。这就是网上舆论持续关注的焦点“南方都市报事件”(简称“南都事件”或“南都案”)。与以往贪污腐败案曝光后公众都是拍手称快、至少不会提出什么异议不同的是,此案引起了全国上下普遍的强烈反感。
先重温一下中国新闻史上发生过的一幕,1933年初,当时江苏省会镇江市的《江声日报》经理兼主笔刘煜生,因揭露官吏公卖鸦片和吸毒等黑幕,以“鼓动红色恐怖”等莫须有的政治罪名下令枪决。案发之后,中外舆论一片哗然。镇江新闻公会、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市外勤记者协进会以及上海各报数百名记者纷纷发表宣言、严正抗议,《申报》、《生活》周刊等许多报刊发表评论,抨击国民党当局摧残言论自由、草菅人命。全国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也要求追究、惩办责任者。全国各地到处集会,发表通电,呼吁保障新闻自由。在此前后,报人出身的辛亥革命元勋于右任领导下的监察院也依法提出弹劾顾祝同。国民党政府于8月和9月1日先后发出《保障正当舆论》、《切实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一年后,杭州记者公会倡议将9月1日这一天被定为“中国记者节”。刘煜生在九泉之下想必也能瞑目了。
70多年后,当广州发生“南方都市报案”,几位在中国新闻界有影响的《南方都市报》人以经济罪名或遭判刑、或被逮捕之后,透过互联网,我们也听到了一浪接一浪的抗议声音,这些声音来自经济学界、法学界、也来自新闻界和文化界,学者、专家、新闻记者们从司法独立、新闻自由等角度对此案提出质疑,发出理性的呼吁和呐喊。他们中大多数人与涉案的三人素不相识,在私人生活中可以说毫无关系,但是他们并不因为这些理由而漠视远在岭南发生的此岸。由于《南方都市报》在2003年以来率先报道SARS疫情、孙志刚案等重大新闻时的出色表现,人们对这份报纸以及当时的负责人都怀有相当的敬意。所以尽管此案以经济腐败案的面目出现,但法学界、新闻界、文化界普遍认为与那些人们记忆犹新的新闻报道密切相关。3月29日,展江、王克勤、赵牧、刘畅、郭宇宽、马少华、吕新雨、孟波、焦国标等新闻学教授、新闻记者、编辑、评论人联名发表《关于〈南方都市报〉案的呼吁书》,几天后,签名人数已近百人,基本上代表了新闻界良知的声音。他们指出:“这与其说是《南方都市报》的悲剧,不如说是整个中国媒体和受到宪法保护的新闻出版自由的悲剧。”呼吁“最高行政、司法和立法机关依法监督此案”。4月7日,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和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中评网共同组织了“公共财产与激励机制——南方都市报案学术研讨会”。经济学家茅于轼、盛洪,法学家贺卫方、沈岿等,律师张思之,还有萧瀚、杨支柱等都纷纷发言提出自己的看法。贺卫方教授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司法独立”的问题“在中国有一个特殊的问题:特殊的案件,重大的案件,我们一概看不到司法独立。”他说:“在我看来法院越来越成为打压新闻自由的一个工具”,“我们看到法院是如何自己跳将出来,充当打压新闻自由直接的打手。”
此前4月1日,“南都案”辩护律师之一许志永等组织过一个“南都案”专家研讨会,与会的大部分是有影响的刑法专家,包括陈兴良、曲新久、樊崇义、储槐植、梁林根等教授,他们在各自的发言中都从刑法角度一致论证了当事人并不构成什么贪污罪。在法学界享有声望的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在发言时“认为指出这个根本构不成贪污。”4月10日,诗人沈浩波、尹丽川等5位文化人发起《“关注南都案”──文化界公开签名信》,截止4月19日,签名人数已接近500人,其中不乏有社会影响的知识分子。4月11日,许医农、肖雪慧、许志永、何永勤、范亚峰等30多人以普通公民的名义发出《关于〈南方都市报〉案致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呼吁书》。
率先报道孙志刚案的原《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峰以个人名义发表致广州市领导及检察院、法院的公开信,呼吁“以尊重宪法和法律、尊重事实真相、尊重历史和人民、尊重人权的态度,公正、公开、公平地对待《南方都市报》负责人程益中先生、喻华峰先生和李民英先生。”“我知道我的声音是微弱的。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任何一个公民都是渺小的;但是再强大的政府,面对历史它也是渺小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位高权重的政要还是人微言轻的普通人,终有一天都要面对历史,要接受历史的审判。历史终将认真审视此时此刻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程益中与喻华峰先生此时此刻的遭遇,注定将在中国新闻史上落下沉重的一笔。我真心希望,在回顾自己一生所作所为的时候,所有关心南方都市报,包括在本案中发挥过各种作用的人们,都能够像程益中先生一样,问心无愧。”
4月29日,在浙江大学的博士生双周论坛上,何永勤等就“南都案”和公共空间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此外,胡星斗教授、刘晓波博士等学者也就“南都案”撰文发表了独立的意见,肯定还有许多我没有看到的文章。有人还专门办了一个“南方都市报事件”的网站。包括原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等在内的一些广东政界元老也纷纷以不同方式关注“南都案”,要求慎重处理。
这些声音汇聚在一起,构成了社会自我解放的动力。当然,与70年前相比,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抗议力度之强大、动员之广泛等都不可同日而语,毕竟处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一是今天站出来表达不同意见的除了天则经济研究所等几家民营研究机构之外,主要是以公民个人身份发出呐喊,不像70年前有那么多的新闻公会、外勤记者协进会、全国律师协会,甚至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这样的民间人权团体出来奔走呼号。二是当年像《申报》、《生活》周刊等有影响的报刊都连篇累牍地发表有关“《江声日报》案”的报道、评论,而今天只能在网上发表。三是当年全国各地到处集会抗议,这也是今天所做不到的。四是当年还有一个能提出弹劾的监察院。这也是今天的制度安排中难以想象的。
在1933年那个昏暗的年头,面对舆论的呼声,国民党终于作出了有限的善意回应。“南都事件”将怎样落幕至今还是未知数。但无论结局如何,我们都已看到这次“南都事件”之后,知识界、新闻界及普通公民的表现都已充分表明:一个旧的时代已经过去,至少在人心深处开始坍塌。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是中国迈向一个健康公民社会的新起点。假如“南都事件”发生之后,全国上下都是噤若寒蝉、鸦雀无声,那才是中华民族的大耻辱。德高望重的张思之律师说得好:“我特别赞同把案件跟宪法联系起来讨论。如果我们都采取纵容的态度,那么我们的国运确实也很难讲,那就不仅仅是我们的牙痛心痛,那就是我们的心伤。我们这些人都是这样,我自己今天从来的路上,内心一直是忐忑的,我只想讲一句,我觉得我们这些人还应该行动起来,还是应该继续关注我们应当关注的事情,我们该讲的还是要讲,可能没用,但是早晚有用,不可能永远无用,我相信这一点,既然是早晚有用,那么我们现在讲越多越好。”
他自己身体力行、以律师的身份介入了此案,他捍卫的不仅是职业荣誉,也不仅是宪法尊严,更是做人的尊严。在这位历尽沧桑的老人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傲然独立的精神气质,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道义担当,是人类最高尚的的悲悯情怀,是对这个苦难民族无私的爱。有了这样可敬的老人站在法庭上,挺立在时代的风雨之中,我们这个民族就不致于太憋气、不致于绝望,“南都事件”之后,我仿佛依稀看到了——历史正在复活。
据香港《经济日报》等媒体报道,在舆论的压力下,“南都案”有可能出现某种转机,报道说,虽然此案全翻的可能性不大,但极有可能按“孙大午案”的模式进行重审,重新定罪轻判,再以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方式从宽处理。无论此案以怎样的结局告终,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社会的自我解放进程不会停止,古老民族将会继续往前走。
作者为自由撰稿人,居中国
《观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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