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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论]应该休矣
日期:11/29/2004 来源:凯迪网络 作者:于成玉

“国有资产流失论”应该休矣!

于成玉


众所周知,我们常说的国有资产,即指全民所有制下的企业资产。何谓全民所有?即说全国人民人人都有一份,但事实上谁也不实际拥有。那么,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到底谁是实际拥有呢?有人会说:那是国家所有的。然而,所谓国有,实际上是由各级党组织任命的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由此看来,一些理论文章,每提到国有资产产权主体时,便以“虚置”一词来概括,实际是不确切的。如果说,对无权支配的广大芸芸众生来说,所谓“所有”确实徒有虚名的话;那么,对于由党组织任命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经营者(也是官员)来说,绝不是“虚置”,而是实实在在的“拥有”。换句话说,也就是说“全民”的名义上的“所有权”是虚的,而由党组织任命的“经营者”的直接的“支配权”却是实的。

所以,所谓“全民所有”只是一句空话。企业的真正所有者,是那些由是党组织任命的国企负责人。由于是任命制,他们不需要原始积累,不需要资本投入,更不需要奋斗创业,只要有灿烂的政治背景,只要将任命部门“打点得心花怒放”,得到权贵们的支持,就能得到一个企业的“支配权”。但这种“支配权”是有期限的。既然上面的一纸任命书可以使他们立马成为一个企业的“显赫老总”,“荣华富贵”;同样一纸免职书也可以把他们立马“打发回家”,让他们不再拥昔日的“一派风光”。所以,他们也不认为这国企就是他们自己的财产,而只是给一笔仅有“抽象主人”的财富作临时的看管人。至于任命部门让他们看管到什么时候,就看他们与任命部门“度蜜月”时间的长短了。而任命部门正是通过与所任命的国企管理者(书记、厂长等)“度蜜月”来捞取实惠的。

在这种体制下,想要让临时看管人看护好这笔仅有抽象主人的财富,还想让这个临时看管人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苦经营使之增值,不啻缘木求鱼。这就注定了绝大多数国企都不会有“生命力”。从80年代初治国者就大喊大叫要“搞活国有企业”,喊了二十多年,也搞了二十多年,结果怎么样呢?“国企骏马官人骑,骑来骑去成了驴,这样下去还不算,吃肉啃骨剩张皮。”这是前些年一位退休老工人与笔者谈到国企状况时说的。如今已经过去好几年啦,现在有的恐怕连一张“皮”都没有剩下。“国企骏马”不仅没被救活,反而像遭于“暴风雪”似的,被搞得大面积死亡。而就在“国企骏马”被搞得大面积死亡之际,却不知有多少国企的现任经营者和他们的上司,一夜之间便变成了百万富翁、亿万富翁,成了原来国企的真正所有者。而对这种“国企骏马”被“吃肉啃骨”,最终有的连“张皮都没有剩下”的社会现象,中国的理论界却给起了个轻飘飘的说法,谓之“国有资产流失”,说什么“据权威部门统计,每年国企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在3千个亿以上。”如果此数据属实的话,国企改革每年造出多少富翁和穷光蛋啊!

据一般辞书释义,所谓“流失”,本来系指自然界的矿石、土壤自己散失或被水、风力所带走,也指河水白白流掉之意。而国有资产既不像“自然界的矿石、土壤 ”,也不是“河水”,而是亿万人民群众长时期所创造和积累的社会财富,它怎么能像“自然界的矿石、土壤自己散失或被水、风力所带走”呢?怎么能像“河水白白流掉”呢?

其实,被中国理家所称的“国有资产流失”云云,分明是一种掠夺,而掠夺比剥削更加残酷!其形式可谓五花八门。如“59岁现象”,类似云南红塔集团的储时健、深圳市能源集团的劳德容等企业管理者,在自己即将退出权力舞台之际,利用对企业的实质控制权,把国有资产公开转化为个人收入;有的企业管理者利用金蝉脱壳的形式,以实行股份制改革为名,把优质的国有资产剥离出来,成立股份制公司,由自己直接掌握,而把劣质资产和冗员、债务、亏损业务等留在母公司;有的则在外资购并国有资产中,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也有的利用MBO(管理者收购)的形式,管理者低于正常价格买下国有资产;还有的在国有资产转让和出售过程中,暗箱操作、低估漏估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入个人腰包。据初步估计,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采用公开拍卖形式出售的国有资产价格一般比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高出10%左右,而采用私下交易方式出售国有资产的价格一般比评估价格低30%左右……

又如,有的国企经营者利用对企业的实际支配权,捞取个人好处,拼命增加个人在职消费,购买豪华轿车,购置高档办公场所和住宅,吃喝玩乐的费用都计入企业成本,挤占利润,造成企业亏损;有的则通过关系交易,从关系企业如朋友、亲戚的公司中高价购进原材料、设备等,从关系企业中获得高额回扣款,却增加了本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利润;有的甚至通过隐蔽的方式把企业利润转化为个人账户上的存款,然后声称企业亏损……

对这些五花八门的“吃肉啃骨”现象,用“流失”两个字能概括得了吗?很显然不可能。于是,有的经济学家或称“穷了庙,富方丈”;或称“保姆霸占了主人的财产”;或称“掌勺者私占大锅饭”,还有的甚至抱怨说这是“崽卖爷田不心疼”……但不管怎么说,其实质都是官员,将人民在官方搞“公私合营”,通过“剥夺剥夺者”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完成所形成的国企的基础上,几十年所创造的国有财产,在人民不知不觉的时候却给变成了自己的财产。这哪里是什么“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分明是一种掠夺。而掠夺比剥削更加残酷!更加残酷的沉重!但我们的理论家却用“流失”一词把它说得轻飘飘的。由此不难看出,中国理论家的遣词造句的绝活可真是举世无双令人叹为观止!难为“国有资产流失论”是怎么想得出来的!想必是在“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所尝到的“甜头”的鼓舞下,像唐代诗人贾岛骑毛驴作诗那样,反复推敲所获得的丰硕成果。

其实诸如此类遣词造句绝活何止这“国有资产流失论”一说,还有多着呢!如有些公仆,由于实施“三拍决策”,动辄给国家造成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多少个亿的重大经济损失而毫无愧疚,轻飘飘的吐出一句“交学费”便完事大吉了。是呀!现在是商品社会,上学岂有不交学费的?交学费学经验,天经地义嘛!谁敢说个“不”字?还有一种更为幽默的说法,如把用公款出国旅游,游山玩水称之为“出国考察”。“出国考察”这说法有多好听啊!其内涵和外延要多大有多大,要多丰富有多丰富。是呀!不学习他国经验,怎么发展?所以,用公款出国旅游理直气壮。还有,将工人扫地除门,叫“买断工龄”,为的是“减员增效”;把“失业”称为“待业”,为的是证明“优越性”永远不会产生“失业者”云云,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然而,美丽的语言永远不可能让丑陋的现实变为美丽,更不可能为执政者增加一道亮丽的政治风景。因此,诸如“国有资产流失论”一类的说法应该休矣!否则,正如苏轼在《东坡志林》中所云:“僧谓酒为般若汤,谓鱼为水梭花,谓鸡为钻篱莱。”有的僧徒道士酒足饭饱后还恬不知耻地宣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其实,如此这般,“竟无所益,但自欺而已,世常笑之。人有为不义而文之以美名者,与此可异哉!”难道说我们的某些理论家还要继续做当年苏轼所斥责的僧徒道士吗?

200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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