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国标
《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1]”虽然中国政府宣称,中国的人权状况良好,但却长期对民众实行严密的信息封锁。为此构筑的信息壁垒至少可以被区分成两层。其外圈的功能是为了把中国民众与外国隔绝开来,其内圈的功能则是要把民众与国内媒体隔绝开来。下面对这个信息壁垒作具体分析。
一、中国的信息壁垒之外圈
据笔者的了解和观察,中国的信息壁垒之外圈大约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不许西方记者和学者自由地进入中国从事采访或学术交流。中共建国后的20多年里,中国境内几乎没有西方记者。那时,老百姓的真实状况究竟如何,国外媒体几乎没有来自中国的第一手报导。同时,国内民众也不知道西方社会是什么样,还真的以为“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民都在水深火热之中”,等待着“革命”的中国去“解放”。改革开放之后,西方记者可以进来了,但并不是各国媒体想派记者到中国来就都能在中国开设记者站。哪些西方媒体允许进来,哪些不允许,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政治挑选。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西方媒体,如《纽约时报》、路透社、《读卖新闻》之类,若不允许进来“国际影响不好”,所以一般会放行。其他的媒体能否获准,就要看这些媒体对中国当局的态度了,只有那些对当局比较“友好”的媒体才准许进入。而事实上所谓的“友好”媒体,常常是那些只图商业利益、不讲新闻职业道德的媒体,或者准确地说是新闻职业道德让位于商业利益的媒体。它们首先考虑的是在中国大陆扩大其复盖范围。进入中国的海外媒体基本上都要过这道良心关。
中国当局也严格审查外国学者的学术观点和研究领域,凡是它认为对中国“不友好”的学者,就拒绝给予入境签证。例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教授林培瑞先生是哈佛大学的中国史博士,美国汉学家中屈指可数的中国通;1972年中美“乒乓外交”时,他是中国乒乓球代表团访美时担任中文翻译的人之一;1989年“六四”之前他在北京担任美国科学院中国办事处主任。中国外交部长期以来将他的姓名列入拒绝入境的黑名单。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黎安友先生也是此名单中人。我还知道有另一位美国教授也被列名其中,2000年北京大学新闻学院筹备组曾邀请他来中国参加该院的成立庆典,外交部“政审”时发现该教授“对我不友好”,遂拒绝批准。不仅如此,外交部认为,北大新闻学院邀请这样的学者来中国是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结果北大新闻学院被推迟一年成立,成立时再也不敢邀请外国学者了。后来据说这是一个误会,该美国教授实际上并不像外交部掌握的那么“坏”。2004年12月我到《纽约时报》社拜访该报的着名专栏作家、中国问题专家吉思道先生,他告诉我,中国驻美大使馆拒绝了他的签证申请,因为他最近写的专栏文章“有问题”。至于国外的非政府组织、特别是以推进人权为志业的各种非政府组织,被拒于中国国门之外就更属常见之事了。
第二,对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施加诸多限制。例如,驻北京的记者不能随便出京采访,要采访什么专题必须向有关方面申请;若出京采访,必须有地方政府外事办的工作人员陪同。总之,按照中国的规定,外国记者在中国没有任何自由采访的余地。连采访突发新闻也必须事先申请,尽管这一规定很荒谬。结果,驻中国的外国记者如果不想只转报新华社的消息,就必须炼就一身“真本事”,比如,采访正面的、不太有时效性的新闻时就写报告申请采访,而采访负面新闻时就只能“偷偷摸摸”违规行动了。一位日本记者告诉我,去年秋天他去江西省瑞金地区采访,一切按中国的规定行事,先向瑞金市政府外事办申请。该外事办答应了他的采访要求,但提出的要求是只许采访5天,外事办要收费8千元人民币。结果他在瑞金采访期间,每天有3个外事办的官员陪他走动,还只能在瑞金城里活动,不能下乡。后来,这位日本记者又想去河南开封采访刘少奇的死亡地,那里为此新设了一个纪念馆。他到郑州后与省外事办联系,省外事办告诉他,这个纪念馆未开张,不能去。结果这位记者以游客的身份去了一趟开封,在开封看到那个纪念馆早就对访问者开放了。
为了防止外国人到中国了解真相,中国政府又把全国划分为“开放地区”和“非开放地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都不能进入非开放区地区。繁华的都市当然属于“开放区”,而贫穷落后的地区(如河南的爱滋病村)就属于要对外国人封锁的“非开放地区”了。
除了设限防范外国记者自由采访外,还禁止中国公民自由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外国记者向大陆民众采访的内容通常是负面信息,因此外国记者一接触中国民众,就令官方本能地紧张。对本国民众施压自然比控制外国记者容易得多,久而久之,中国的绝大多数民众几乎都不敢接触外国记者,避之如“瘟神”。即便是教授学者也都闻外国记者的电话而悚然,不敢轻易接受采访。据一位法国驻京记者称,中央党校外事办甚至规定,该校学者一律不得自行接受外国记者采访。一位“美国之音”驻香港的记者告诉我,清华大学的胡鞍钢教授不敢接受“美国之音”记者就任何话题所作的采访,说这是清华大学的规定。
第三,封堵外国电台、电视台的音像讯号。1978年以前,境外一切电台(包括欧美、台湾、香港的电台)都被称为“敌台”,中国大陆的民众收听这些电台被官方称为“偷听敌台”,那是可以置人以死罪的。改革开发以后,不对“偷听敌台”治罪了,但改用强力电波对境外电台的讯号施行干扰,让国内听众无法正常收听境外电台的中文广播。卫星电视出现以后也被纳入封堵范围。广播电视部曾下达明文规定,四星级以上宾馆和司局级干部才可以收看境外卫星电视。
第四,国际互联网出现以后,封堵互联网成了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封堵互联网的办法五花八门,其中包括屏蔽境外网站,用关键词过滤在网上传送的信息,随意关闭国内的网站,随意干扰电子邮件通信的自由等。凡是在国外上过网的中国人都有体会,什么才是真正自由的国际互联网,因为只有在中国以外才能体会到互联网提供的自由──什么网站都可以上去,什么关键词都会有回应──真是觉得“新旧社会两重天”。而在中国,情况就完全不同了。2004年12月21日自由亚洲电台报导过一条新闻:“北京大学历史系一名学生因为登录境外中文网站多次,遭学校网站老师警告。该名被警告的学生表示,他与北大负责网络管理的老师并不相识,但上月,该名老师竟然叫出他的名字,并警告他说,不要以为在互联网上说甚么都行,因为学生的一举一动都在学校监督之下;还明言,他不应该再关心政治,不要因为一时心血来潮而耽误了前程。该名被警告的学生起初并不为意,继续登录境外中文网站。结果,班上的老师直接在课堂上点他的名。上周,他再次登陆境外中文网站,翌日,他被叫到学校教导处,被教导主任严重警告,并威胁他说,若再屡教不改,将开除其学籍。有关北京大学监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消息并不罕见。今年九月,北京大学学生讨论区‘一塌糊涂’,在发布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官员腐败情况的内部文章后,被校方勒令关闭。此事引起校内老师和学生的关注。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更发表致北大校长的公开信,指责校方的做法。不过,‘一塌糊涂’讨论区至今仍未解封。”显然,在中国不仅是职业的网络警察在承担着封堵互联网的任务,更可怕的是,每一个网站管理者,哪怕是大学里负责网站管理的老师,都必须奉命承担“网络警察”的责任,成为看管和控制他人精神世界的黑手。网络管理者全体成了网络警察,就象新闻从业者全体成了新闻检查者一样,是中国特色的体制之产物。
第五,严格限制国外书刊在中国的自由流通。首先是在海关设卡,禁止携带“敏感”的出版物入关。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初成立时,台湾几位新闻传播学老教授给该院捐赠一批图书,这批赠书竟然在海关被扣留了大半年之久。同时严格限制订阅国外的报刊。大学图书馆本应是信息蕴藏量最丰富的地方,可是中国各地的图书馆内国外报刊极为有限,许多学校的图书馆里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国外报刊。即便是北京大学这座中国最好的大学里,它的图书馆里订阅的国外报刊也少得可怜。北大图书馆的期刊阅览室里,来自香港、台湾的刊物只有十来种,可能不足10种,《明报月刊》、《开放》都没有。
在中国,国外报刊被划分成中国式的“政治待遇级别”,什么级别的单位能订什么“级别”的境外报刊,均有明确的规定,境外报刊的“级别”越高,国内订数就越少,其影响范围也就越小,而个人则禁止订阅任何国外报刊。1996年,我到《中国文化报》工作,报社阅览室曾订有《明报月刊》,但1997年以后却看不到了。据阅览室管理员解释,香港回归以后准许订阅《明报月刊》的单位级别提高到部级单位了,《中国文化报》报社只是个司局级单位,因此1997年以后就不能再订了。据说,是因为《明报月刊》在香港回归问题上的态度不能令中国当局满意,所以就提高了它的订阅级别。
中国大陆大学里新闻专业的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几乎都没见过外国大报。2004年上半年,一位法国驻北京的记者告诉我,他订阅的一些英文报纸看过后可以寄给我一些,这样北京大学新闻学院的学生们就可以看看那些国际性大报是什么样的了。可惜,我只收到过两次,然后这位法国驻京记者寄给我的报纸就总是被退回,退件的理由是在北京大学新闻学院“查无此人”,然而我在同一地址收到的其他邮件却从未中断。显然外国报纸被退件的真实原因不是北京大学“查无此人”,而是北京大学新闻学院“查无”有资格接触国外报纸之人。
中国大陆各图书馆负责图书采购的人士也面临一系列政治约束。中国知名学者徐友渔最近写道:“我所在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图书馆,和国图、北大图书馆一道被称为北京社会科学图书馆的三大重镇,但我几年来研究西方政治哲学,几乎全部英文书不能借到,全靠我自己在国外购买。举两个例子:罗尔斯的原着,我在本单位一本也没有借到过,马克斯.韦伯再经典不过了,现在每个大书店都摆着中译本,但我院图书馆大半没有;相反,唐浩明的《曾国藩》,以及许多内地作家的小说,除了内地版,还有港台版。我们知道,港台书贵得多,为什么要这样使用采购资金呢?[2]”显然,关于西方思想政治的经典着作,图书馆采购人员是奉命尽量少买,而小说杂书则多多益善,因为在中国大陆图书馆往往不是帮助思想启蒙的场所,而是引导读者少关心政治的场所。
国内的出版社翻译出版外文书籍,都要经过严格的意识形态把关。首先是有诸多禁律,例如,有神论的、批评马克思主义的、反共产主义的、暴露中国真相的书不能翻译出版。《圣经》是人类文明的重要遗产,慈禧太后60大寿那一年她还接受过一本由全国女性信徒募捐特制的作为寿礼的《圣经》,然而过去50多年来中国却从未出版过《圣经》。中国的出版社即便是翻译出版严谨的西方学术着作,也要在前言里交代一句,要读者“有批判地”阅读云云。例如,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的《汉译世界学术名着丛书》每一本书前面的“出版说明”就专门写道:“要用正确的分析态度去研读这些着作,汲取其对我有用的精华,剔除其不合时宜的糟粕…。”
二、中国的信息壁垒之内圈
西方记者往往不理解,为什么中宣部对新闻机构的控制那么有效。例如,金正日访华期间,中宣部规定不许发消息,于是全国没有一家媒体敢发一个字;金回国后中宣部宣布说,可以发消息了,于是铺天盖地般全国的媒体都报道说,金正日前两天来了。四川发生“汉源事件”时,境外媒体有大量报道,可是中国大陆的媒体却没有一家吭声,对国内的信息封锁确实做到了滴水不漏。西方记者常常发问,为什么有时中国的媒体也会发表一些“出格”的报导呢?我的回答是,因为“长官”的手还没有伸到那“出格”的地方,即便“长官”一手遮天,总还有遗漏之处;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只要是宣传部明确宣布不许报道之事,就绝不会有媒体加以报道,在这一点上是绝对“令行禁止”的。如果要问中国改革开放这些年来新闻自由的发展程度如何,我想,就中宣部命令的不折不扣的权威性而言,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与“文革”时一样,根本没有新闻自由。
在国内设置的信息壁垒是与集权体制熔为一体的,置身其中的国人可能都不觉其怪。首先是党对新闻媒介的全面控制。在人事权方面,媒体的社长和总编都必须是共产党员,要由各级宣传部和组织部考察和任命。一旦发生重大新闻或敏感新闻,就按规定通知全国各媒体一律采用“新华社通稿”统一“宣传口径”,禁止媒体用自己的记者采写的新闻稿。这样的宣传确实是高效率的,只要通过新华社一家捏造或扭曲新闻,全国媒体就都跟从了。除了日常性控制之外,还有对突发新闻的紧急控制机制。一旦发生负面新闻事件,从警察系统到各行政部门会立即封锁事件发生地,不让各地赶来采集新闻的记者们接近现场。据一位法国记者朋友说,四川的“汉源事件”发生时,他以访友的身份前往当地,结果那里的武警提着冲锋枪围追堵截他,把他在汉源县公安局扣留了一个晚上。其实,国内的记者遭遇地方政府封锁消息的经历是常见的。重庆“万州事件”、四川“汉源事件”发生时,官方为了封锁现场信息,甚至采用阻断电话、手机、手机短信等方式构筑信息围城。
国内信息壁垒的另一个侧面表现在出版界。新闻出版署统一掌管每家出版社的出书计划,通过发放“书号”来限定每家出版社出书的数量。2004年下半年有关部门再次重申,出版社除了必须申领书号外,还必须把拟出版的每本书的书名和大致内容上报新闻出版署,经其审查同意后方可出版。一本书能不能出版,首要的问题是政治上“正确”与否,只要政治上“没问题”,其内容再肮脏,总能找到出版社;可是,如果书的内容被认为政治上“有问题”,不管其学术含量多高,思想意义多大,也不管作者如何努力,磨破嘴,跑断腿,出版社都不敢接这种书。而政治上究竟“正确”与否,并没有事先明定的标准,完全得由出版社编辑根据各自的感觉“把关”。正因为掌握了这种“把关”权,出版社编辑们经常对作者的书稿按照政治标准任意砍削,我在中国大陆出版了5本言论集,每一本都被出版社编辑删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即便作者的书着本身政治上“没问题”,但只要作者因某篇文章被中宣部“盯上了”,从此被列入“另册”,他就休想再出书了。笔者的经历即为一例。2004年初我完成了两部书稿,一本是《回望农民》,是近年写的为农民呼吁的言论集,几乎都在国内报刊上发表过,另一本是关于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汤若望的影视剧本,这两本书都没有任何“政治问题”,天津和上海的两家出版社也签了出版合同。可是因为我后来在网上发表了“讨伐中宣部”一文,这两家出版社都毁约了。我另有两本言论集原定去年出版,也因此“泡汤”了。
国内信息壁垒的另一种形式是对文史档案严格保密,许多历史真相被有意掩盖。从各图书馆到各单位的档案室,对查阅档案资料的人之身份和资格都有严格的要求。如果查阅者不是专业研究人员,就很难获得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的方便;他如果达不到某一专业职称的级别,甚至就“享受”不到查阅某一类图书或档案资料的权利。北京的国家图书馆(原北京图书馆)就严格限制北京以外来的读者之查阅范围,对低学历的读者也有许多歧视性条款。
与此同时,国内媒体对史实的报道也受中宣部的严格控制,哪些历史问题不能提,中宣部都有明确要求。学者若要研究这些受限制的题目,就会遇到重重困难,比如无法接触史料,得不到研究经费,不能出版研究成果等。
学术自由本来是兴办大学的基本前提,可是中国大陆各大学的学术活动(特别是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学术研究)都受到政治的严格控制。连学生们自己组织小范围的学术探讨,也要学校的团委、党委层层审批。如果中国的大学生象美国的学生一样,自行邀请演讲者并组织讨论,会被中国大学的校方视为“非法”,学生事后至少会受到指责和批评。
在中国大陆,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也必须“坚持”政治上“正确”,而且按照政治“重要性”被分成三六九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照例被列为“特级”学术研究项目,研究经费宽裕,一些人就在这些“特级”课题里煞有介事地编造些似是而非的“学问”,却颇受青睐,实惠多多。当局就用这样的“专家学者”误导公众,以达到操纵舆论的目的。每有大事发生,官办媒体会组织这类的“专家学者”发表点评。专家点评本身并无可非议,但媒体却只许出现中宣部认为“正确”的声音,其目的无非是封锁不同的观点,钳制受众的思想。这就是为什么在许多国内国际的重大问题上中国受众的表现常常不可理喻的原因,他们为恐怖主义叫好、为“9.11”拍手称快,是因为长期以来被中国的媒体和“专家学者”们引导着按照中宣部的“韵律”起舞。
这种充当“御用”的“专家学者”正如费希特所抨击的,他们“既不重视正义,也不重视非正义,既不重视神圣的东西,也不重视渎神的东西……(他们)丧失了对于正义和非正义的任何理解,……把贤明变成谋取自己利益的狡计,把职责变成他们满足他们贪婪的手段,……(他们)在屈辱中寻找自己的高尚,在羞耻中寻找自己的光荣,……本来应当成为民族的教师和教养者的人们,沦为甘愿败坏自己的奴隶,本来应当对于自己的时代发出明智和严肃的声音的人们,谨小慎微地听命于最专断的愚蠢和最专断的恶行所发生的声音……他们丧失了最后一点预感能力。”“如果最优秀的分子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什么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到那里去寻找道德善良呢?”[3]
【作者说明】此文系根据笔者2004年12月初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和洛杉矶分校讲演的内容扩充而成。
【注释】[1]张宏良编,《改变人类命运的八大宣言》,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2]徐友渔,“国图软件比硬件重要”,《新京报》,2005年1月3日。[3][德]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商务印书馆,2003年出版。
——《当代中国研究》[2005年][第1期(总第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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