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见
广州番禺当局将太石村村民要求通过民主选举程序罢免村主任的行为定性为"个别不明真相的村民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参与了非法集会活动",如果记忆不错的话,此前陕北民营石油案中也有类似的情况,这提醒了人们:言论出版、游行结社之外,还有集会的自由,也是不可忽视的。
言论出版的自由,控制在中共宣传部门手中。结社自由,沿用着数十年前的法规,以此维持着党禁。游行示威,倒是有了新的法规,事前须申请,一般不予批准,但毕竟算是有法可依。至于集会,其实是普遍发生的事情,何为合法,何为非法,本无明确界线,这样,倒正好给了中共当局方便,他们可以随意地将看着不顺眼的会议,一概视为"非法集会"。
没有具体实施的法规,就只能依据宪法,而宪法是规定了集会自由的,也就是说,要召集会议,本无须申请、申报什么人或机构要求其批准,全国各种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军队,每天的会议何止万千,如果都要一一申请、申报,那可是需要设立一个极其庞大的机构来处理审查、批准或不批准人们召集会议的问题。
那么,广州番禺当局,以及陕北有关当局,它们指责人们"非法集会",其实它们这一指责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在宪法之上祭出了中共党和政府的意志。说你"非法"你就是非法,连非法侵占太石村财务帐簿也反倒成为了"合法执行公务"。
人们在争取、维护自由权利时,通常注意较多的是言论出版、游行结社之类,对集会也提,但似乎又可有可无,因为集会的不自由似乎很小,人们要开会就开了,通常没有多少麻烦接踵而来,当局一旦较起真来,"非法集会"的罪名是有的,但往往还不是主要罪名。于是,人们对集会自由不大认真,也情有可原。
但是,现在看来,民主的潮流正在兴起,"非法集会"的罪名多了起来,意味着中共当局在认真起来,对付民主的潮流须调动所有可以调动的手段,那么,民众对于集会自由的权利也就要认真起来。这种一向很普遍的自由也在受到侵害,则民主自由的空间就会更为缩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