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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翔: 政治失血与良知失守
日期:3/18/2006 来源:民主论坛 作者:黄翔


    海内外华人什么都怕:无异于自辱

    中国人总活得这么憋气,不是捏着嗓门说话,就是夹着屁眼放屁。这样,话说出来朦胧变形、有违初衷和原意。屁放出来听不到、闻不出,无“屁声”可捕捉、无“屁人”可指认。中国人应杜绝这类谨小慎微的说话方式和传统表达“艺术”。有话要说就说,有屁要放就放。不要安于做罩在网罩里的大小不一的禽鸟,在有限的空间内无奈扑腾、叽喳鸣叫。每个人都应该有“破网而出”的“鹏鸟精神”,如果其中有一只大鸟承头破网,众鸟不必对此惊惶、恐惧、指责!

    活得憋气的情况不仅指国内,也包括海外,奇怪的是,你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华人社区,竟发现生活在自由社会中的中国人比国内的中国人更怕共产党。不仅是华人,也包括洋人。不仅是个人、群体,也包括西方一些主要国家。他们把自身利益置于人权理念之上,无视中国人权和中国人的政治生存的恶劣现状。这些人中既有商人、也有政客;有亲共和“爱国”普通人,也有文人和“汉学家”。这些所谓汉学家、包括一些大学的东亚系,他们形同中国官方的作家、学者和共产党的海外文化机构,自觉不自觉地与中国的独裁者变相合作,共同转移人们的精神视线,让世界压根儿就看不见一个真实的中国和中国人真实的命运!还有某些所谓“流亡”诗人和作家,在国内同官方十分合拍,标榜不接触“政治”,并“美学地”宣称艺术应远离政治、诗人是艺术家而非斗士,非政治“反叛和抗争”者。这类人来到海外,面对西方世界,在“拿准火候”的时候却也会“政治”一下,当然他绝不给你玩真格的、只点到为止。如果让他沾边民运或法轮功,他肯定会脸色煞白。相比较于真正的敢作敢为者,中国式的文人未免既虚假又软弱,他们在专制环境中浸泡得太久,长于“功利性”的表演,却少有人发现和闻出自身的灵魂发臭!真正敢言而且说得率性的,就国内而言,既有刘晓波、也有余杰,还有个叫王怡的人。王怡们生活在共产党统治下,本想做一个精神上“自由”的“海外华人”,结果发现自己比享有言论自由的海内外华人,更敢于自由言说,更敢于在精神上藐视共产党!我读他的文章,有些话简直铿锵有声。他向唐人街的海外华人发问:“唐人街也需要自己的高智晟律师,你们有吗?让共产党滚出唐人街,你们敢吗?”

    的确,这些人不敢,许多海外中国人不敢,包括遍及全球的许多华人文化组织和那些“独立”的作家和诗人,他们是不是有自由的灵魂,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心安理得的海内外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几乎都是“不搞政治”,即使咕哝几声,也非常自觉恪守共产党政治底线。这些人什么都怕,既怕共产党,反过来又怕民运和法轮功。怕的原因和对象不同,却是两头怕,一头怕沾边,一头怕惹祸。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怕,也不是个别孤胆英雄不怕。维权律师作为一个群体已经在中国国内出现。这样的群体出现在当代中国大陆,正是标志着在共产党统治下社会“司法独立”意识的觉醒。他们的出现及其诉求,有助于打破专制制度下大一统的社会格局,成为促进社会政治变革的不可低估的力量!活跃于这一领域者各有不同的维权方式和姿态,不必强求一致,但整体上应该同民主运动和信仰群体互为沟通和彼此支持,而不是持“政治”上的距离和“思想”、“观点”乃至“立场”的隔膜。维权本身不应自外于民主政治,维权也不应成为与政治异议者和精神信仰者相对立的单一的社会活动。各类社会群体横跨各个领域,其中不管是文学、艺术、法律、政治、经济、哲学、宗教等任何一个领域都不是各自孤立。社会本身就是一个以政治、经济和文化为主体的大结构。如果跳出阶级和阶级分析思维方式来看政治,简言之,“政”就是公共事务,“治”就是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者,在专制社会是主宰;在民主社会是公仆。前者不受法律制约、自身就是“法”的化身,必引发政治异议。后者依法治国,政治是一种文化、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这里的“文化”就深层意义上来说也是政治、大政治。反之,极权社会的政治是独裁政治,以结党营私为目的、以党派利益为宗旨,是渺小的小政治。这样的政治我们必反对。如果谁面对我们的反对、讨伐之声,宣称自己“不搞政治”、“远离”或“超越”政治,轻则是他的“政治缺席”,重则是他的政治生命贫血、社会良心失窃!这样的人无异于弱智,视共产党的“政治”为天经地义,不可亵读、不可质疑和挑战、不可否决!自己甘当作为无权无势、失权失势的弱势者胆颤心惊地匍匐其下。

    笔和枪都应同时“睁开眼晴”

    共产专制的邪恶远胜于纳粹,是暴虐的代名词。你不敢惹,是你的选择;别人偏要惹,有别人的自由。面对血性和正气的生命,我们怀有敬畏之情并愿与之协同作战。你不认同,请保持高贵的沉默。只有不同的生命气质和行为方式,没有谁认定自己的行为方式是唯一正确的尝试,它只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活动中多元表现之一。在特定的社会条件和生存环境中,有时候,“法”消失了、或者根本不存在;而和平、理性、非暴力,也不是绝对的。它有另一种解释,或另一种解读方式。比如一个美女面临遭受暴徒的强奸,在这种紧迫的情况下,美女是否只能等待“法律”裁决、“依法”维权呢?还是应该另有作为呢?我想,如果这时美女手里有一把刀,这把刀绝不代表和平、理性、非暴力,情急之中她理应以“正当防卫”的方式把暴徒那玩意割了、丢去喂狗。这就是特定情况下最好也最正当的维权方式,舍此别无选择!

    在这个意义上,绝食维权是对的,全球万人大绝食是正义之举。支持它,就不仅停留在思想上的认同,更应见诸行动。所以,作为一个独立诗人和作家,我和我夫人都决定加盟!

    政治,不由共产党一家坐大,应该把全民“政治缺席”变成全民“政治入席”。全民入座、各就各位。好的“政治”,我们保留和爱护。坏的“政治”,我们理应淘汰,将其列入“去政治化”的实施对象,如极权政治。今天,理应是一个笔杆子和枪杆子同时觉醒的时代。两者都应该同时“睁开眼睛”。无论笔和枪都应具有独立意识,不依附强权、不受人指使,协同专制者进行欺骗和伤害无辜,而是应该一起来共同讨伐社会的邪恶和黑暗,掉转头来维护人权!这个时代只有一个高智晟是不够的。英武之才不嫌太多、而是太少。一个人物的出现及其价值决定于其生命品质和精神能量,也决定于历史的机遇。高智晟引起世界的关注和认同是个事实,你承认这个事实或不承认这个事实,胸襟都应该坦荡、宽宏。维权不是由谁独自承包的事,却不排斥敢于“登高一呼”的人,包括手握如椽大笔的人,持枪统率和平与正义之师的人。时代呼唤并期盼新的领袖人物,也呼唤自由觉醒的笔与枪!而轻蔑受人豢养、匍匐强权的无耻的文奴,和纯属任人驾驭和头脑简单的一介武夫。那些曾经参与镇压天安门运动者,请加入专制黑暗讨伐者和社会公义维护者的勇者的行列,起来!不做听命于人的愚昧的工具,而接受伟大时代良知的呼唤!

    重树个体生命存在意义和价值

    这个时代是群体和个体价值和位置重新颠倒的时代。不是先有虚幻而抽象的“人民”和“群体”,而是先有真实而具体的“个人”和“个体”。必须重新确立备受排斥的个体生命价值和人生的意义。个人对自由的追求才更富于勇气也更富于智慧;为自身价值的确立也更自觉、更于敢作敢为。而群体是由无数独立的个体汇聚而成的,却不是无生命的个体整一的群聚,后者随时都可能自行分解、作鸟兽散。我们不仅不应该回避法轮功、回避民运,也不应回避每个具体的个人存在的价值!应该重申,这个时代不需要政治木偶和道德傀儡,不需要“雷锋”、“焦裕禄”式的样板人物。这类政治和公共“道德”标本,什么时候嘴里都挂着“国家”、“集体”、“群众”和“人民”,他们背后总似乎有什么同他们连为一体的共同体,其实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空洞的概念,一个虚幻的名词。只有个体是真实的。人们总以群体的名义、以人民的名义来取代个体生命存在的价值和个人宇宙人生的意义。他们恰恰忘了,统一的群体不但消解活生生的个体、使个体趋于僵化,也消解了由一个一个真实的个体构成的鲜活而能动的社会整体本身。共产党的“革命”就是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的,美其名曰“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恰恰把人民全体从肉体到灵魂都变成了服从于它的对象,并成为服务于其独裁并受其驾驭的社会基础。专制者眼中没有人民。

    “人民”、“群体”是浑沌的一群。它在传统上是属于儒家伦理范围;在当代,特别在专制社会,是个非本质的指称,纯属社会政治欺骗。所以,这是个伪善和虚假的观念,是空泛的“革命理想”的外化。

    鲁迅风及人文精神的本义与多元

    这个时代也是人文精神本末倒置的时代,由于受制于特定的非人性的社会环境,致使主体上的人文追求边缘化、暗淡无光,而鲁迅风在社会精神空间全面泛滥,使这个时代真正的文学和精神情趣荡然无存。人文精神全面朝这种文风倾斜,使人文精神整体失去平衡。人们的眼睛和心灵全面置于尖锐而灼热的刺激,精神阴阳失调、缺少相应的绿意或蓝色的清凉。一个时代不能只有鲁迅和唯有一个“横眉怒目”面对“千夫所指”的鲁迅,而把胡适人为地长久遮蔽。也不能在整整一个时代的文化中,竟消失了沈从文和林语堂们,也找不到这类超越社会表象、抵达人生深层底蕴的文化的精神传人。人们笔头下越写越偏执而不是多元兼容,越写越狭隘而缺乏内在的空间,越写越干巴、枯燥乏味,使人们失去了阅读的兴趣、也丧失了精神的品味。我这里非指被炒得红得发紫的受官方宠幸和容纳的东西,也不指无聊猥琐、走马灯似的商业文化,而是指如何全面拓展非官方的自由文化,使之健全发展、五彩绚丽和多元纷呈。促进一个社会从根本上达到深层变革的不是表象意义上的政治,而是人文启蒙和非功利的文化本身。使一个时代人们精神达到净化和升华的也不是政治说教或仅局限于血热火旺式的挞伐,而是在当代中国失传并为一代习惯于“红色教化”的人们所陌生的人的性情和性灵。共产党把人的精神平面化而不是立体化;简单、平板、贫乏化而使之失去丰富和饱满,我们不应该认同和继续沿袭这些早就该抛弃的东西,把天地万物和风花雪月视为“个人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精神垃圾”,把与大自然息息相通的东方生命情韵斥之为轻薄和无聊的闲情。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应该为“诗化人生”和“东方闲情”正名。不应再以物质和精神双重“赤贫”为荣,也不以对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拥有为耻。做物质和精神富有的“资产者”,正是所有“无产者”人生应有的追求。

    我们出于受愚弄而丢失的东西,不但我们的东方先人喜欢,西方人也喜欢。正如晋代的诗人陶潜所言:“此中有真意”。也如唐代的诗人王维的诗中深藏禅机。我们的生命被置于暴政黑暗的精神背景上,消隐了其自在的风光和宇宙生命的奥秘,终其一生挣扎在物质匮乏和精神贫困并且饱受欺凌的社会人生层面上,与高境界、大智慧和“应当如此的生活”完全绝缘,难道我们还不应该为之激发起争取和维护人生正常的权利而应有的勇气和热情?!

    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为个体生命价值的实现而拼搏,远比为幻而不实的“人民”、“群体”而抗争,其动机更纯粹、更真实、更同生命而非理念贴近,也更富于生命感。我们作为一个人从投生人世起就两手空空,有的只有同我们无关的高悬我们头顶上的五星红旗和“镰刀斧头”的党旗,两面旗帜交叉笼罩了我们全部的人生,迫使我们不仅长期处于物质匮乏,也同样处于精神匮乏,没有感知、没有思维、没有思想也没有自己语言。一切都受控于人、一切都被人巧取豪夺,唯有愤怒与绝望的沉默、唯有举起同精神暴虐与黑暗无奈抗衡的“匕首和投枪”。这就是我们注定无可逃脱的“文化”环境及其色彩和性质。

    人生不只是个鲁迅、也不主要是鲁迅,但我们唯有鲁迅甚至连鲁迅式的“直面人生”的自由也没有。更没有鲁迅之外的别的什么人、别的语言、文彩和风格。前面提到的鲁迅的同时代人胡适和林语堂其文化影响力较之鲁迅更大,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被称为“文化大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鲁迅只是因老独裁者毛泽东“赏识和容忍”而幸存。如果活到文化大革命年代,鲁迅绝没有郭沫若这孬种所受的宠幸,只有进共产党的劳改队“脱胎换骨”的命。稍晚于鲁迅出生的沈从文,也曾长期湮灭无闻,等到“发现”和“发掘”其“文化含量”时,此人也接近风烛残年。胡适、林语堂、沈从文们的名字为一世代的黑暗所吞噬,几代人许久都不知晓他们,甚至至今其人文遗产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在几代统治者的人文视野里,只差形同外星人。在现当代中国文化领域和精神舞台上,独领风骚的不是文化创造者而是“反文化”甚至“无文化”的独裁者本身!

    现实:逼迫你面对黑暗与血腥

    此文写到这里,一位匹兹堡的女建筑设计师邀我们去观摩她新近设计的“茶屋”,其实也是书屋、诗屋、琴屋、梦屋。她设计的是一间单独的亭屋,既有日本和中国风味,也兼容东方和西方的建筑风格。这座小屋撂在一间巨大而空旷的大厅一角,准备参加匹兹堡家居用品展销会,这个会尚未揭幕,人们还在忙着作事前的准备。那儿还有一片别的人设计的不同形式风味的小屋,“茶屋”鹤立鸡群跻身于群屋之中。它一眼就引人注意。一看就让人喜欢。我第一个感觉就是,它只是居室,我真想拥有这么一座小小的房舍,感觉它同自己的生命息息相关。它同血腥和邪恶没有关系,同侵权和维权没有关系,同维权的方式之争与时下流行的时评文章没有关系……正在这时,我接到一个电话,是电台打来的,采访的原因是:中国沈阳有一处叫苏家屯的地方,被揭露有一座集中营,这座集中营内设有焚尸炉,每天冒着白色的青烟。此处集中营内关押了六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这些人进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而是陆读死在里面。这些人都是被折磨致死的,死前器官被医生摘除,由警方对外出售……

    这消息几近令我窒息,感觉沉重得难以承受甚至难以置信!

    我握着手中的笔,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写和写些什么?抨击、揭露社会黑暗,还是在笔下探索人生梦幻和浊世之外的隐逸生活?我置于极端的矛盾中,心灵仿佛因撕裂而滴血!

    接下来,又是一个令人不堪忍受的消息: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旅管系02班,全班同学因参与支持维权律师活动,受到警察镇压。警察先抓了班长鲍莹,消息传出,受到海外关注和呼吁,鲍莹释放了,又抓捕了另一个大学生刘西峰,扬言要重判他15年。其间,一位勇于向海外媒体发出呼声的黄琦同学也受到随时可能逮捕的威胁,该班别的同学也同时被人软禁。

    大学生们要支持的律师是维权活动中被警察和流氓毒打的郭飞熊,他们要为在维权活动中受到侵权的律师伸张正义,要上法院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警察和流氓。单纯的大学生们仅仅只是要求依法维权,但尽管如此,也不能为这个社会所容忍,他们之中的人就有可能因此而长期失去人生自由!

    当下的中国需要真雷神出现!!!

    法!法律!中国你有“法”吗?!有“法律”和“舆论监督”的什么框架存在于中国大陆的社会现实中吗?有现实生活中的公正与自由吗?一切持信仰自由者、持政治异见者或从事维权活动者,如何措词“表白”都是无济于事的,都难免成为专制者骨子里、眼瞳中的“敌人”!都是其从灵魂到肉体绝灭的对象!这个体制本身对所有具有“自由意识”的人都怀有敌意,不管你如何回避、如何“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你不想与人对抗,别人要对抗你。你诉诸“法律”,别人以“黑社会”方式对付你,“执法者”本身无法无天!你考虑现实环境中的策略,但不等同于放弃原则、形同卵蛋,本质上认同和从属于专制政治。你维权,他侵权,他根本不给你任何权,你有何权可以维护?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乃至自由组党和民选万众公仆?!哪一项权利在现实中是兑现了的并真正为你拥有?!维权就因为权利被垄断、权利被侵害,所以必然不排斥起而抗争。抗争就是合法,抗争就是政治!在一个无法可依的社会中,奢谈“依法维权”并在维权中“去政治化”,等同于承认专制“立法”、等同于安于极权体制、等同于放弃人类生而自由的权利、任暴虐践踏和宰割!面对这种大实话,不要对人反而“倒打一钉耙”、轻易指人“情绪化”、“非理性化”、“自视立于‘道德’的至高点”、“站着说话不腰痛”,自有天生挺直腰杆、不因共产党的牢门太低而隐忍弯腰的人。这类人在中国人中过去有、现在也有!他们的勇气来自精神的高度而非世俗社会层面“道德”的层次!这里,仅就现象而言,不确指任何人,但我们必须对此有所区别并具清醒意识。

    人们敬畏的“法”,既对民众有约束、也对执政者有约束,不能让他们享有特权、置身法外、并任由他们对“法”进行解释。公正的法尊重并维护人权、具有普世价值,并真正保护公民的各项正当权利。而共产党的“法”是一党之法,建立在“党文化”的基础上、维护的是一党专制,从毛泽东开始到今天的胡锦涛,人们观察多年、未见胡锦涛同邓小平乃至毛泽东执政纲领和性质有别,反而在打压并严加控制言论自由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继续贯彻执行其前辈“暴力加谎言”的“无产阶级”的“革命路线”。一代一代的人,就这样,从童年到终其一生都束缚于共产党“法律”的紧箍咒动弹不得。如果今天谁还在相信共产党的“法”、继续仰首渴盼这个罪恶体制“一点一滴”的改变,纯属思维扭曲和心理失常!就“民主墙”一代人、包括其中年长的我个人来讲,就曾一次一次相信法律、相信有法可依,但仍然还是一次又一次被人“立案”、“侦查”、“起诉”、“审讯”和“判刑”。我这一辈子,先后就有六次因“言论自由”和“写作自由”被“依法”丢入共产党的黑牢。别人曾问我:“你事先不知道吗?为什么不跑呢?”我说:“我没有犯罪,为什么跑呢?”再说,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都是共产党“法律”的天罗地网,对于那时的人来说,往哪儿跑呢?!跑也跑不了,躲也无处躲,丢进黑狱就等于沉入黑渊。不象今天的人有幸生活在互联网时代,共产党动什么手脚,就环球雷声滚滚、满世界发出回应,谁也不敢无端“非法”公开打压你、封杀你、整个儿置你于灵肉湮灭。而象我这样的人,被人封杀、打压已大半个世纪,短暂的一生都快完了,至今还不能在大陆享有一个公民的“出版权利”、还不能让自己的作品在大陆与同时代人见面。我是否因此应放弃生命抗争、等着“积累”和“挤出”子虚乌有的精神生命自由的空间呢?由人“安排”并木然承受“寂寞身后事”的人生结局呢?!结论必然是相反的。一个人如此奴性、任人主宰自己的一生,这对自己负责吗?!在后人包括同代人面前不自觉赧颜吗?!这样做,等同于自己对自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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