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
印象中曾经见过周叶中一面,是三年前在政法大学举办的"华一公法论坛"上,主持人何兵教授请了他来作演讲,所以他是嘉宾我在台下,感觉他风度翩翩但言之无物。有心代理王天成诉周叶中的案子,源于去年11月事发后王天成的一个电话。在他来电之前,我已在"世纪中国"上看到了公开信,随后又拜读了贺卫方下功夫写出的《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十年砍柴"李勇的妙文《文人的嫖娼和剽窃》,曾让我击节赞叹,对于此文竟然不是由我自己来写,颇生悔意。后来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舆论监督研讨会上,我在炮轰人民大学郑保卫教授之前,曾经放风说要在今年收拾周叶中这样的"剽客"和许传玺之流的"大忽悠",但后者高高在上,想必未能放在心上。
一月六日,李保华诉周国平的名誉权案子刚开完庭,我便与王天成、滕彪相约,聚首于刘苏里兄的万圣书园,当场购得六册"解读"和"公共论丛",打算细细研读,但说实话此后真正看懂了的,只有王天成的几篇论文,"解读"之不忍卒读,主要是因为它枯燥无味。滕彪兄快人快手守信用,起诉状草稿很快脱手,事情耽搁下来的主要原因在我,引得圈内师友口诛笔伐。大家盼着起诉到来的这一天,的确很久了。
随后诸事繁杂,"冰点"事变横生,高智晟绝食在即,没有什么比这些更大了。心中有愧,接王天成的电话,是那一阵儿我最感歉疚的事,虽然他从来不曾责怪我。既然已经对他不起了,我便想在诉状中,要把这几个月发生的事情写进来,要把一件简单的着作权起诉状,写得更加充实些。至于选择在3.15这一天起诉,不过是将错就错的神来之笔——我们作为法学理论的"消费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起诉周厄叶中,要求做假者付出代价,可谓正当其时。
周叶中的不能容忍,主要在于他事后的态度,那种无名的强硬,简直就是无理走遍天下。要知道"清者自清"是句硬话,不是谁都有资格说出口的,造假之手既然已经被攥个正着,周叶中低眉顺眼地认了也就是了,正像周叶中的拥护者所说的那样,如今这学术界几乎没谁不抄,抄袭可耻但既然已经是时尚,没啥大了不起。可恨的是他居然还敢人五人六地耍赖,摆出一副鸭子嘴。我老是想,谁都抄并不是周教授抄袭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满天下周氏桃李们为尊者讳的托辞。谁都知道,眼下的官场是无官不贪,但能说贪了就是"与时俱进"吗,共产党眼下发疯似的反腐败,不也是专打不长眼的吗?周叶中居然敢威胁记者,声称中宣部会找人家小姑娘的麻烦,更是让人咽不下这口恶气,逼着我非得把他一刀拿下。
据说武汉大学法学院抄袭成风,有这种雅兴的绝不止周叶中戴激涛二人,谁的屁股都不见得干净。其实抄抄也就罢了,干嘛兔子也吃窝边草,一篇文章祖孙三代轮番去抄抄个没完呢?人家宋丹丹为了给赵本山织毛衣,薅社会主义羊毛可着一只羊薅,结果把羊薅得跟葛优似的薅出了毛病,周叶中戴激涛也在学宋丹丹的角色,集中精力死抄王天成的论文,简直是异曲同工。据说此前周长城的剽窃事发,而他属于社会学领域,之所以没人告他,是因为这个领域的抄袭之风更甚,说不定"原告"亦为"剽客"也未可知。风闻武大法学院同仁曾以为周长城连累了他们,这种不平直到周叶中丑闻的东窗事发。
在此之前,周叶中戴激涛等人最好的选择,是痛哭流涕痛改前非,可惜眼下已经迟了。早在王天成怒不可遏之际,或许如此这般尚可息事宁人。想象不到的丑陋,是卑鄙果然被卑鄙者误作通行证,久而久之的左右逢源,习以为常的错误信号,让他们以为这次也能软着陆。千不该万不该,是周叶中对《中国青年报》的一推六二五。眼下这一事态发展的走向,主动权已经不在周叶中手中,就像中国农民调查案一样,在这类问题上本人从不放生,一定会把他攥出尿来。媒体为此三缄其口,是因为有中宣部打黑枪,但值得欣慰的是,暗箭的释放者司法倘若颠倒黑白,无异于以最高裁判权为周叶中殉葬,其成为众矢之的亦不难逆料。所以对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秉公裁判,我还是充满信心。
本人以为,这些人必须为学术不端行为付出代价,倘若有更好的题材,我愿意继续代理其他人对剽窃者的起诉。有道是谎言重复一千遍便成为真理,真理不重复恐怕也不能深入人心。寄希望于学界诸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若功名利禄实在难以抗拒,请以周叶中戴激涛之流今日的境遇为戒,此即本人莫大的心愿。
一言以蔽之,不论判决的结果如何,周叶中都完蛋了——无论是学术生涯还是官场前程,能超过何新,恐怕就不错了,因为这事儿太丑了。
浦志强。
200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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