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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希望有更多的《玫瑰坝》
日期:10/17/2006 来源:观察 作者:胡平

胡平


长篇小说《玫瑰坝》值得一读。作者是旅居加拿大的谢宝瑜先生,该书由加拿大的绿野出版社于2006年出版,全书共920页,大约60多万字。

《玫瑰坝》描述了原西康省阑县(即现四川省越西县)一个名叫玫瑰坝的小山村从1949年到1967年所发生的一系列历史变迁,它通过乡村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物,以及从地方基层到中层的干部在历次运动诸如土改、镇反、合作化、公社化、大炼钢铁、大饥荒,一直到文革中的生死沉浮的境遇,揭示了在这一段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人们的生活和思想的真实,反映了中国农村在49年后的重大变化与进程。

在中国文坛,以现实主义手法描写当代农村生活的长篇小说可谓多矣,例如《暴风骤雨》、《创业史》、《艳阳天》、《金光大道》。站在今天看昨天,我们很容易发现这些当年轰动一时的小说都严重地歪曲了历史真实。现在我们知道,共产党领导的土改是一场历史上罕见的血腥暴行,集体化、公社化从根本上违背了亿万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导致了巨大的灾难。但是迄今为止,我们几乎还没看到对这一段漫长的历史的更真实的文学作品。谢宝瑜先生写的长篇小说《玫瑰坝》也许是第一部。

《玫瑰坝》从土改写起。王秉文是玫瑰坝的一个地主,本是靠着几代人勤俭致富,为人乐善好施,很受村民尊敬。共产党一来,他虽然主动交出土地,但仍然惨遭杀害。小说还写到一个少为人知的细节,当工作组分完土地后,有些村民竟悄悄地把分到的地退回去。他们这样做倒并不是怕变天,怕所谓还乡团。他们是怕拿了不明不白的财产,死后会下地狱。在这种迷信中包含了尊重私有财产的悠久传统。

顺便一提,不久前,中国人民大学高王凌教授出版了《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作者根据民国年间,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的调查统计得出结论:在旧中国的农村,两头小中间大,60%以上的土地掌握在自耕农手里,地主占有的土地只在30-40%之间,在北方一些地区还不到30%,远远不是共产党所宣传的70-80%;地租实收率是30%,远远不是共产党所宣传的50%以上;地租总额只占全国农作物产值的12%或更少一些,考虑到地主阶级自身的人口比例,单纯靠地租为生的小地主的生活水平实际上和自耕农相差无几。这些结论无疑是对共产党暴力土改从理论上的釜底抽薪。

《玫瑰坝》真实地描写了农民对集体化的抵制。还在合作社时期,就有不少农民要求退社,其中很多还是贫下中农。共产党的政策讲的是入社退社自由,其实不然。每遇到有人要退社,共产党必当作阶级斗争新动向而严厉打压,那办法很简单,就是把带头的人打成四类分子实行专政。《玫瑰坝》也写到了大饥荒的真相。本来是风调雨顺之年,因为上级领导的瞎指挥乱折腾;又因为人民公社办公共食堂要求大家敞开肚皮吃饭,随意挥霍浪费;还有大炼钢铁,青壮劳动力都被调去砍树炼钢,地里的活没人干,任其荒废;再加上迫于压力浮夸产量,上级部门强行高收购;更有甚者,当饥荒发生,共产党还对农民的自力救济百般禁止,如此等等,完全是一场人为的灾难。

作者在人物描写上颇具匠心。有两组人物给我印象特深。

一组是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冯东明和陈素芬,冯东明是基层干部,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坚信不疑,陈素芬则是个农民,遇事只凭朴素的常识。作为一对恋人,他俩在每件重大事情上都免不了有一番争论,事实证明陈素芬总是对的。现在有种流行的观点,那就是把毛泽东的许多荒谬的主张和想法都归结为"农民意识"。其实,农民哪有那些奇思怪想?

另一组人物是玫瑰坝公社的书记和副书记。副书记侯亚崑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一心一意干革命,深挖狠批阶级敌人,坚持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严厉禁止农民的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其结果是给农民造成巨大灾难。公社书记王守伦却是人品低劣,道德败坏,然而他却敢带头瞒产私分,置集体经济原则于不顾,允许农民搞点资本主义,到头来反而使得农民生活有所改善。这不能不使人想起那句西方谚语:"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由善良的愿望铺成的。"

作者并没有把共产党基层干部都写成坏人。在作者笔下,不少基层干部人还是挺好的,但是因为他们信奉了那套共产党理论,因为他们要执行要服从上级的指示,所以干下许多伤天害理的罪恶,而他们自己也往往沦为牺牲品。

《玫瑰坝》是毛泽东时代中国农村的一部编年史,一幕大悲剧。对这一段历史的真实描绘现在才刚刚开始。我希望能有更多的好作品问世。


──《观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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