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后期,广西群众曾强烈要求“吃过人的人不能再当干部”!而韦国清、刘重桂之流则回答说:“为什么不能继续当干部?——对吃过人的人也要作具体分析嘛”!——参与吃人的党员、干部数量之多,从中亦可见一斑。
辱尸毁尸,被害者死得悲惨,死后更惨,凶手的手段血腥残忍甚至变态。上思县思阳公社女青年陆玉江,灵山县广江小学青年女教师黄少萍,合浦县石康镇妇女陈国莲,被打杀后,凶手又用棍棒插入阴道,裸体陈尸路旁。
钦州县城“联指”围剿“四.二二”造反派,“四.二二”广播员陆洁珍被抓获刺死后,凶手把她裤子扯掉,灭绝人性地把大号电光鞭炮塞入阴道,点燃爆炸,惨状难以言叙。
浦北县北通公社博学大队刘继秀、刘家锦等凶手把刘政坚捆绑起来,连他十四岁的女儿一起押到山上,将刘政坚打死后,刘维修等九名暴徒对刘女进行强轮奸,最后将该女打死,并剖腹取肝,割去乳房及阴部。(59)
北通公社定更大队分四批杀了24人,并剖腹取肝煮食饮酒。策划者和凶手还对剩下的寡妇、女儿勒令改嫁,并征收改嫁费(证明费)。(60)
东兴县那勒公社那柏大队枪杀张月业时,张中弹未死,公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主任陈德基,使用雷管插入张的鼻孔内引爆,炸得血肉横飞。
在中共的煽动、策划、组织、指挥下,钦州地区文革被迫害者达22100余人,致死10420人。
不仅如此,当局还对杀人凶手进行种种嘉奖,致使不少人以杀人邀功。如钦州城郊复员军人梁卫东,为立“新功”,为安排工作,便杀三人,得意洋洋地前往县武装部请功。又如合浦县一大队文革组长,怕人说自己立场不坚定,策划杀人时把自己的亲外甥也列入名单杀掉了。“杀人者有功”这绝非一句空言,全钦州地区杀人后入党的就有1153人,杀人后提干的有458人,杀人后被招工的有637人(不含北海市)。杀人凶手们还有不少被提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61)
桂林“八.二0”事件
1968年,8月20日,桂林地、市革委会和桂林警备区联合发布《进一步全面落实“七.三”布告的公告》。公告以解除武斗据点、收缴武器、清理外来人员为由,对“四二二”桂林“造反大军”进行全面镇压。
其实,在此之前他们已收缴了“造反大军”的武器,捣毁了所有的据点,溃不成军的“造反大军”已毫无抵抗能力了。但为了彻底镇压造反派,桂林市革委会和军分区将桂林地区、市“联指”两千多武装人员编成“纠察队”,由桂林市武装部科长王永清和工交部武装科长郑国安指挥,汇同桂林地区十二个县“联指”武斗队共一万多人,于8月20日凌晨三点包围桂林市,搜捕“造反大军”接连四天四夜,对“造反大军”及其观点的干部、职工、居民和学生共一万多人被逮捕关押,五千多户被抄家,劫走财物。被罗织各种各样的罪名,如“反共救国团”“、叛徒”、“特务”、“反革命”、“牛鬼蛇神”等等。
“八.二0”事件杀害、打死和迫害致死共345人,原来两派群众组织对等参加革命委员会成员中,“造反大军”的22个委员,在“八.二0”事件中,被逮捕关进监狱的有19人。而:“联指”的22个委员,不管是策划武斗,指挥武斗,参加武斗,指挥乱杀人,亲自杀人,策划抢夺武器,罪恶累累的委员,不仅不予追究责任,反而成为“执行‘正确路线’的精英”,保卫“红色政权”的“功臣”部队升官进级。例如桂林“联指”主要头头、组织策划武斗犯了罪的曾名轩、曹铁军等人都升了官。(62)
“禽兽”展览
在挖掘“反共救国团”的狂潮中,广西当局和“联指”名目繁多的迫害手段中,搞“禽兽”展览是较为典型的。
1968年5月12日,广西“联指”总指挥部通过所属的“沥血兵”搞“禽兽”展览(即活人展览)。
“沥血兵”将关押在“联指”总部的不同观点的林执真(原区水电厅副处长)、张祖贵(区地质局处长)、黄海全(原钦州地区手工业经理部副经理)、谢卓夫(“四二二”、“雄鹰”成员),以及孔祥兴、黄强、张飞、方少华、黎之竟等十人,拉到南宁市北大路建筑研究所,关进木笼,强行组织群众前来观看“禽兽”。
展览三天,十个不同观点的人,身受折磨,死去活来。自此,这种侮辱人格的手法即由原此滥觞,广西“联指”和当局搞“禽兽”展览遍及全区,受害者达一万多人。(63)
8月12日,由南宁市革委会和南宁市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在广西展览馆联合举办“反革命罪行”展览,展出时间52天。广西革筹、广西军区组织全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指”)四十八万九千三百六十五人来参观。
展览共分三个馆,第三馆是“活人展馆”。将在攻打围歼区展览馆和解放路一带抓获的熊一军、林执真、许长友、梁元生、史妙甫、石怀宁、李家庆、高丽栗、梁汉忠等26个“战犯”、“反共救国团”、“叛徒”、“特务”、“走资派”挂上黑牌,五花大绑,关在铁笼当作禽兽让“无产阶级革命派”观赏了52天时间。尔后,送进警司,长期关押。(64)
8月16日,南宁专区保卫组在地区行署饭堂搞“活人展览”,被展出的有张绍忠(“反共救国团”后勤部长)、段书香(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农佩相(女,“反共救国团”成员)、陆荣廷(“中国青年党”)、黄志忠(“叛国投敌”)、温凡生、章子渊等均被戴上手铐,由解放军看守,白天展出,连续几天,参观者达数千人。(65)
12月18日,“广西大学阶级斗争展览”对外开放,历时两个多月,到次年(1969年)1月中旬闭馆,前来参观的有全国25省区(广西有77个县市, 160万多人次)。展览内容其中一项“禽兽罪行”(又叫“活人展览”),被当作禽兽展览的有:李建琨、雷一东、王承交、秦华声、秦文盈、莫剑威、黎之熄等十四人。被展览者挂黑牌、罚跪、毒打、受尽侮辱和摧残,有的被打断肋骨。(66)
(八)韦国清号召肃清“反共救国团”
1968年8月26日,成立广西革命委员会,举行了盛大的庆祝大会。韦国清(广西区革委会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肃清“反共救国团”及“国民党残渣余孽”,要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把“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以及地、富、反、坏、右分子批倒批臭,斗倒斗臭……。讲话传达后,全广西各地又掀起一波乱斗乱杀人的的新高潮。(67)
9月7日,南宁化工厂“支左”人员和革委会为贯彻韦国清的讲话精神,在厂里开办了第八期“学习班”,将该厂五十名有“反共救国团”嫌疑的人,集中在旧水泥厂(南化旁边),由“支左”解放军李元春负责专案组,该专案组成员有徐志豪(现区石化局秘书)、董担(市塑料制品厂书记)等15人。
一天,“支左”小组长武伟召开审查对象会,他说:“南化‘反共救国团’成员不是一个两个,八个十个的问题,而是几个火车皮也拉不完”。并说:“《台北日报》都有你们这些‘王八蛋’的姓名”。李元春说:“南宁市新华街89号房是‘反共救国团’的老窝”。
在这个会上被点名为“反共救国团”的有20多人,被审查对象每天只给吃三四两米饭,六分钱菜金。经常给他们挂黑牌,拉去游厂。在游斗中鞭打脚踢,有的人被五花大绑,施以“金鸡独立”刑罚,即站在倒放的方凳两个斜对角,进行逼供交代。
李元春说:“我这样干,就是我的‘蘑菇战术’”。六0二车间主任郭信被逼供后,不堪忍受刑罚,自杀身亡。被逼供神经失常的有陆恒嘉(天津大学毕业生)、周俊希、岳明铭(老工人),此外,还有3人被逼自杀未遂。(68)
从11月5日至1969年4月9日止的五个月时间,区革委会把所谓“伍修集团”(伍晋南“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主要成员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等押到广西八个专区、四个市和43个县进行巡回游斗,先后批斗50场,三百三十多万人次参加。每场批斗会,都把当地的“反共救国团”、“叛徒”、 “走资派”“坏头头”(造反派头头)等拉来陪斗。全区被拉去陪斗的县以上干部就有1700多人。(69)
1968年9月下旬,广西掀起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新高潮,全自治区几乎每个单位都揪出少则几个,多则一百多个干部、教师、工人当作“反共救国团”、 “叛徒”、“坏头头”、“反革命”、“牛鬼蛇神”等关进牛棚和私设牢房,以及监狱,全区有十五万多名干部职工受摧残批斗和劳役。(70)
自九月以来,全区各地“联指”“秋后算帐”——对造反派群众冠以种种罪名,大抓乱杀,甚至突击杀人。以致9月23日区革委和广西军区为此发出《坚决制止乱杀乱抓人的通知》的电报。实际情况如何呢?宾阳县一面布置不要杀人,一面又说确实群众要求要杀的也可以杀。这个县在九月以后依然继续乱杀人;临桂县九月以后,在军管会看守所关押的造反派,不断被拉去杀害或斗打,无人过问,至于“群众专政”——暴民杀人的事更是时有发生了。当时还有的地方在发出不准乱杀人通知前采取口头通知,说要快杀,过几天就不准杀人了。结果,广西各地到处出现突击屠杀造反派群众的现象。这是继韦国清执行武装镇压造反派“四.二二”后又对被关押的广西干部群众第二次大镇压。(71)
杀人凶手突击入党
经过军队参与对广西“四.二二”毁灭性围歼广西“联指”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之后,很配合地解散组织,众多头头们摇身一变,纷纷占据广西各级革委会的统治地位。大权在握,有权就有理,于是一大批屠杀有功人员纷纷升官晋级。
1968年12月3日,在首府南宁召开的广西工农兵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参加大会的3500多名代表中,“联指”派的的占95%以上,其余5%是“四.二二”反戈一击而成为活学活用积极分子的。一大批人是指挥、策划、参加歼灭广西“四.二二”的有功之臣和杀人凶手。(72)
十二月上旬在广西区革委的整党建党中,把在文革中所谓“三忠于”的杀人凶手,对文革有功之臣突击入党。据后来不完全统计,在文革中突击入党的五万多人中,就有一万二千多人是入党后杀人的,另外二万七千多人是杀人后才吸收入党的,还有在突击提为干部的八万人当中,选拔一批“联指”背景的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对象。(73)
杀人与否成了考验其对共产党是否忠诚的标准。
屠杀元凶 逍遥法外
所谓蒋匪“反共救国团广西反团”是文革中广西的特大冤假错案。韦国清以此作为屠杀对立派广西“四.二二”以及“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的杀手锏。在广西众多冤假错案中,其声势之烈,杀伤力之强,迫害面之广,屠杀人数之多,手段之血腥,都是首屈一指的。
在1983年的整党运动中(清理文革三种人),广西区党委只是将大屠杀中一些马前卒如广西“联指”头头颜景堂、廖炜雄、潘玉臣、李家海等一批刽子手仅仅是罢官处理。而罪大恶极、位高权重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却毫发无损,在官场上飞黄腾达,如鱼得水。
“刑不上大夫”的“清查三种人”运动
中共中央在1982年12月30日和1984年7月31日连续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所谓“三种人”,按这两个文件的解释,是“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
一开始,这一运动还只是中共党内整党运动的一部分,但是很快就发展成了一个波及全国全民的政治运动,把一场新的“清理阶级队伍”非法地推向了全国。对全国高校参加过造反的学生,中共还特别“关照”,于1983年4月23日向全国颁发了一个《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中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记录在案工作意见》。文件中说:“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中造反组织重要头头和严重问题的人,应由原所在院校认真负责地将经过调查核实的材料,通知这些人现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凡从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在校学生中选拔领导干部和选拔出国人员,用人单位都必须主动与这些同志原所在院校联系,取得他们在校期间的表现材料。高等院校党组织应积极协助”。换言之,这些被“黑材料”记录在案的年青人成了隐性的“政治贱民”,起码丧失了“被选拔”和“出国”的两项重要的公民权。
中共在1983——1989年间发动的“清查三种人”的运动,既无合法性,也缺乏公平性和公信力,这一运动,只是针对曾经造过他们反的造反派群众而来,并非一视同仁地清查处罚,“刑不上大夫”——对高干子女组成的“西纠”(首都红卫兵西城纠察队)和“首都联动”(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在文革中的种种暴行血债,被中共元老以“将来可靠的接班人”为借口包庇了下来,这批高干子弟如今成了位据权力要津的“太子党”!历史真会开玩笑:《出身论》还是敌不过《血统论》!
对于老干部、各地军头,中央更是网开一面。邓小平就公开指出:“老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说了违心的话,做了违心的事,不能叫‘三种人’”。(《邓小平同志关于如何划分和清理“三种人”的谈话》,1983年11月16日)。换句话说:即使中共的老干部,各地军头在文革中紧跟毛泽东,迫害无辜,屠杀民众,操纵武斗,打人致伤致残都没关系,只属“说了违心的话,做了违心的事”便一点事都没有——用这样截然不同的两套标准来清查“三种人”,会有公正的结果吗?
以广西为例,广西区党委第一书记、广州军区第一政委韦国清,便是典型的例子。韦在文革中直接指挥军队和他操纵的保守派组织“联指”屠杀了近二十万群众,既有反对他的造反派组织“四.二二”又有从不卷入两派斗争的“黑五类”及其子女。文革后数十万群众和受迫害者家属上书中央,要求清查这一广西最大的“三种人”,但是韦国清和邓小平私交甚笃,非但被包庇下来,甚至文革后仕途冒升,官拜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韦国清——这个双手沾满广西廿多万人民鲜血的刽子手,炮制“反共救国团”冤案的真正元凶,却逃脱了正义的惩罚,逍遥法外,1989年得以享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待遇,寿终正寝,厚葬八宝山,按生前职位排座次,备极哀荣。
另一个鲜活的例子是宾阳县大屠杀的“杀人狂魔”王建勋。据官方的内部机密档案记载:从1968年7月26日至8月6日的十一天里,宾阳县打死和迫害致死 3951人,成为南宁地区杀人最多的县。全县172个公社,每个公社都成批杀人,且杀人手段十分残忍,有枪杀、刀刺、绳勒、叉戳、棍打、水溺、石砸、活埋、挖眼、剖腹、碎尸、和用牛拖死等等。
而时任宾阳县革委会主任、驻军6949部队副师长的王建勋,是宾阳大屠杀的指挥者、策划者和组织者。一些当年杀人的刽子手在八十年代初的整党运动中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而“杀人狂魔”王建勋却在军队的保护下,皮毛无损,反而荣升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员,并以此衔光荣离休,在广州军区干休所的深宅大院里悠闲养老。杀人元凶心安理得,死难者家属则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就连当年的杀人凶手也不服,纷纷拿出王建勋部署、指挥杀人的电话记录,一致要求绳之以法王建勋。
文革中参与策划、部署、指挥屠杀广西“四.二二”的军方人物,在八十年代的整党和“清查三种人”运动中,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正义的惩罚。
现将这些军方人员的名单罗列如下,让他们的名字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韦国清 (广州军区第一政委、广西革委会主任)
欧致富 (广西军区司令员、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魏佑铸 (广西军区政委、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焦红光 (空七军政委、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霍成忠 (五十五军副军长、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徐其海 (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广西革委会副主任)
焦玉山 (广西军区副司令员)
韩世福 (广西军区副政委、广西革委会常委、南宁市革委会主任)
吴 华 (广西军区副司令员)
孙 磊 (广西军区政治部主任)
王 斌 (广西军区派任桂林市革委会主任)
景伯承 (桂林军分区司令员、桂林地区革委会第一副主任)
张鶴青 (桂林军分区政委、桂林地区革委会主任)
张束之 (桂林军分区副司令员、桂林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梁连和 (桂林军分区副司令员、桂林地区革委副主任)
康 凝 (二0分部副政委、桂林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宋治平 (南宁警备区司令员)
张正安 (独立二师政委、南宁市革委会副主任)
许长庚 (南宁军分区政委、南宁地区革委会主任)
熊光武 (南宁军分区副司令员、南宁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李文轩 (南宁军分区副司令员、南宁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贾焕雨 (南宁军分区副司令员、南宁地区革委会常委)
张智理 (河池军分区政委、河池专区革委会主任)
孙长锁 (河池军分区司令员、河池专区革委会副主任)
曾俊德 (钦州军分区司令员、钦州专区革委会副主任)
甘照寰 (玉林军分区政委、玉林专区革委会主任)
孙景芳 (玉林军分区副政委、玉林专区革委会副主任)
张海波、钟生栋 (广西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丘 玺 (南宁警备区副司令员)
慕石起 (南宁警备区副政委)
陈德华 (南宁警备区参谋长)
李宽永 (6911部队政委)
王建勋 (6949部队副师长、宾阳县革委会主任)
罪魁祸首 仍受膜拜
人的生命,难道可以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幌子下予取予夺?难道可以以“革命”的名义随意践踏?难道仅仅出于“阶级仇恨”就可丧尽天良地剖腹挖肝吃人肉?是什么怪异的土壤生发出这样的“恶”?
所有问题的核心归根结底地指向中共专制独裁的制度,指向祸国殃民的毛泽东。
——毛泽东才是使我们民族生灵涂炭的罪魁祸首!
文革中全国发生的多起“阶级大屠杀”,并非偶然事件,并非文革造成天下大乱局面失控的产物,仅以广西文革大屠杀为例,其残忍杀人、满门抄斩、剖腹挖肝吃人肉等等野蛮事件,没有制度的保证是决不可能实施的。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共的意识形态成了全民族的意识形态。其特征之一就是提倡“阶级斗争”就是漠视生命,践踏人权——人的生命权、思想和言论的权利、个人尊严、个人财产权。这些权利在文革中被践踏无遗。
毛泽东对于文革中的“阶级大屠杀”不仅仅提供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如广西当局制造“反共救国团”一案屠杀广西“四.二二”),而且命令军队“武装支持左派”。文革中广西军区伙同“联指”武装围剿广西“四.二二”,就是在“武装支左”的指示和口号下进行的。
与此同时,毛泽东还命令军队发枪给一派组织,所谓“武装左派”,使其得以放手武装攻击另一派,也迫使另一派从别的部队或兵工厂搞到武器,以杀人对杀人,致使武斗升级。对此,毛泽东轻松地,甚至兴高采烈地称之为“全面内战”。
虽然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早已彻底否定了文革,也否定了毛泽东在文革中的一些作法。但那只是在“否定毛泽东同志的晚期左倾错误路线”同时又要“坚持作为革命的集体智慧的毛泽东思想”的前提下的一种表态。文革和反右运动一样,毕竟中共历史上的一个疮疤,影响了中共“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如何准确评价毛泽东,如何准确评价毛泽东思想,仍是中共难以自圆其说的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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