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陆委员会副主委游盈隆宣布,近期将完成难民法草案送交立法院通过,以便作为收容大陆和港澳异见人士依据。
大陆委员会副主委游盈隆表示,难民法已在各政府部门间完成共识,近期将提交行政院会通过,然后送到立法院进行立法程序。游盈隆说:虽然中华民国并非1951年难民公约的缔约国,但是我们认为,中华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台湾作为一个以人权立国的国家,应该基于人权的维护与提升去承担国际的义务,来建立完善的政治庇护制度。
游盈隆表示,在难民法中,已经明订未来各国难民的地位,以及处理方式。例如:根据难民公约等规定,台湾应该给予政治难民,有充份的庇护。
游盈隆说:在难民法草案第三条里面就提到,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于其国籍国或原居住国之外,因为种族、宗教、国籍,或属于特定社会团体,或持特定政治意见,有充份正当理由恐惧受到迫害,不能受该国之保护,或因该恐惧而不愿返回该国者,得向我国申请难民认定。更重要的一点是,相关部会已经形成重要共识,难民法将适用于大陆人民,以及港澳居民。
游盈隆指,基于文化的关系和地缘的因素,受惠的肯定是大陆人民和港澳居民。游盈隆呼吁立法院,在下个会期,将难民法列为优先法案审议,使这个法案能够早日通过。
── 原载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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