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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晴:平民维权开创性案例
日期:4/12/2007 来源:VOA 作者:戴晴

戴晴


受到广泛关注的重庆“钉子户”拆迁纠纷最近已得到解决,历时3年之久的抗争最终以被拆迁户得到一大笔赔偿而告一段落。北京的独立评论人士戴晴说,这一事件是中国平民在共产党治下比较成功地维护自身权益的开创性案例。这篇评论代表戴晴本人的看法。

前几天听朋友说,他接一个电话,福建老乡打来的,非常伤感,说“民运领袖都跑海外去了,你们国内的也没声儿了。贪官奸商横行,中国的事谁管?老百姓怎么办呀?”

我问他,这是谁呀──实在太悖晦了。贪官奸商固然横过以往任何时候,但中国的事莫非还要靠“领袖们”么──李自成?洪秀全?毛泽东?柴玲王丹?

老百姓怎么办?套用共产党的一句话:“世上没有救世主,全靠自己救自己。”但此处的“自救”,既不是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也不是毛泽东的“枪杆子里边出政权”。我们中国百姓从自己被宰杀、被剥夺、被愚弄的惨痛经历中已经明了,“打翻一个旧世界”未必意味着一个平等、自由、安居乐业的新世界。对于其后继人邓小平辈的“富起来”、“硬道理”,“若干个代表”等等,也必须擦亮眼睛、问个究竟,实在不敢一味驯顺地盲信、盲从了。

什么叫不盲信不盲从,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抗争就是。如果那片拆迁的人里,不仅仅一对吴苹夫妇;如果抗议官商勾结、侵害平民利益的,不仅重庆一处楼盘;如果除了拆迁,在别的权利与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比如村官卖地、造水坝淹没家园、河流污染,平民百姓也能站出来,用不着“领袖”振臂一呼,而是依照法律条款,切切实实弄清并保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别等到刀已经架到脖子上,而是在平时、在比较从容、比较心平气和的时候,就已经熟知有关法律条款,明白双方有可能进行的协商与让步,局势就不会险恶到非动用警察与外国传媒不可。

如果全国不是只有一对吴苹夫妇,而是上千万、上亿这样敢于公开抗争的公民,我们中国在21世纪,不用外汇存底、不用载人飞船、甚至不用彻底解决能源危机的核聚变,倒真的可以“掀开历史的新一页”了
钉子户的抗争将载入史册,并且成为中国平民在共产党治下比较成功地维护自身权益的开创性案例,作出贡献的,不仅这对可敬的夫妻,不再蛮横从事的重庆当局也应当算一个;然而最关键的,还是通过网络而发出的呼喊──绝对不敢轻忽的民意。

虽然如此,我其实不大同意青年律师陈永苗的提法,说吴苹夫妻是“站出来为全国百姓、全国拆迁户说话的,因此代表了公共利益”。

这对夫妻代表的,和开发商一样,就是他们的自身利益。在他们豁出性命抗争的时候,是否想到改革大局、想到权贵资本对中国未来的危害等等,并不重要。他们坚持了两年,只因为搬走之后,无论怎么努力,也很难找到原先饭馆的地段、原先的老顾客和由此带来的赢利。如果开发商想要这块地方,就把他们的损失补上。如果嫌补得太多不上算,那您就另找地儿吧。

这理由多么正当!

我们中国人背负了太重的文化负担,从春秋时候的“以公灭私”到毛大人的“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好像只有一心为公,才算个人物,才上得台盘,才得以理直气壮、振振有辞。

什么是“公”?它既不是“天命”之类的抽象概念,也不是政客拿来摇晃的旗子。它就是你、我,你和我,你们和我们一个个具体权益的集合。共同的权益可以结合(比如建立农会、商会等等),也可以不结合。个体的权益,就其正当性和庄严性而言,并不在某个或某些集合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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