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样的人权——我们对2008北京奥运的呼吁和建议
丁子霖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先生,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先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界各国关注人权的民主政府首脑,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国际社会关注人权民主的体育界、商界、学术界、艺术界等各界人士:
鉴于《奥林匹克宪章》指出:“以种族、宗教、政治、性别或其他理由,对某个国家或个人的任何形式的歧视,都与奥林匹克成员的身份不相容”。由此而来的奥运宗旨为“通过没有任何歧视、具有奥林匹克精神……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 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贡献”;
鉴于中国政府为北京奥运提出的口号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鉴于现在的国际社会基于普世人权标准而对北京奥运充满了疑虑和批评;
我们特向你们提出如下呼吁和建议。
今天,是举世瞩目的2008奥运倒计时一周年。在北京举行奥运是中国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的一件大事,北京奥组委上个月发布了2008年奥运主题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我们,这些普通中国公民,对这样一个美好的口号,对能在自己的祖国举办这样一个象征人类和平、友谊和公正的盛会,本应感到毫无保留,充满自豪和欢欣。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的种种负面现象,包括奥运筹备中的一些现象,让我们不得不追问:这“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所倡导的,究竟是何种世界、谁的梦想?中国如何才能成功举办一届让世人赞美、国人同庆、真正发扬奥运精神的盛会?
我们生活在一个日益全球化的世界上,但这个世界并不平等和安宁,强权对贫弱的欺凌,专制对人权的剥夺,暴力对生命的屠戮,仍然是日所常见。从二十世纪的战争、贫穷和政治制度造成的灾难中挣脱出来的人们,日渐清楚地意识到普世人权对促进自由、维系和平和实现公正的重要,一个美好而人道的“同一个世界”存在的前提,必然是全世界的人们都享有最基本的人权。而一个基本人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的世界,只会是一个分裂而破碎的世界,不可能有尊严、平等与和睦。所以,那人人共享的“同一个梦想”不应该是别的,恰恰是《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肯定的那些人人应享有的普世人权。
正是基于此,我们认为,北京奥组委这个激励人心的口号应加入改善人权的内容,以期更确切更完整,也更符合奥运精神。借此世界瞩目之机,中国政府应该向全世界展现其符合普世文明的良好形象,庄重地履行中国宪法中保障人权的规定,切实地兑现中国政府在申奥时就改善人权所作的承诺。所以,我们认为,北京奥运的口号应该是: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样的人权”。
这样一个更完整的口号,不仅可以更好地表达奥运精神,进一步推动奥运事业,也能够为我们中国提供检省发展道路的良好机会,为所有中国公民提供支持奥运的激励,最终为中国的进步、为建设真正的社会和谐提供新的动力。难道还有比“同样的世界,同样的人权”更美好更宏伟的人类共有的梦想吗?!
正因为我们怀有这个共同梦想,我们才会对中国的人权现状充满疑虑。过去数年,尽管中国政府多次重申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为申奥做过改善人权的承诺,2003年作出过废除收容遣送的制度改革,2004年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但迄今为止,我们还看不到中国政府拿出更实质性的具体措施,以证明其在改善人权方面做出了切实的努力。相反,我们目睹的、听闻的、乃至亲历的,却是对新闻和表达自由的更严厉的扼杀,对人权捍卫者的变本加厉的迫害,对国际公认的人权标准的任意践踏,对贫弱群体权益的肆无忌惮的侵犯,甚至奥运筹备过程本身也成为一些政府部门及官员侵犯人权、盘剥弱势群体的堂皇口实。这一切,严重违背了奥运精神,正在使中国政府失信于世界,失信于国民,以至于民怨日兹、危机日深,政治领导人的亲民形象日损。
当然,政府并非没有认识到问题之严重,故有“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政策的提出。但扬汤安能止沸。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口号的鲜亮,而在于行动的切实;不在于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而在于宪法早有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无法平等地落实到每个国民的身上,即使动用各种资源强行美化城市、修建壮观的场馆、夺得众多的奖牌,又怎能掩盖人权缺失这一国家发展上的致命弱点?那庆祝奥运的焰火,又怎能掩饰矛盾激化的社会和污染严重的环境等严酷现实?如此政府作为,又怎能奢望国民会有同一个梦想?
我们,作为热爱这片土地的国民,也作为全球化时代的世界公民,是多么希望上述人权问题能够通过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而得到公正解决,让奥运能够在一种自由、祥和、喜庆的氛围里举行,让各国的朋友见到一个以尊重人权而享誉世界的国度。但中国的人权现状却让我们遗憾、失望、痛苦、愤怒。我们知道,在尊重人权上,中国政府本应、也能够做得更好,却一次又一次地丧失掉人们对其抱有的希望和信任,也让自己陷入执政合法性的危机中。
本着公民的良知和责任感,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善用契机,使奥运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件盛事,由此开启社会和解之门;我们也呼吁国际社会为达成这样一个盛会做出努力,让中国的崛起不再成为世界的疑虑。要知道,今日中国发生的一切也必将深刻地影响到人类的未来。
为此,我们围绕“人权奥运”提出以下几条具体建议:
——对良心犯实行大赦,释放那些因言论、信仰、结社、维权和其他政治原因被判入狱的中国公民,使得他们能够在自由的氛围里享有与家人一起观赏奥运的权利;
——允许因政治、宗教和信仰等原因被迫流亡海外的中国公民回归故土,能在自己祖国而不是异乡观赏奥运;
——不打折扣地落实中国政府有关外国记者到2008年10月17日可以自由采访的规定,并让中国媒体的记者享有同等权利;
——给与所有那些因奥运工程遭受拆迁的居民以公正的补偿;释放那些因反抗强制拆迁而被逮捕判刑的公民;向其中受到非人道对待的公民道歉并依法赔偿;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为奥运工程建设付出辛劳的工人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立即停止以举办奥运为名强行甚至暴力遣返羁押上访访民,停止遣返那些来自外地的居民和农民工,尤其不应该关闭民工子弟学校,让他们的迁徙自由、表达和申诉的权利得到保障,让农民工的孩子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参与奥运的权利;
——为国际体育界反腐做出表率,应该对奥运资金的使用实行完善的制度化监督,向中国纳税人公布真实的奥运建设的成本、招标和资金使用过程,办一个公开化透明化的奥运。
——为保证上述要求能够公正落实,让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和维权工作者能够充分地参与,成立有国内外民间人士参加的奥运监督委员会,检查并定期公布执行情况。
我们没有将奥运政治化的意图。这些建议符合“没有任何歧视”的奥运宗旨,符合国际人权人道的原则,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符合中国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乃至中国传统的人之常情,也是北京奥组委提倡的“开放、绿色、人文奥运”最应该体现的。如其得以落实,虽远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但起码可以作为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的新起点,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的良性互动奠定一个新的基础,也会成为中国政府向世人展示其改善人权的诚意、以人为本的一个机会。
我们认为,上述建议具体可行。只要中国政府兑现改善人权的承诺,拿出切实的行动,与民间社会进行沟通合作,这些建议就能够实现。
如果连这些起码的举措都加以拒绝,那么我们相信,这次奥运绝不会以“奥运历史上最好的一次奥运”载入史册,也不会让中国人和海外华人感到荣耀。因为,奥运的自由、平等、团结,公正、和平与友爱的精神并没有得到根本展现。相反,它将伴随巨大的怀疑和批评而进入历史。更重要的是,为了举办奥运而压制并积累下来的种种社会矛盾,也会给中国的未来发展埋下严重的后患。我们切盼中国的领导人能做出明智的抉择,切盼中国公民拿出参与奥运公益的行动,切盼全世界的文明国家和良知人士为弘扬奥运精神、推动奥运事业和人权事业在中国和世界的发展 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7年8月7日
签名人(维权网授权发表国内人士就奥运发表的签名信,第一批签名名单四十人,以此为准):
丁子霖(北京 教授) 刘晓波(北京 博士) 包遵信(北京 历史学者) 于浩成(北京 法学家) 鲍 彤(北京 公民) 戴 晴(北京 作家) 沙叶新(上海 剧作家) 蒋培坤(北京 教授) 张先玲(北京 工程师) 江棋生(北京 学者)
陈子明(北京 学者) 张祖桦(北京 学者) 廖亦武(四川 作家) 王 怡(四川 学者) 焦国标(北京 学者) 陈小雅(北京 学者) 刘军宁(北京 学者) 徐友渔(北京 学者) 贺卫方(北京 教授) 艾晓明(广东 教授)
孙文广(山东 教授) 张 闳(上海 教授) 余 杰(北京 作家) 余世存(北京 作家) 马 波(北京 作家) 傅国涌(浙江 作家) 冉云飞(四川 作家) 高 瑜(北京 记者) 昝爱宗(浙江 记者)
浦志强(北京 律师) 滕 彪(北京 律师) 庄道鹤(浙江 律师) 夏 霖(北京 律师) 胡 佳(北京 维权人士) 刘飞跃(湖北 维权人士) 温克坚(浙江 自由撰稿人) 赵达功(深圳 自由撰稿人) 秦 耕(海南 自由撰稿人) 王德邦(北京 自由撰稿人)
── 原载 《维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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