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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拒绝喊毛主席万岁的人
日期:9/13/2007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1981年春,宁夏银川风机厂,即宁夏监狱,召开赏罚大会,宣布宁夏高等法院的决定,其中将一名已经服刑14年的无期徒刑犯人,改为有期徒刑,宣布再关押6年,将给予释放。这个犯人名叫吳維僔,中学教师,1926年出生,1964年被捕,1967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反革命,而真实的罪行是死不改悔地坚持基督教信仰。

宁夏高等法院给吳維僔减刑的理由是他“确已悔改”。吳維僔听到之后,立刻申诉,声明自己根本没有悔改。1987年5月28日,吳維僔被赶出监狱,实际坐牢23年。出狱当天,吳維僔致信给宁夏高级法院,题为“出监日呈文”,在这封信中的开头,吳維僔是这样写的:“在此,(我)不得不冒着向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示威的嫌疑,(我想,法院或许能谅解),对我自从1964年7月入监以来这二十几年中,的确始终毫不悔改的行动表现,具体地、简要地述说如下。”然后,他陈述了自己“毫不悔改”的表现。

的确,吳維僔毫不悔改,为此他遭受了许多次非人的折磨,但是他仍然毫不悔改。这位死心眼的基督徒到底坚持什么?

他坚持信仰:上帝才是至高无上的。

所以他坚持饭前向上帝祷告谢恩,宁可饿死,也不能放弃对上帝的谢恩。所以他坚持不喊毛主席万岁,他说毛主席决不会“万寿无疆”、只能“一寿有疆”。为此他遭受了很多次毒打。被毒打的时候,他牢记耶稣的教导:“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后来那些打他的人问他:你恨我们不恨? 吳維僔说:一点也不恨。他告诉他们耶稣在十字架上还为那些钉他的人祷告呢。

吳維僔是因为给一些有属灵需求的人写信,传讲福音,而被公安局在1964年传讯的。如果他表态“认错”,会很快放出来。但是他坚持不认错,更不认罪,从而被正式逮捕。审理期间,爆发文化大革命,全中国都在喊毛主席万岁,而吳維僔在监狱里拒绝喊毛主席万岁,1967年被正式判处无期徒刑。他已经做好了殉道的思想准备,当听到判处他无期徒刑的时候,内心充满了对上帝的感激。

在监狱的23年里,吳維僔服从管理,努力劳动,是一个好犯人。但是他拒绝思想改造。他从来不写思想改造汇报,从来在思想考卷上只是签一个名字,交上白卷,开会学习的时候从来不表态,从来不唱革命歌曲,从来不喊毛主席万岁,在被迫读《毛主席语录》的时候,他心里想的是《圣经》。所以,当宁夏高等法院说他“确有悔改”的时候,他坚决不接受。他认为自己没有悔改,应该把无期徒刑做完。

吳維僔被赶出监狱之后,继续住在监狱附近,做一个“墙外无期犯人”。监狱领导来劝说,亲人来劝说,教友来劝说,他都一一谢绝,坚持“服刑”,并书写“主内交通”寄往各地信徒。2002年12月21日,吳維僔在监狱附近的小屋,被上帝接走了。

吳維僔出生于浙江东阳,1949年初毕业于上海中华神学院,教名“以巴弗”,在上海守真堂做过几个月实习传道员。上海解放后,先后任守真中学和同济中学物理教师。1957年与天津一女教徒结婚,调到天津第46中学任物理教师。因坚持读圣经,坚持独立主日活动,被下放劳动。下放期间,书写“主内交通”,用信件寄往各地,被公安监视。1964年,因动员一青年信从上帝,退出共青团,被天津市公安局传讯,因拒绝“认错”,被正式被捕。拘留期间拒绝参加对毛泽东的崇拜活动。1967年被判处无期徒刑,押往宁夏监狱服刑。妻子也与他离婚,无子女。服刑期间,始终不渝坚持自己的信仰,抗拒思想改造。

吳維僔的母亲名叫袁季兰(1889-1967),是清末朝臣太常寺卿袁昶的女儿。1900年,袁昶因反对慈禧太后围攻大使馆,向11国宣战,与大臣许景澄同一天在菜市口被斩首。

以把弗是公元一世纪的一个基督徒,曾与使徒包罗一同坐牢。使徒保罗因坚守信仰,殉道于罗马。保罗曾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7-8)

吳維僔也可以坦然无愧地说:“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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