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刘军宁
从中共取得政权六十年以来,改革三十年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一直逗留在死胡同里。从2002年以来,有人开始讲“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最近这两个相关的概念再次流行起来了。其典型的论点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迄今为止所出现的各种中国问题解决方案中最具可行性、因而最有前景的政改之路,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是发展中国民主的现实道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命题,本身就意味着党内民主不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人民民主才是最终目标。如果说基层民主是由下至上推进民主的话,那么,党内民主则是由核心向外围推进民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从根本上说,发展党内民主,是推进人民民主的途径和条件。
上面这些貌似新鲜的套话还是很有迷惑性的。因此很有必要加以澄清。在我看来,这两个概念,其实是一套谎言。党内民主无关中国人所要的宪政民主,人民民主则是中国人所要抛弃的东西。党内民主论成立的前提是先要有多党竞争。在真正的民主国家,选民根本不在乎一个政党是否有党内民主,你这个政党党内不民主,就不投你的票。党内民主的呼声太高,恰恰折射的是一党专政的现实。在一党专政的大背景下,“党内民主”本身就是子虚乌有,如何实现?
再者,党内民主不等于国家民主,执政党专政却等于国家专制。中国的宪政民主建设首先是全民的事,而不是执政党内部的组织管理方式的事。不论党内民主听起来多么美妙,都不能替代整个政治制度的变革,理由很简单,党内民主不是政体,而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中国公民不是中共党员。党员享受党内民主不能代替非党员的公民享受自由的宪政民主。
如果党内民主就是民主集中制,中共一直是世界上最民主的政党。如果党内民主不是民主集中制,而是自由民主政体下的党内民主,这样的党内民主在中国执政党内是行不通的。而且中国的历任领导人都对此严辞拒绝。将中国政改与党内民主联系起来,把党内民主看成是一个改革方向,表面上看起来很容易,其实难度是最大的。因为,除非执政党核心的政治立场发生根本改变,任何政治变革都不会从权力控制最有效的地方开始。变革只会出现在权力控制薄弱的地方,不会出现在控制严密的地方。中国是共产党所控制的,共产党组织是共产党控制最严密的地方。很难想象真正的变革会从控制最有效、最严密的地方开始。我从未听说过任何一个专政国家有过公认意义上的党内民主,就像从未听说过虎穴里常年生活着一只鸡。
倡导者拿党内民主来对应人民民主,这的确是一个无比真实的谎言。因为倡导者知道党内民主是对应不了自由的宪政民主的。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一个政体叫“人民民主”。在现实世界中只有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在一些教科书里面也叫国体)。毛泽东认为人民民主就是人民主专政。如果这样的话,中国已经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数十年了。怎么还需要拿党内民主来带动?如果不是指人民民主专政,那么,“人民民主”在逻辑上也是自相矛盾的。民主政治是对该国家的全体公民而言的。宪政民主是个包容性的,包容一切公民的政体。人民民主是个排他性的,排除一切不被视为人民的公民的体制。这样的人民民主,即使有了,也绝对是个坏东西。民主政治只能基于公民,不能基于人民。人民民主的概念剥夺一些被视为敌人的哪一部分公民的政治权利,它本身就是反民主的,怎能成为民主化的目标?
党内民主的倡导者常常拿党内选举来说事。党内民主不等于党内选举,甚至不等于差额选举。检验民主的尺度不是看是否有人投票,而是要看是否有反对派,要看反对派是否有言论自由。如果党内没有反对派和言论自由,党内就没有民主。如果国家内没有反对党和言论自由,这个国家就没有民主。主张党内民主的中共党内人士,如果是真心诚意,就应该推动中共党出现不同的声音,必要时自己充当表达不同的声音,推动执政党尊重异议者的言论自由;就应该推动修改党章,放弃民主集中制,放弃要求党员无条件服从;就应该取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司法权还给国家。这才是党内民主的真途径。争取这些比空谈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意义的多。
我的理解是,民主政治不是社会主义民主,不是党内民主,不是基层民主,不是全民民主,不是人民民主,不是人民民主专政,不是民主集中制,而是自由民主,是宪政民主,是代议民主。中国所需要的是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实行的适用于全体公民的自由的宪政民主,而不是自欺欺人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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