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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子霖:说出真相 拒绝遗忘
日期:1/30/2008 来源:参与 作者:丁子霖

就“六四”与“天安门母亲”答《参与》记者问

《参与》记者:您2000年发起"天安门母亲运动",请问现在已联系到多少位"六四"难属?曾有一位难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至今已查证二千多人死于六四,部分人是被坦克压死",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一说法?

丁子霖:2000年初,我们开始以“天安门母亲”这个名称来命名我们的群体。从这个时候起,海内外也就有了“天安门母亲运动”的说法。我们愿意用这个名称,因为它符合实际。我们这个群体之中的大多数,都是在天安门惨案中失去儿女的母亲。这里的“天安门母亲”,是一个简称,没有特殊的意义。当然,我们的群体中还有为数众多的失去丈夫的妻子,她们很多也已作了母亲,丈夫死后,与留下的遗孤相依为命。她们也就很自然地成为这个群体的成员。参加这个群体的,还包括死者的父亲、丈夫,以及一些“六四”伤残者。从广义上说,他们也都属于“天安门母亲”群体的成员。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六四”受难者都自动地成为这个群体的成员;属于这个群体的,都是在不同时期参加过公开信联署活动的“六四”受难者和受难亲属。开始的时候,凡有联署活动我们都要征集联署者的亲笔签名,不能写字的就用盖章或摁手印代替,后来参加的人多了,操作上有困难,于是改为联署者授权(书面或口头)的办法。我们的联署活动,参加或退出完全按照自愿的原则。由于参加联署活动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有少部分难友存在不同程度的顾忌或疑虑,因此至今没有参加联署活动,她(他)们也就没有包括在天安门母亲群体之中。在这十多年时间里,也有个别难友参加后又退出了,之后又改变主意加入了。我们认为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何况本来就只是一个松散的群体。对于这部分难友,我们在转达人道救助款及尊重其知情权、表达权等方面,均与参与群体活动的难友一视同仁。

参加“天安门母亲”群体的成员是经常变动的,就目前来说,共有128位,这不包括以往十多年里陆续去世的15位。在已去世的成员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吴学汉先生和苏冰娴女士,他们都是“天安门母亲”群体的创始者。

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们这个群体所做的事情主要有三件:一是寻找死难者和伤残者;二是对难属和伤残者进行人道帮助;三是为死者寻求正义、讨回公道。做这些事情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每一件事都要做得细致入微,因此靠少数几个人不行,要靠大家一起出力。

关于第一件事情,即寻找死难者和伤残者,我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到目前为止,经我们查证并正式记录在案的死难者共有188位,另有伤残者70多位。这个数字当然不是死难者和伤残者的全部,而只不过是其中的很少一部分。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极不完全的数字,也整整花了我们十八个年头。

很多年以来,有不少朋友问起:“89年的‘六四’大屠杀究竟死了多少人?”这个问题目前我们尚无法回答。当年政府方面曾公开承认死亡人数为200多人,其中大学生36人,而且还包括一些军人(参见89年陈希同向人大常委会的报告)。这个数字显然有重大的隐瞒。在惨案发生的当时,中国红十字会曾对外公布过一个数字,即死亡人数在2600至3000之间。但这个数字很快被官方公布的数字所覆盖,以后也就不再有人提起了。然而我们认为,红十字会公布的这个数字尽管不可能精确,却比较接近事实。这一点从我们的寻访活动也可得到印证。在惨案发生的当时,我们各家死难亲属在全城各个医院所亲眼目睹的死难者尸体,或者所见到的各个医院公布的死亡名单,就已远远超出我们已经寻找到的数字。下面我引述死难者袁力父亲的一段证词:“在寻找袁力的半个月时间里,所到44座医院内无一没有尸体,最多的复兴医院,尸首堆积成山。我们从各个医院亲眼目睹的尸体至少在400具以上,而已经陆续被认领运走的还不知有多少具!?”这里再举一例:死难者杜光学的亲属从协和医院找到杜的尸体,其身上的编号为“30”。那么,从1号到29号又都是谁呢?30以后还有多少号呢?然而,我们记录下来的从协和医院找到的死难者,还不足十名;至于惨案发生当时没有送往医院即被“处理”的死者(失踪者),人们就更无从知道了。鉴于此,我们认为现在民间流传的各种数字都不足为据,最终还是要通过独立、公正的调查来得出一个确实的、权威性的数据。

《参与》记者:每逢清明、六四、赵紫阳忌日这些特殊的日子,"六四"难属一般会受到怎样的待遇?此外,难属们在人权方面的状况近年来是否有所变化?

丁子霖:“天安门母亲”是自然形成的一个群体,而且是在艰难、持久的抗争中逐渐扩大的。开始的时候,仅仅是少数几家难属的自然联系,目的是求得互相间的安慰。那时大屠杀刚过,人们心有余悸,谈虎色变,即使同事、邻居,见了我们也往往会躲着走。1991年5月,我本人第一次打破沉默,走上西方媒体,接受了美国广播公司(ABC)的电视采访。我在采访中驳斥了李鹏的谎言,谴责了两年前的那场血腥屠杀,为死去的儿子做了名誉辩护。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学校当局对我的严厉处罚,开除党藉,取消导师资格、赶下讲台。紧接着的,就是把我和我丈夫置于国安部门的严控之下,就是说,从此我们成了不许乱说乱动的“管制分子”。现在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仍然让人不寒而栗。那时,当局对我们难属的打压是极其残酷的。因为我们是“六四”后国内出现的第一个群体性存在;只要有这个群体存在着,当局散布的种种有关“六四”的谎言就会不攻自破。他们把我们说成是与海外反华势力相勾结的敌对势力,不仅把我们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而且还跑到群体中去散布种种谣言,说“丁子霖是坏人,她是想利用你们,不要上她的当”;还说“丁子霖在南方盖小楼,给你们才几个子儿?”言下之意是说我贪污捐款,中饱私囊。1995年我和我丈夫被秘密关押43天,警方所追查的就是人道捐款的来源和去向。当然,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他们。当局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挑拨离间、分化瓦解我们这个群体。

有关当局对我们实行公开的监控,最早是在1994年初,开始只是针对我个人。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我们寻访活动和人道救助的逐步展开,随着我们正式向全国人大递交公开信表达我们的诉求,其监控的范围也就扩大到其他难友。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可以说是一言难尽。据粗略统计,在以往的岁月里,我们群体中遭受到监控的难友不下七、八十位,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历次公开信的联署者。各地公安和安全系统经常采用上门恐吓、出门跟踪、电话监控、软禁、传讯乃至刑事拘留、抄家等等手段,无端地限制、剥夺“六四”难属和伤残者的人身自由。有些边远省市,甚至还沿用了毛泽东时代对待地、富、反、坏、右等所谓“五类分子”的规定,即出门要批准,回家要汇报,来人要报告,平时不许乱说乱动。尤其令人发指的是,公安竟然从一位伤残者头上剪下一缕头发予以存档。每当“六四”、“清明”、“十一”以及外国元首访华等所谓敏感日子,不仅我本人,其他难友也常常受到严密的监控。1995年北京举办“世妇会”,我和我丈夫被秘密关押在家乡无锡。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1999年“六四”十周年,我的住家完全被包围,失去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2000年4月1日,路易丝·维勒·斯诺(爱德加·斯诺的遗孀)来华为斯诺先生扫墓,顺便来人大与我会面并面交人道捐款,却遭到安全部门的无端阻拦,已故难友苏冰娴女士见义勇为,代替我在人大东校门为斯诺夫人带路,没有成功。为此,安全部门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我的面非法绑架苏冰娴女士,而且在24小时内给予她种种非人道的对待。2004年的所谓“文化衫”事件,是一件震惊海内外的恶性人权侵犯事件,安全部门分别在北京与无锡两地软禁或刑拘了我与张先玲、黄金平等三位天安门母亲。只是迫于海内外正义力量的压力,当局才不得不于4至6天后释放我们。

“天安门母亲”群体的存在及其十八年的抗争,使中共掌权者感到了一种威胁,而且成了惨案制造者和权力者们的心腹之患。

这种情况一直到2005年以后才起了一些变化。一个可以感觉到的迹象就是国安和公安系统对“天安门母亲”群体的监控逐步有所放松。比如,这两年来,在京部分难友于清明、“六四”去西郊万安公墓悼念死者,尽管仍有警察警戒,但一般不再干预。去年“六四”,国安方面第一次没有在我住宅楼门口设岗警戒,解除了对我行动的限制。同年“六三”夜晚,我和多位难属去木樨地桥头遇难者集中的地点举行烛光祭奠活动,居然没有受到阻拦。2005年赵紫阳先生逝世,我本人被禁止前往吊唁,并被限制行动自由近半个月,但是,06、07两年赵紫阳先生忌日,都没有阻拦我前往拜祭。今年赵紫阳先生逝世三周年,国安人员“建议”我和我丈夫不去富强胡同,但我们坚持要去,后经谈判,双方达成妥协,警方放弃阻拦,我们承诺不接受媒体采访。但是,其他几位难友却受到公安警察的阻拦未能前往,徐珏女士甚至受到粗暴的对待。为此,我们向北京国安和公安当局提出了口头和书面抗议,最后,此事以警方正式向徐珏女士赔礼道歉了结。这种情况对我们难属群体来说也是十八年来的第一次。

以上变化大体上是与中共政权近年来社会控制力日益式微的趋势同步的。其原因我想一方面是迫于国内民间维权和反对运动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回应国际正义力量在人权方面对中国政府的持续批评;但是,从难属群体这方面看,我想也与这个群体在抗争中所采取的有理、有据、有节的理性态度不无关系。我们有一分事实摆一分事实,有一分道理说一分道理,坚持对任何人、任何事情都遵循诚实和诚信的原则;在涉及个人权利的问题上,我们既据理力争,又留有余地,不放弃应得的,但又避免把事情做绝。事实上,有一些事情就是通过双方的谈判做成的。如果一味的恶言相向,一味的冲突对抗,我们这个群体恐怕早就不存在了。因为,就中共政权的强大而言,我们所有的对抗不啻是蚍蜉撼树。然而,如果我们秉持上述态度和原则,中共当局就没有任何理由不让我们存在下去。而只要“天安门母亲”群体存在一天,“六四”那血腥的一页就翻不过去,中共政权的合法性就会随时受到质疑,所谓“以人为本”、所谓“和谐社会”、所谓“改善人权”等等,也就无可避免地会越来越暴露其内在的虚伪性。我认为,“六四”是一个涉及国家命运、民族未来的严肃政治问题,处理此类问题的权限不在警方,而在政府高层。因此,作为面对面的当事者,无论是哪一方,都应尽可能避免矛盾的激化。我们需要的是用文明来代替野蛮,用道义的力量来迫使权力者遵守人类文明的准则。文明进一寸,野蛮退一寸。按文明的准则说话、做事,不仅是公民社会成长发育所必需,也是一个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在今天,能够迫使当局放弃暴力和邪恶的,除了道义和文明,我实在想不出还能有别的。

《参与》记者:"天安门母亲"提出要求重新调查和公布"六四"真相;要求对惨案的受害者道歉和赔偿;要求对惨案主要责任者进行司法追究。请问现在哪些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影响实现这三个诉求的最大障碍是什么?

丁子霖:“天安门母亲”在长期的抗争中形成了一些共同的诉求,简单来说就是这样三项:一,重新调查和公布“六四”真相;对惨案的受害者道歉、赔偿;对惨案的主要责任者进行司法追究。

“六四”大屠杀是中共政权犯下的一桩空前的反人类罪行,当年邓小平对“六四”事件所作的定性完全违背事实,根本站不住脚,因此必须彻底推翻。我们十八年来作出的全部努力,归结到一点,就是要还“六四”以历史的公正。但是,“六四”作为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重大历史遗案,不可能孤立地解决,必须把它放到现实的政治生态之中、放到中国民主转型的实际进程之中,逐步求得公正的解决。为避免社会的震荡,我们主张把“六四”问题的解决纳入法制的轨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治问题法律解决”。我们提出的三项诉求,即充分体现了我们的一贯理念和主张。

这三项诉求的提出,始于1995年,至今也已有十三个年头了,今后我们仍将坚持,决不放弃。这是因为,这些诉求涉及到还每一位“六四”死难者以历史的公道,涉及到为每一位“六四”受害者争取应得的权利;同时,这些诉求也事关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事关人类的正义和良知。否则,百年来人们对宪政民主的向往,依然会成为梦幻,未来的中国将仍然是一个黑暗、野蛮、落伍的国度,。

在这三项诉求中,我们认为第一项最为重要,它不仅是兑现后两项诉求的前提,而且在我看来,所谓社会的宽容,所谓全民的和解,都要以真相为前提,没有真相,就没有宽容,更谈不上和解。基于此,我们要求政府方面立即解除“六四”禁区,还原“六四”真相。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至今看不到政府方面有任何一点积极的回应。我以为,在这种情况下,民间的见证就尤其重要。在这个方面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事实上今天已有越来越多的公民投入到“说出真相,拒绝遗忘”的行动中去。土改、镇反的真相,反右的真相,三年饥荒的真相,文革的真相,六四的真相……直至镇压法轮功的真相,一个一个被掩盖的真相都相继被披露、被还原。真相进一步,谎言就退一步。真相是一种力量,说出真相是无权者的权力。我们看重和珍惜民间每一个这样的行动。去年宗凤鸣先生《赵紫阳先生软禁中的谈话》一书出版,是一个重大突破,而海外《六四档案》等网站所做出的努力,也值得称道。近年来,有不少海内外人士撰文、著述披露大屠杀真相,也有了不少进展。我们认为,民间的见证是重要的,没有民间的见证,就不会有官方的解禁。但是,民间的见证毕竟不能代替官方见证。一个刻意隐瞒、掩盖真相的政权,一个禁止、阻挠公民说出真相的政权,不可能给中国的未来带来光明,也不可能给普通的民众带来真正的福祉。当然,它也会在当今的世界越来越孤立,在自己的国土上越来越失去民心。

关于第二项诉求,我们的主张是:由人大按立法程序,制定并通过专项的《六四受害者赔偿法案》,依法给予惨案受害者适当的国家赔偿。这个问题我们也已提了十多年了,但仍不见每年的人代大会有何动静。为了打破目前的僵局,我们曾于2006年提出,可以对一些存在重大分歧的问题暂时搁置争议,首先解决涉及受害人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国家赔偿一时尚难兑现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本着人道精神帮助受害人解决就业、低保等基本生活保障,对一些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实施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生活补助”。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极其克制的解决方案,政府方面也未能表现出起码的诚意。我们认为,拒绝这一妥协方案,实属失道之举。

关于司法追究,我们在1999年就启动了。这一年,我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李鹏的起诉状,高院也接受了我们的诉状。但是,快十年过去了,当年我们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的对“六四”流血事件立案侦查、追究原国务院总理李鹏法律责任的请求,至今没有得到高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答复。我们认为,李鹏作为当年那场大屠杀的决策者和直接责任者,不能逃脱法律的追究。这决不是对于加害者李鹏个人的报复,而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共产党在半个多世纪里对民众欠下了累累血债。作为受害一方有权要求政府当局还受害者一个历史公道,有权要求对受害一方所遭受的种种伤害和损失作出国家赔偿。我们不赞成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对共产党犯下的历史罪恶作法外的所谓“清算”,就像当年共产党所做的那样,但我们不能把共产党欠下的血债一笔抹去。我们主张把历史罪恶的清偿纳入法制的轨道,

《参与》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天安门母亲"会以怎样的方式去为死者寻求公义,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

丁子霖:“天安门母亲”群体是在亲人的血泊中站立起来的,亲人的鲜血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什么叫罪恶,也使我们明白了怎样才能有效地消除这罪恶。为此,难友们在一起商议并制定了一些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这些准则就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以及“独立公开合法”。我想,这些守则并不需要我做过多的解释,它们已经在我们十多年来的行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这里只想就“独立”的准则作些必要的说明。所谓独立,并不意味着拒绝外界的同情、声援和人道帮助,也并不意味着对待国内、国际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例漠然处之不伸出援手。但是,这个群体不依附于任何一个组织或团体,不接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对群体内部事务的操控。我们既独立于执政当局,也独立于其它民间反对组织。为此,我们特地对接受捐款作了严格的规定:所有捐款,不管来自何方,纯属人道性质,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一旦发现附加政治条件或变相附加政治条件,立即拒收。独立性,是我们这个群体的生命力所在,也是这个群体得以存续到今天的根据。

上述的行动准则,也体现在我们的抗争方式上。为死者寻求公义,为生者争取权利,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比如街头抗议,上访伸冤等等,还有一些极端方式,如自戮或自杀式报复等。但是,这几种方式都没有得到我们群体中多数成员的认同与支持。街头抗议的方式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是不可以采用,但是,一旦发生冲突,作为绝对弱势的一方,不仅在肉体上,而且在精神上,都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当年,她们的儿女倒在了十里长街;今天,难道还能让这些失去亲人的年迈体弱的母亲们遭罪、受辱于同一条大街吗?上访的方式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而且是一种有着古老传统的中国式维权方式,当然也不是不可以采用。但是,“六四”大屠杀属国家犯罪,解决“六四”问题具有全局性,而我们的诉求也并不是单一的。因此,寄希望于所谓的清官来为死难亲属伸冤,既不现实,也绝无可能。至于那些自杀式的报复性冲动,在我们群体中实际上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

那么,剩下来的方式就只有一种,即与政府对话的方式。我们的这个对话主张也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给全国人大的一封公开信中提出来的。信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促请人大常委会改变漠视民意、对人民呼声置若罔闻的态度和做法,(责成政府当局)就‘六四’事件受难者问题同受难亲属进行直接的、有诚意的对话。”这封公开信同时还重申:“关于“六四”遗留问题的处理,必须纳入法制轨道,依法办事,不能按任何个人的意志办理,不能因袭以往历次政治运动过后(单方面的)所谓‘平反昭雪’的做法。”在以后的公开信中,我们还曾多次要求全国人大按法定程序把“六四”问题作为专项议案递交大会讨论、审议;要求政府有关当局以协商、对话的方式来求得“六·四”问题的公正解决。

我们的主张显示了我们作为受害群体的最大的诚意、最大的理性、最大的克制。它既不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也不可能扰乱社会治安,政府方面没有任何理由加以拒绝。当今的世界,已进入对话的时代;而当今的中国,却依然停留在对抗的时代。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我们相信,争取以对话来代替对抗,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今天,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上主张要用对话的方式来解决国际的争端,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政府当局以同样的方式来解决国内的分歧。我们不迷信对话,但与对抗相比,对话的优越性是明显的。对话不是把社会导向对立和仇恨,而是把社会导向宽容与和解。对抗,就当政者来说,就是用枪杆子说话,用警察和监狱来对付反对者;而就民间来说,对抗就是揭竿而起,就是革命、暴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包括百年来的历史,不就是在这种恶性的互动中走过来的吗!而结果呢?结果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走上了民主之路,但中国这个庞然大国却至今仍深陷于专制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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