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行凶者的残忍,遭难者血淋淋的惨状,仍不免会被吓出一身冷汗。
道县杀人事件……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
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全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四类分子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其他成份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
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连的有14,000多人。杀人手段可基本归纳为10种:
1、枪杀(含步枪、猎枪、鸟铳、三眼炮等)。
2、刀杀(含马刀、大刀、柴刀、梭镖等)。
3、沉水(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称“放排”)。
4、炸死(又称“坐土飞机”)。
5、丢岩洞(一般都辅以刀杀)。
6、活埋(基本上是埋在废窖里,故又称“下窖”)。
7、棍棒打死(含锄头、铁耙、扁担等)。
8、绳勒(含勒死和吊死)。
9、火烧(含熏死)。
10、摔死(主要用于未成年的孩子)。
道县1967年文革杀人事件中,区级范围内策划部署杀人的有六个区:清塘区、祥林铺区、清溪区、蚣坝区、梅花区、寿雁区,占全县总区数的55%;公社一级范围内策划部署杀人的有16个公社,蚣坝公社、上关公社、富塘公社、杨家公社、柑子园公社、洪塘营公社、桥头公社、唐家公社……占全县公社总数的47%
横贯道州盆地的潇水河已失去往日的明净与轻快,不堪重负似地喘息着缓缓向前爬去。河流上漂浮的不是渔舟,也不是裸露着古铜色皮肤的排客佬,而是一具具浮肿的尸体: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的赤裸着,有的仅剩下丝丝缕缕挂在身上;有的被铁丝反绑着双手,有的骨骼折裂,肢体残缺,饥饿的鱼群已把他们曾经生动的脸啃得乱七八糟。河面浮动着一层暗红色的油腻。
到处是“斩尽杀绝黑四类,永保江山万代红”的口号,到处是“贫下中农最高法院”的杀人布告,整个道县以及周边地区完全处于红色恐怖之中。在城郊乡下,村口渡头,一切行人过往的地方,岗哨密布。荷枪实弹或扛着土制武器的民兵,日夜盘查。稍有动静,他们便攥紧大刀或拉动枪栓,喝问:“干什么的?”“什么成份?”于是查看路条、搜身、盘问,稍有嫌疑便捆起刑讯。
喝惯了清清河中水的道县人,已无人再敢饮用被尸体污染的河水了。县城里仅有的五口水井顿时身价百倍。在五星街的戚家井旁,每日凌晨就出现排队汲水的长龙。水乡泽国的道县发生了水荒,为井水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道县人平常爱吃豆腐,县城的豆腐店多开在河边,无非为着就近取水。如今河水不敢用了,全都被迫改行做米豆腐。仍然无人问津。店家只好挑着米豆腐,沿街叫卖:“井水米豆腐!井水米豆腐哦!”
街上贴出了“为革命吃河水”的大字报。一些革命闯将现身说法,带头饮用河水。这就是1967年夏末发生在湖南道县的骇人听闻的现象。养育了世代湘南儿女的潇水河被抛弃遗忘了。她抽泣着舔着遍体伤口默默地流过颤栗的道州盆地,将这段沉重的历史牢牢沉淀于心底;她那蜿蜒扭动的身子又如一个个巨大的问号,曲曲地向前延伸,询问着这腥风弥漫的大地。回答的是黑夜中孤儿的饥啼、还有散落于河畔让河水温柔拍打的一具具残骸……
翻开这页血腥的历史既需要勇气,更需要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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